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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約翰福音註解》
約翰福音 第17章
【約十七1】「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阿,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
﹝文意註解﹞「耶穌說了這話,」『這話』指十三至十六章所記載主耶穌臨別的訓言。
「舉目望天,」這是禱告的慣常姿勢(參十一41;詩一百廿三1;可七34),下面就是祂的禱告。十七世紀一位傳道人曾對本章主的禱告作了極貼切的評論:『在緊接著一段無與倫比的偉大講章(參十四至十六章)之後,主作了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禱告。』許多解經家將本章的禱告,稱作『大祭司在至聖所?的偉大禱告』。
「父阿,」在本章的禱告?,主耶穌六度稱神為父(參5,11,21,24,25節);『父』字表明神是一切的源頭,生命由祂而來。
「時候到了,」指神計劃中所定的時候,即主受難的時候到了;祂一生的生活,一切的教訓和作為,都是為著這個『時候』作準備。這句話也表明:(1)主作事並非雜亂無章,乃是經過精心計劃,按步就班進行的;(2)每一件事物的發生,都是按著神的時間表的;(3)神在作王掌權,祂所定規的時刻必然實現,並且也都非常的準確,絕不會有片刻的提前或遲延。
「願你榮耀你的兒子,」『榮耀』是指神彰顯出來(參出四十34),神隱藏的時候是神,神顯出來了就是榮耀;『兒子』是父親的表明(參一18)。道成肉身的耶穌,?面的神性被包藏在卑微之人的形狀──肉身?,以致許多人不認識祂,因此也不認識神(參3節)。現在祂要經過死而復活,將?面的神性釋放出來。所以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也就是祂得榮耀的時候(參十二23)。
「使兒子也榮耀你,」當主耶穌因著彰顯出神性而得榮耀的時候,也就是神也在祂身上得榮耀的時候。
『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這是主耶穌為祂自己禱告的第一個願望。
﹝話中之光﹞(一)禱告乃是一個人內心的表露。正如從主的禱告,可以認識主是怎樣的一位;我們的禱告,也表明我們是怎樣的信徒。
(二)主在此出聲禱告,動機是因祂關心祂的門徒(參9節),祂渴望他們能明白神與他們的關係。
(三)在主耶穌心中最熱切的盼望不是拯救人,乃是神的榮耀;救人是其次的,因為那也是為著神的榮耀。
(三)主耶穌最關心的,不只是祂自己得榮耀;祂關心一件更大的事:就是榮耀父。祂要求父榮耀祂,乃是為著使祂能榮耀父。
(四)禱告最高的目標是榮耀神,高舉神;這正是我們禱告時,必須先以敬拜開始的原因(參太六9)。
(五)十字架有兩面的功用:消極方面的功用,乃是完成救贖;積極方面的功用,乃是釋放生命──顯出神的榮耀來。十字架乃是進入榮耀惟一的路徑。
(六)救恩的要旨,乃在於將我們帶到一個地步,我們可以榮耀神;不管環境如何,或我們有甚麼軟弱的地方,我們活著的目的都在榮耀神,彰顯祂的榮耀,讓人們知曉。福音的重點,就是表明神的榮耀。
(七)父是在子的得榮?得了榮耀;父在子以外,絕不能得榮,因為父已將祂的一切所是和所有,信託給子。
【約十七2】「正如你曾賜給祂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祂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祂的人。」
﹝原文字義﹞「權柄」掌權,作主;「血氣」肉體。
﹝文意註解﹞「正如你曾賜給祂權柄,」『賜給』的觀念在本章?面非常強調(參4,6~9,11~12,14,22,24節);『權柄』在此包括:(1)管理凡有血氣的;(2)賜永生給人;(3)『捨命又再取回來的權柄』(參十18)。
「管理凡有血氣的,」『凡有血氣』指一切人類(參創六3;林前二14);主管理全人類的權柄,特別著重在運用權柄安排屬於祂的人,有機會親眼看見,親耳聽見神榮耀的彰顯(參彼後一16~18;約壹一1~3),好作祂的見證人(參20節)。
「叫祂將永生賜給,」神賜給主權柄,是為要叫人支取永生。『永生』不只是一種在將來的福氣,並且也是一個神聖的生命;它不只能令人長遠活著,並且還是一個高品質的生命,有神的生命和性情。這個神聖的生命,具有認識神和基督的特殊功能(參3節;太十一27)。
