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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以撒家庭的悲劇(鄭盛光)

創世記 第27章

以撒家庭的悲劇

鄭盛光

讀經:創世記第二十七章

  雅各用詭詐手段騙取年老父親的祝福,這件事到底是誰的錯?細心觀察創世記第二十七章的記載,發現這家庭悲劇不單是由雅各一人所引起的,其他成員也難以推卸責任。

悲劇前因之一:父母的偏心

  聖經一開始就交代父親以撒偏愛以掃,因為以掃善於打獵,常煮香噴噴的野味給他老人家吃(創二五:28,二七:3-4)。母親利百加偏愛雅各,因為雅各比較好靜,常住在帳棚?陪伴母親,可能也比較會撒嬌(創二五:27-28)。這?讓我們看見,家庭問題的產生往往與父母對子女關係的不一致成正比;關係一旦出現偏差,就會產生磨擦,競爭,甚至關係決裂。

  家,是父母與孩子高度關係建立的培養所,父母關係不和,經常在孩子面前互相責怪,謾罵,輕視,嘲諷,都直接影響孩子們的情緒與人格的發展。家,可以成為 “彼此相愛”的天堂,也可成為“彼此相害”的地獄。事實告訴我們,當父母願意立場一致,沒有偏袒,向孩子們表達無私的愛與接納,包括他們的優點與缺點,讀書的能力強或弱,孩子就會在健康的成長中學會彼此尊重與欣賞,自信心也強。反之,就會形成自私自利與互相爭執的場面,後果堪虞!

悲劇前因之二:夫妻之間不能坦誠相待

  到底以撒和利百加這對夫妻平日是怎樣相處的?他們之間的關係應該沒有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上。他們互相猜疑,表面看來平安無事,內?卻早已隱藏着危機。作為丈夫,以撒在進行臨終祝福這件大事時,理應先告訴妻子。可是以撒卻有意隱瞞,私自把以掃叫到身邊,要求快點獵些野味給他吃,然後才給他進行祝福。(創二七:1-4)作為妻子,利百加不但沒有及時糾正丈夫的錯誤,反而唆使兒子雅各與她一起聯合欺騙丈夫!

   今天的婚姻普遍存着三大問題:

   枯竭型:夫妻相敬如“冰”,一天談不上十句話,感情不冷不熱,只為事業,為孩子而忙碌。

   冷戰型:夫妻相敬如“兵”,時不時吵架,冷嘲熱諷,把對方當作仇人-你最好不要惹我!

   義務型:夫妻相敬如“賓”,只在扮演傳統夫妻角色,各自盡上應盡的義務。

   讓我們學習建立正常又美滿的婚姻關係:

   丈夫多了解(Understand)妻子的需要,妻子多接納(Accept)丈夫的弱點;

   丈夫多關心(Care)妻子的幸福,妻子多尊重(Respect)丈夫的決定;

   丈夫多欣賞(Appreciate)妻子的付出,妻子多鼓勵(Encourage)丈夫的盡責;

   丈夫多聆聽(Listen)妻子的心聲,妻子多感激(Thank)丈夫的體貼。

悲劇前因之三:母親的壞榜樣

  當雅各問母親說:“我哥哥以掃渾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倘若我父親摸着我,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創二七:11 -12)母親竟然回答說:“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把羊羔給我拿來。”(創二七:13)你看,母親自己不誠實,還教導自己的孩子有樣學樣。可憐的利百加,為了兒子的前途,可以忽然之間成為一個心狠手辣的女人。她一邊燉野味,一邊忙着給雅各裝扮成以掃的樣子。

  一切準則就緒,這場戲演得夠逼真,以撒一時之間很難分辨真假。當以撒問及野味何以這麼快就弄好,雅各居然不慌不忙的冒用神的名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着的。”(創二七:20)正是從母親那兒學來的樣辦。雅各終於得到父親的祝福,這一刻,利百加慶幸自己手段的高明,雖然良心有點過意不去,卻裝着若無其事的樣子。然而她萬萬想不到,這種不光明的手段已不知不覺成為兒子生命中的壞榜樣,親手種下了禍根。

  做母親的要小心,你每天所言所行,對待別人的態度,正潛移默化的影響着你的孩子。有一句話說:“有其父必有其子”,這句話只對一半,因為母親的影響力往往比父親來得更大。專家告訴我們,孩子許多的性格,甚至是說話的聲調語氣,是小時候從母親那兒學來的。母親應儘量正面影響孩子,就如聖經所記載的哈拿,約基別,路得,以斯帖,喇合,底波拉,馬利亞,百基拉,羅以,友尼基等。

