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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實瑪利生

創世記 第16章

以實瑪利生(十六1∼6)
  本章對應許之子的降生,標明出另一階段,一切人為方法盡被除去,只能等候神蹟。在前兩章到達的高峰之後,亞伯蘭居然向家?的壓力屈服,受他妻子的計畫和責備擺佈,又很快對一切後果洗手表明無辜,這實在是極大的諷刺。同時,那「永無改變的影兒」的上主,仍然眷顧被人所棄絕的人物和方式,並且「按自己的旨意」行事。
  1∼3. 當時的風俗容許以這方法得著孩子221(雖然這個故事以及三十章,證明了這樣作並不明智);在雅各的家中,由此法得來的兒子,也是正式的一員,成了支派之首,我們必須謹記這事實。亞伯蘭可以辯論說,十五4的應許亦可由此法應驗,而他們在迦南地已住了十年(3節)的事實,必定也對他造成壓力,迫使他採取行動。
  儘管如此,他還是從信心的地步退後了,受理智與撒萊的話(2節)影響,而不是尋求上主的引導(參太十六22以下)。新約將夏甲的兒子比為「按著血氣生的」,意指宗教上自我努力的產品(加四22以下),永遠無法與按著靈生的相提並論(加四29)。
  2. 得孩子原文意為「得建造」(參箴二十四3)。
  4∼6. 這三個人物各自展現了虛偽的一面,這些都是罪的一部分,即,驕傲(4節)、怪罪(5節),及虛假的中立(6節);但撒萊的面具很快就掉了下來(6節下),呈現出公道話背後的憎恨。

資料來源: 丁道爾聖經註釋
新增日期: 2008/01/1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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