「你所賜給祂的人,」這?再次強調神在救恩中所採取的主動:神藉主耶穌將永遠的生命賜給人,但不是賜給所有的人,乃是賜給父所賜給祂的人,就是父所揀選的人。。
﹝話中之光﹞(一)權柄和永生,乃是神『榮耀』的具體內容。
(二)一切有關這世界和人類的事,都已經交託給主耶穌基督了,祂正在管理、統治著世上的一切;因此凡是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都有祂的美意,我們只管安然接受。
(三)父將權柄賜給子,不單叫祂管理人類,也叫祂保守人類,使我們得以生存在地上。
(四)主掌管一切,祂甚至也掌管魔鬼;我們是在祂安穩的保守之下,還有甚麼值得我們害怕呢?
(五)主耶穌是天父賜給世人愛的禮物(參三16),而信徒也是天父賜給主耶穌愛的禮物。信徒不要小看自己,因為我們每一位都父所揀選賜給子的禮物。
(六)救恩是神的賜予,它完全是從神來的;我們人只有領受,一點點的功勞也沒有。
(七)沒有人能使他自己成為基督徒,因為無人能在他自己?面產生基督徒的生命,只有基督能賜人永生。
(八)基督徒是與神的本性有份的人。作為一個基督徒,和作為非基督徒的差別,不是程度上的,而是本質上的;因此,一個最卑微的基督徒,也強過一個最卓越的非基督徒。
【約十七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文意註解﹞「認識你獨一的真神,」『認識』的原文與聖經中的夫婦『同房』(參太一25)同一個字,故其意義不止於頭腦知識上的認識,而是如同夫妻特殊的親密關係,彼此有透澈深入的認識,包括與對方的交往(參十14~15;十四17),一種不斷增長的經驗。
本句描述神乃是:(1)『獨一』的──除祂以外,別無他神(參五44;羅十六27;提前一17;六15~16;猶24);(2)『真』的──惟有祂是又真又活,其他一切都是虛假(參帖前一9;利十九4;代上十六26;詩九十六5)。
「這就是永生,」這話有兩面的意思:(1)認識神,並認識基督,就『有』永生;(2)認識神,並認識基督,就『是』永生。『永生』一面是我們因著認識神,並認識基督而得到的;一面也是叫我們能認識神,並能認識基督的。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僅應當知道祂是「獨一的真神」,並且要認識祂是拯救我們的神,因為除非我們知道後者,否則我們永遠無法從祂那?得永生。
(二)『耶穌』表明祂是道成肉身,『基督』表明祂是來拯救我們的受膏者。一切偉大的真理,都包括在『耶穌基督』這個名?面。這名叫我們認識那位獨一的真神。是的,認識神的方法,就是認識耶穌基督。人要認識神須先認識耶穌基督(參一18;十四9;林後四6;太十一27)。
(三)永生不是基督以外的一種東西,乃是基督自己;我們藉著與基督奧秘的聯合,得以分享祂自己的生命。
(四)認識基督,就是認識神,也就有永遠的生命;我們若要得著更豐盛的生命(參十10),就只有追求更多認識神和基督。
(五)信徒不需要受教導來認識神(參來八11;腓三10),因為每一位信徒?面所擁有的新生命,具有認識神和基督的功用。
【約十七4】「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文意註解﹞「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指主耶穌『在地上』生活時,就已經彰顯了祂?面的神性。
「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雖然主耶穌最偉大的救贖事工,必須等到祂被掛在十字架上,才算成全,但按著祂已過的生活為人和傳道事工而言,祂的確也已完成了神所託付給祂的了。
﹝話中之光﹞(一)信徒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參林前十31)。
(二)神託付主耶穌的大工,祂都已經完成了,我們只要憑著信心,就可以安息在祂所完成的工作上。
(三)主的救恩,乃是一個已經成全了的救恩,除了接受,我們毋需再添加甚麼,也不必再提供任何的善行;在基督?,也只有在基督?,這一切都已經作成了。
(四)成就了神所要作的就是榮耀神,作完了神所要作的就進入榮耀(參5節)。
