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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節--危機處理(三):認真仔細的個案處理

以斯拉記 第10章

休妻棄子這個補救方法(參10:11)似乎過分嚴苛,不近人情,有違倫理。但我們可以肯定,他們都會得到公平、合理的安置,神不會容許以不公不正的手法去處理靈性問題。這些人所犯的錯誤其實是無可推諉的,神一開始已經嚴格禁止他們這樣做(參申6:14),此刻有機會彌補所犯之過錯,免得進一步地錯下去,實屬恩典。

對以斯拉來說,把已成事實的夫婦子女分開,絕對是一件苦差。因為這不單需要正視困難的勇氣,又要有智慧的判斷,更不怕麻煩去輔導處理那種千絲萬縷的家庭、夫妻、子女關係,少一點愛心就將一件屬靈的事變為純粹的行政指令。相信他先前的哭泣不單只是為同胞的過犯,也是想起那種人為的錯失所帶來的骨肉分離,以及家庭分裂的無奈,想必任何人都不會好受吧!

18至44節是一份詳列113個個案的名單,由祭司領袖開始以至平民百姓,用上了以斯拉與他的助手們足三個月的時間去個別協商(15∼17),修補這個民族破口,防止雜婚繼續蔓延。以斯拉並非像一般批評家所說的無情,當時每一宗雜婚都是個別地審查過,按不同宗族指派領袖查辦,絕對不輕率定人有罪,且在城中的長老和士師陪同(14)下審查,務使每一個個案都得以在公平嚴謹下進行辦理,然後按著不同情況判決。有些歸化猶太教的,當然按例批准留下;不肯歸化的,勉強他們留下對大家都沒有好處,也難適應日後已糾正過來的社會宗教文化。悔改行動中的痛楚換來都是長遠祝福的新力量。

教會內若有某些會友正進行著不同程度之婚外情,甚至已在他們不同的團契及小圈子中流傳開去時,如果你是教會中長執或傳道牧者,當怎樣面對這個處境?

祈禱:

父啊,當你所愛的子民犯了過錯,而你要施行公義的時候是何等傷痛難過,我願以此為鑑。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08/03/30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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