悲劇前因之四:沒有遵照神的旨意行

  創世記第二十五章透露,早在利百加懷胎時,神已清楚指示:“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二五: 23)這是神的旨意,祂所要揀選的是雅各,不是以掃。可是顯然的,這對夫妻只是把神的旨意存放在心中,卻沒有把它實行在家庭計畫中。

  身為父親的以撒,如果自至自終堅守立場,聽從神的旨意,就不會發生家變。然而以撒到了年老眼目昏花之時,還想用人為的方法默認以掃為長子,真的是老糊塗。身為母親的利百加,明明知道神的旨意是要揀選雅各,但她太過心急,想要用自己的手段來代替神的作為。對她來說,那正是最佳的時刻,自己這樣做,不過是讓神的應許早點實現而已!

  回頭再看以撒,當他發現心中的秘密被利百加破壞後,沒有老羞成怒,卻是“大大的戰兢”。(創二七:33)原因是他終於明白,人算不如天算,神所定的旨意無人能改。以撒一心想用自己的權柄來阻止神的旨意,結果弄巧反拙,反倒成全了神的計畫。

  沒有遵行神的旨意的後果如何?聖經告訴我們,以撒在這事過後,又活了四十三年,直到一百八十歲才去世。(創三五:28-29)他早點離世可能還好,這四十三年他實在活在懊悔與痛苦之中。利百加也好不到哪?去,眼睜睜看着雅各為了躲避以掃的報仇,必須離她而去,遠走他鄉。沒想到這一別就是二十年,這段時間對利百加來說,簡直如喪考妣,寢食不安。聖經沒有記載利百加何時離世,很可能這一別,直到她死,再也看不見心愛的兒子了。

  以掃呢?他心?充滿痛苦與憤怒,一心想要報仇,所以他活得不快樂,甚至在婚姻的生活上繼續放縱自己。(創二六:34-35,二七:46,二八:8-9)這又何苦呢?要怪還是怪自己當初不該為了一碗紅豆湯而出賣長子的名分。(創二五:29-34)聖經說:“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來一二:16)

  雅各呢?他的一生就行在坎坷的路程中,不但將最寶貴的青春耗費在拉班那兒,並且常常受到欺壓。他年老時在法老面前深深嘆息,認為自己一生的歲月又短又苦。(創四七:7-9)雅各自己的家庭也給他帶來諸多麻煩,十二個孩子經常勾心鬥角,把家弄得雞犬不寧。這是報應,也是神的管教。還好神有無限憐憫,讓他在雅博渡口與天使摔跤的經歷中得到教訓,成為人生的轉捩點。(創三二:24-32)

  以撒的家庭悲劇,帶給我們現代人甚麼警惕呢?讓我們記住,無論家庭發生甚麼變故,總不要讓問題一天天惡化下去,應回到神面前尋求解決的方案。家庭問題的產生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是由人為的因素經過長時間所造成的。孩子能夠愛主,能夠熱心事奉主,是父母同心所栽培的結果。孩子變壞,變得貪愛世界,也是父母一同忽略的後果。做父母的不要因為忙於工作而忽略屬靈的價值。物質的擁有,世上的功名,只不過是外表的成就,若沒有加上神的賜福,一切都是虛空無意義。因此不要一味要求孩子出人頭地,升官發財,以為擁有這些就是成功;誰知,當孩子擁有了這一切的同時,也失去了屬靈的福分。你不是愛他,而是害了他;你不是為他祝福,而是給他咒詛。

  孩子是我們生的,我們有權利帶領他們進入神的恩典中,讓他們學習愛神,學習事奉神。如果他們的生命得到改變,自然就不需要你操心。每個兒女都是獨特的,每個兒女都應該名正言順的在基督教家庭中得到天上屬靈兒女的名分。有了這最好的福分,他們就不會因着世上次要的名分而爭來爭去。

  總的來說,解決問題最好的方法還是從父母身上做起。讓我們好好的建立家庭的祭壇,讓神的愛充滿這個家,讓神的美德影響孩子的品格,讓孩子在信仰上有根有基,讓基督教教育繼續傳承下一代,更讓我們的家庭能榮神益人。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七期 07.1
作者鄭盛光先生為西馬文良港福音堂主任傳道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glb.php?GLID=12704

資料來源: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七期 07.1
新增日期: 2008/03/0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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