【約十七5】「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文意註解﹞「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這是主耶穌為祂自己禱告的第二個願望;在祂講這句話時,祂的眼目已經越過了十字架的陰影,而注視於祂原先所脫去的榮耀。
「就是未有世界以先,」就是在創世之前,也就是在已過的永遠?。
「我同你所有的榮耀,」這『榮耀』不是祂所未享過的,而是指祂從前所享有的榮耀。主的意思是說:當我藉著十字架達到來此世界的目的之後,求父將我從前的榮耀賞回給我。
注意,主在本節是用『我...我...』,而不是用『兒子』(參1節下)的稱呼,顯示兩處所求的『榮耀』,含義稍有不同。第一節的榮耀是指『藉十字架所顯出的榮耀』;本節的榮耀是指『在永世?就已有的榮耀』。
按原文,本節?面用了三次『同』(with)字,這表明了子的身位和神格,具有與父相同的地位──在神聖的榮耀?,父與子是完全相同的。
【約十七6】「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
﹝原文字義﹞「顯明」表露,顯出,照明;「道」常時的話(logos)。
﹝文意註解﹞「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按聖經的教導,神的名字和神的本性是分不開的;神的名字也就是神的本質與實際。『顯明』即啟示和解說,所以本句意即主耶穌將父啟示給祂的門徒。主啟示神的方法,包括用祂自己的生命、性格、生活、行為和教訓等。
「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你的道』就是神的話,原文是指恆久不變的話,亦即在聖經中寫下來的話。
﹝話中之光﹞(一)沒有一件事比我們認識神的名更重要。我們可能長期作一個熱心、虔誠的宗教徒,卻仍不認識神的名,不認識神自己,這實在可悲。
(二)除非我們清楚認識神和基督,否則,我們不能自稱是基督徒。
(三)「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顯然所有得救的人,都是父的人,而父又將他們賜給子。這也表明:我們一得救,就永遠得救。如果有人以為得救了之後,還有可能沉淪,那就好像父給了子而又取消。神絕不可能這樣作的。
(四)真正認識神的人,必然遵守祂的話;凡不遵守祂話的人,必定對神還不夠充分認識。
【約十七7】「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來的。」
﹝文意註解﹞「凡你所賜給我的,」父所賜給子的有:(1)權柄(參2節);(2)信徒(參2,6,9,24節);(3)事工(參4節);(4)話(參8節);(5)名(參11~12節);(6)榮耀(參22,24節)。
﹝話中之光﹞基督徒乃是清楚知道神透過耶穌基督所作一切事的人。
【約十七8】「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
﹝原文字義﹞「道」應時的話(rhema);「領受」拿著,接受。
﹝文意註解﹞「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道』就是神的話,原文指在聖靈感動下臨時得著的話。
本節提到成為信徒的三要件:(1)領受神的話;(2)確實知道主耶穌的屬天根源;(3)相信祂降世的使命。
『領受』在先,『知道』和『相信』在後。我們在領受和接納神的話時,常常會面臨一些難以明白的話,但是因著願意敞開我們的心,把神的話存放在心?,聖靈就在我們的?面作工運行,引導我們,那些在聖經?面寫下來的常時的話(參6節),就成為聖靈感動的話,叫我們能以知道並相信神的話中所描述的基督。
﹝話中之光﹞(一)成為一個基督徒,必須清楚認識有關救主耶穌這個人;人若不認識祂,決不能算作基督徒。
(二)基督徒不僅相信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獨生子,並且也相信神差祂到世上。
(三)基督徒先是「領受」神的話,然後才『知道』並『相信』神的話;我們讀經時,雖常遇難明白的經節,但不可因此作罷,而要將神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西三16),到了時候,許多問題自然會迎刃而解。
【約十七9】「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原文字義﹞「祈求」求問,質問,請求。
