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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OL註釋資料

約翰福音 第5章

(二)畢士大池的癱子( 5:1-47 )
1.一件醫治神蹟( 5:1-9 )
(1)時間:猶太人的節期。
地點:耶路撒冷之畢士大池畔。
主角:病了38年的癱子。 5:1-5
●「羊門」:位於聖殿的東北角,獻祭用的羊都由此門牽入。
●「畢士大」:「憐憫之屋」之意。
●「畢士大池」:新近掘出的考古遺跡顯示此池是一人工蓄水池,
長96公尺,一頭寬67公尺、另一頭寬50公尺。
池在畢士大區聖安妮堂地下。
●「五個廊子」:水池四邊都有廊子,另有一廊將水池分為兩半。
◎第三節後半及第四節是外加的,較優良的版本均無此段。
(2)耶穌問其是否要痊癒→與往常不同,通常是病人找耶穌要痊癒。
5:6-7
◎目的在激起其信心→他沒有求醫治,可能已經完全絕望。
(參考 5:7 )。→一個絕望與無奈的人生,像極了許多周遭的人,
他們已經對人生認命了。
(3)耶穌醫治他。 5:8-9
◎「沒有信心」不能阻攔上帝的作為,「有信心」也不能強逼上帝
一定要有所作為(這種信心不是真信心),如保羅身上的刺。
2.「安息」的副作用( 5:10-18 )
(1)猶太人責備病人觸犯律法,病人推卸責任給耶穌。 5:10-13
●「今天是安息日」:原文是「那天有安息」(指節期的安息,非
每週的安息)。
◎按猶太拉比對第四誡的解釋,安息日不可做的工包括移動家具及
搬負重擔。按猶太人的看法,除非病人性命堪虞(可以治療到半
死不活),不然在安息日治病是違法的。
(2)耶穌告訴病人不要再犯罪,病人出賣耶穌,結果猶太人逼迫耶穌。
5:14-16
●「做了這事」:原文的動詞時態有繼續進行動作的含意,意味不
只一次事件。
◎顯然其病與罪有間接關係。
(3)耶穌陳明安息日的真義,不是啥事也不做。因神(其父)做事,故
耶穌亦做事。 5:17-18
●「父」:此字有「同質」,「所從出」的意義。因此猶太人由此
字察覺到耶穌有把自己當成神的意味。(可參考18節中
猶太人的反應)而一般猶太人並不稱上帝為「我父」,
而只稱「我們的父」,因此這種宣告是表達耶穌與上帝
有極親密的關係,並將自己與上帝當成同等。
◎上帝造物後,在安息日還是做工,保守選民。而以色列人安息日
的平安端賴上帝不間斷的保護,因此上帝在安息日也不斷的作「
攝理」的工作。
(4)猶太人想殺耶穌,因其犯安息日且自以為與上帝平等。
3.父子之間的關係 5:19-30
(1)前提:子憑自己不能做什麼→看見父做,子才能做。
→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5:19
(2)父的計畫 5:20-23 :
a.父愛子,將一切所做的事指給子看(使子可照做)。
b.要將更大的事指給子看(讓子做更大的事)→要叫人希奇。
→這事就是叫死人復活。
◎猶太人認為上帝不會把叫死人復活的權柄賜給任何人。
c.父將審判的事交給子→叫人尊敬主如尊敬父一般。
◎猶太人相信耶和華是世界的審判者。
(3)人的反應與結果 5:24-29 :
a.聽耶穌的話信天父者有永生→已經出死入生了。
◎永生的特性→不被定罪。
b.現今是死人因耶穌的話復活的時候了→因為父有生命,也賜給子有
生命。
●「死人」:看上下文應是指靈性死亡的人。
c.因為耶穌是人子,天父給他審判權→死人都要復活受審。
→耶穌的審判是公平的,因為他只求天父的意思。
◎因為耶穌是人子,故審判時人無可推諉,因他也經過一般人的
生活,不但瞭解,也接受同樣的試煉並且沒有犯罪。因此人不
能說耶穌不瞭解人類,也不能說標準太高,人無法活出。
☆這段說明耶穌的神性及他與上帝同質,分以下七點:
a.子自己不會做父不做的事,凡父做的,子也照做。 5:19
b.父叫死人復活,子也能。 5:20-21
c.父將審判的權交給了子。 5:22
d.尊敬子如同尊敬父。 5:23
e.信子者如同信父,永生就屬於他們。 5:24
f.凡聽見主的聲音便活了(活了是指屬靈生命活過來)。 5:25
g.父的生命在子裡可得著。 5:26-30
4.耶穌的見證( 5:31-47 )
前提:若自己為自己做見證則見證無效。 5:31
(1)施洗約翰:a.為真理做過見證。
b.是點著的明燈。
●約翰「是」:「是」是過去式,代表約翰已被囚或死了。
●「燈」:原文指中東一帶使用的「油燈」,須要依賴不斷的添油
才能發光。這種燈雖可照明,卻無法自力長久發光。
◎其實耶穌的見證非從人來,提施洗約翰是要讓人易接受可得救。
(2)耶穌所做的事。
●「事」:此字也可以譯做「神蹟」。
(3)天父上帝:也許指在受洗時的見證,或是指天父的本質 5:32,37
●「另有一位」( 5:32 ):原文是指「同質的另一位」,就是指「天
父上帝」,而非指「施洗約翰」。
◎猶太人的不信,正證明他們心中沒有天父之道。
(4)聖經(舊約聖經):猶太人以為其中有永生,卻不肯近生命的源頭。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你們應當查考聖經」。
☆猶太人不信之故:
a.情願暫時喜歡燈光 5:35
b.沒有神的道在心中 5:38
c.心中沒有神的愛 5:42
d.互相受榮耀,不求由神來的榮耀 5:44
e.不信摩西所寫的書。
◎猶太人以依附摩西為榮。
(參考 創 49:10 申 18:15 )
◎特點:每提一些見證之後,就加上一個定罪(不信即帶來定罪)。

資料來源: http://bible.fhl.net/
新增日期: 2018/02/24
狀態: 尚未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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