﹝文意註解﹞「我為他們祈求,」『祈求』、『求』和『願』等字(參15,20,24節)是描寫一種在完全交通中向對方所表達的意願,含有『我願意』、『我定意』的意思;在主耶穌向父神的禱告中,心中記掛著這些屬祂的人,就說出了祂的願望和意向。
「不為世人祈求,」這話不是說主不關心世人,因為就在此刻,祂心中仍舊記掛著世人──『叫世人可以信』(參21節)、『叫世人知道』(參23節),可見祂並沒有放棄世人。
主這句話的意思乃是:我雖然要向世人施恩,但我目前並不為世人禱告,卻為那些我所藉以接觸世人的人禱告,使他們能達到『合乎主用』的地步,才能把對神正確的認識和信仰帶給世人。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雖然沒有為世人禱告,但祂為信徒禱告的目的還是為著世人;我們可以說,祂是為著世人的緣故而禱告。
(二)我們信徒蒙主施恩造就並成全,乃是為著能將基督的信息和見證帶給世人;我們並不是為著自己的目的而活,乃是為著主的心意而活。
【約十七10】「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
﹝文意註解﹞「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意思是祂們原為一(參十30),祂們意見一致、意念相同、目的相同;同質、同屬性、同榮、同權、同能、同擁有;沒有一樣屬聖子的不屬於聖父,沒有一樣屬聖父的不屬於聖子。父與子互相無條件的共享。
「我因他們得了榮耀,」正如病人得醫乃醫生的榮耀,信徒乃罪病蒙主醫治的人,故他們身上有多方面可榮耀主:(1)本身的得救;(2)帶領別人得救;(3)活出神的生命,有美好的見證。
【約十七11】「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去。聖父阿,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原文字義﹞「保守」保存,保護。
﹝文意註解﹞「聖父阿,」這種稱號在新約聖經中只在這?出現,『聖』字表明神的性情是聖潔的(參彼前一15~16;啟四8;六10);『父』字表明神的心是慈愛的。『聖父』這個名稱同時表明神的高不可及和可親可近兩種特性;神是可畏的,但也是慈愛的。
「我往你那?去,」父是子終極的歸宿,因為兩者本來就二而一,一而二,完全合而為一。
「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本句有多種種譯法:(1)『求你保守你因自己的名所賜給我的』;(2)『求你用你的名保守你所給了我的人』;(3)『求因你的名,就是你已給了我的名,保守他們』;(4)『求你在你的名,就是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
神的名代表神的所是和生命(參6節註解)。只有?面有神生命的人,才能有分於神的名;信徒已蒙主賞賜永生(參2節),故得以在神的名?蒙保守。
「叫他們合而為一,」『合而為一』原文是『成為一』,意即因著各人?面從神所得的生命、性質都相同,以致表顯於外的言語、愛好、行動等也都一致;含有不分彼此,互相認同、相通、相愛的意思。
本句連同上句,原文的意思是『保守他們繼續存在一的?面』,而不是『使他們達到一的地步』;合一是神已經賜下的事實,無需再努力爭取(參弗四3~6)。
「像我們一樣,」表明信徒之間的合一,是像父和子之間的合一,乃是生命上的合一,而不是組織上的合一,也不是情感或理智、意見上的合一。
﹝話中之光﹞(一)神是「聖父」,祂是聖潔的;我們每一次來到祂面前,總要帶著虔誠和莊重的敬畏來接近祂,因為祂是烈火(參來十二29)。
(二)「聖父阿,求你...叫他們合而為一,」這話說出主是如何願意祂的教會在地上能合而為一。所以今天基督教?分門別類,分宗分派的光景,乃是違犯主的旨意,破壞主的目的,非常不合乎主的心意的。
(三)信徒之間所以能夠在外面表顯合一,乃是基於眾人的?面所擁有合一的本質──神的名,就是神的生命。
(四)『合一』是一個原來就有的屬靈事實,信徒的責任乃是不可破壞『合一』。
【約十七12】「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文意註解﹞「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滅亡之子』即指猶大,這詞表示他因其犯罪行為,被注定進入滅亡的事實。
「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經上的話』指詩四十一篇九節。
【約十七13】「現在我往你那?去;我還在世上說這話,是叫他們心?充滿我的喜樂。」
﹝原文字義﹞「心?」?面。
﹝話中之光﹞(一)我們經常默想主的話,能叫我們的心充滿喜樂。
(二)我們所要追求的喜樂,不是這世上的喜樂,乃是主的喜樂。
【約十七14】「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原文字義﹞「道」常時的話(logos)。
﹝文意註解﹞「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主賜給我們信徒的話有兩種:(1)應時的話(參8節);(2)常時的話(本節和17節)。
「世界又恨他們,」『世界』就是那與神及神的子民為敵的世界。『世界』一詞在本章中共出現十八次。信徒不屬於世界,不認同世界,不隨俗的生活態度,必然引起這世界的憎恨。
「因為他們不屬世界,」『世界』代表不以神為中心的生活態度,是一種與神敵對的觀念和生活方式;『不屬世界』指不受與神敵對的觀念和生活方式所管理、引導並控制。
﹝話中之光﹞(一)接受主的話,乃是和世界站在敵對的地位。
(二)基督徒活在世界上,但生活的態度和世人不一樣;因為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以神為中心。
【約十七15】「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作脫離罪惡)。」
﹝文意註解﹞「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因為他們的工作就在這世界?面。信徒『不屬世界』(參14,16節),卻又『不離開世界』,這表示:(1)信徒的身分雖是『超世』的,生活卻是『入世』的;(2)信徒的身體雖然『入世』,但他們的心靈卻要保持『超世』;(3)信徒必須憑『超世』的生命而活,才能『入世』而不致同流合污。
「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惡者』在原文可為雄性或中性;雄性指魔鬼,中性指罪惡。本句暗示惡者和罪惡的攻擊是一個真實的潛在危險。
﹝話中之光﹞(一)信徒遇到難處時,不應求離開世界,乃應求在世界中保守他們(參啟三10)。
(二)基督徒不應作一個獨善其身的修道士,而應活在人群中,發揮『是鹽』和『是光』的功用(參太五13~16)。
(三)聖經不鼓勵消極被動的生活態度;基督徒的靈修,應該是積極獲取屬天裝備,以便在人群中活出神生命的手段。
(四)魔鬼千方百計勾引信徒去愛世界。得勝的信徒,乃是人活在世界中,卻因著主真理的話,而分別為聖(參17節),脫離魔鬼的引誘。
【約十七16】「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話中之光﹞(一)信徒是屬主的人,不是屬世界的人;這個區分非常重要,許多信徒被世上的生活所擊倒,就是因為不看重這個區別。
(二)我們既然不屬這個世界,所以我們對於世上萬事萬物的看法,應當不同於一般世人,並且我們也不必受萬事萬物的轄制。
【約十七17】「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原文字義﹞「成聖」聖別,分別為聖;「道」常時的話(logos)。
﹝文意註解﹞「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成聖』即『分別為聖』(參19節),指分別出來,供神使用;這不只是指地位上的成聖(參太廿三17,19),也是指性質上的成聖(參羅六19,22)。
門徒不是要遠離世人(參15節),乃是要活在世上履行使命(參18節),但超越世俗邪情(參14,16節;約壹二16)。主是求父在那整個表示真理的生命?(在祂身上具體化了的),使他們成聖。
「你的道就是真理,」『你的道』即神的話;凡神所說的話都是真實的,絕沒有虛假的成分,所以神的話就是實際,就是真實,就是真理。
﹝話中之光﹞(一)神的話叫人能成聖(參徒廿32);我們越接受神的話,我們與世界的分別就越明顯,越徹底。
(二)聖經的真理能作人聖潔的亮光和指引;我們越讀聖經,就越叫我們與世人有分別。
【約十七18】「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
﹝文意註解﹞「你怎樣差我到世上,」這是差遣最大的原理,最大的榜樣;這也是最大的差遣。
「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這句話有四層的含意:(1)我們乃是從世界?被主分別出來的人;(2)我們並不是要離開這個世界;(3)我們乃是被差到世界?面去;(4)我們卻又不屬乎世界。
【約十七19】「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
﹝原文字義﹞「分別為聖」聖別,成聖;「成聖」聖別,分別為聖。
﹝文意註解﹞「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他們』就是門徒(參6節);主自己就是聖的,祂的本性是聖的,所以這?的『分別為聖』並不是指聖潔不聖潔說的,乃是指分別不分別為聖說的。主耶穌因著門徒的緣故,祂自己就再分別為聖。這意思就是說,有許多事情,祂本來可以作,因為與祂自己的聖潔並沒有衝突,但是祂因著門徒軟弱的緣故,就不去作。
﹝話中之光﹞(一)信徒行事,也要考慮到別人的想法,總要避免絆倒別人(參羅十四13~21)。
(二)每一個事奉神的人,總得學習在言語、行動上分別為聖。譬如:當你遇到人們在那?有不正當的話語時,你第一件事就是要從那個場合分別出來,不要參與交談(參弗四29;五4)。
【約十七20】「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
﹝原文字義﹞「信」信入。
﹝文意註解﹞「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這些人』指主的門徒。
「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指二千年來的信徒。
﹝話中之光﹞(一)主在約翰十七章的禱告,乃是為著你我禱告;無論我們的光景如何,祂都關心我們,為我們代禱(參來七25)。
(二)主為我們代禱的意思,就是把我們放在神的手中;這世界上,還有甚麼比神的手更可靠!哦,知道神此時正看顧我們,記念我們,保守我們,這是何等的安慰!
(三)主不但為當時的門徒(代表猶太教會)祈求,祂也為以後相信基督的(就是普天下的教會)祈求;這說出基督豐滿的度量,超越過一切地域和人為的限制,而需要整個宇宙的教會來承受,來彰顯。
【約十七21】「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面,我在你?面,使他們也在我們?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文意註解﹞「正如你父在我?面,我在你?面,」這話說明基督徒的合一,乃應像父與子之間在生命?彼此的融合。父在子?,表示父是子的;子在父?,表示子是父的。
「使他們也在我們?面,」表示真實的合一,惟有在三一神的生命?面才能達致。
「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信徒的合一應能對外人產生衝擊力,叫他們相信基督的使命。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分門別類的情形,完全與三一神的生命背道而馳,表明我們沒有活在神聖的生命?面。
(二)基督教分成各宗各派,雖有歷史的淵源,但在神面前,乃是虧缺了祂的榮耀;在世人面前,也難以指望他們能夠信服。
(三)惟有基督徒按著主的心意,而活在生命的合一?面,才能折服世人,使他們相信。
(四)「使他們都合而為一,...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由此可見,基督徒的合一,是今天在世界上就該有的事;所以不要以為說,我們必須等到將來到了天上,才有可能合一。
【約十七22】「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文意註解﹞本節是指在神聖榮耀?的合一;當信徒完全棄絕自己,不靠自己天然的生命活著,而憑著他們?面神的生命和性情活著時,他們所彰顯的不僅是神的榮耀,而且也自然而然的成為一了。
﹝話中之光﹞(一)神作工的目標是使萬有都歸於一(參弗一10),而神作工的結果是彰顯祂的榮耀(參弗一12);如果神的兒女不先進到合一?面,萬有也就不可能歸於一?,所以神兒女的合一是彰顯神榮耀的關鍵。
(二)這篇禱告的主題,乃是榮耀與合一。是的,只有因著父在子?彰顯出豐滿的榮耀,才會產生教會真實的合一;也只有教會在基督獨一的名?合而為一(參11節)的時候,三而一的神才能在教會中得著完滿的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參弗三21)。
(三)神子求父使教會合而為一,像三而一的神合而為一。這說出惟有基督的一,才是教會的一。教會必須以豐滿的基督為惟一的中心,(絕不附加任何組織、名義、意見以及所謂的『真理』),教會才能顯出真實的合一。正如使徒保羅說:『使...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同歸於一』(弗一10)。
【約十七23】「我在他們?面,你在我?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原文直譯﹞「...使他們被成全為一...」
﹝文意註解﹞「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完完全全』原文是『被成全』(may be perfected),這話承認了一個事實:基督徒雖然有一的生命,但仍缺乏一的表現,所以尚待成全;合一的完滿表現,有待你我完全順服住在?面的主。
「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信徒合一的目的,是要『叫世人知道』,這比『叫世人可以信』(參21節)更深入。當信徒展現出完完全全的合一的時候,也就是基督在眾信徒身上完全得著了榮耀;在那時候,世人不只相信,他們必要知道,基督乃是神所差來的。
「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信徒的合一有一種福音性的目的,不但與主耶穌的使命有關,而且與神對人和對基督的愛有關。換句話說,神的愛在信徒的合一事上,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
﹝話中之光﹞(一)惟有讓基督在我們每一位信徒的?面掌權作主,才能被成全到真實的合一。
(二)基督徒的合一,乃是一件榮耀的見證,對世人必會產生極大的衝擊力。
(三)神的愛乃是信徒合一的原動力;真實的合一也必然顯露神的愛。
【約十七24】「父阿,我在那?,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文意註解﹞「我在那?,」『那?』是指主耶穌彰顯祂榮耀之處,而祂是經過十字架達到榮耀的,所以就是指十字架的經歷。
「願你所賜給我的人,」『願』原文意思是『我定意要』;這是主耶穌為門徒所立的最後一個意願和約。
「也同我在那?,」主耶穌深切盼望我們這些屬祂的人,也能在十字架的榮耀上與主有交通,藉此有分於祂從十字架而得的榮耀,這是基督徒最大的福分。
﹝話中之光﹞(一)主的禱告是求父使我們與主永遠同在。是的,我們信徒最要緊的事,就是與主同在;我們若失去主的同在,一切就都完了。但願父神成全這個禱告,使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能在主的同在?。
(二)神子最終的所在,就是在父榮耀的豐滿?;所以祂為教會的禱告,乃是盼望教會最終也能與祂一同進入父豐滿的榮耀?。這是基督所盼望的,也是教會所盼望的,以及所有受造之物所盼望的──神的眾子與長子一同顯現在榮耀?(參羅八19)。
【約十七25】「公義的父阿,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
﹝文意註解﹞「公義的父阿,」這種稱呼在新約聖經中只在這?出現。『公義』是神作事的法則;祂作任何事,都不能不義。
【約十七26】「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面,我也在他們?面。』」
﹝文意註解﹞「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意即將神的所是啟示給信徒(參11~12節)。
「還要指示他們,」表明我們對神的認識應無止境,多而又多。
「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面,我也在他們?面,」信徒愈對神的愛和內住的主有切身的經歷,就愈能實現主在我們身中的期望。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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