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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解經

出埃及記 第22章

律法的好處(二十二5∼9、21∼29)

  今天所讀的經文是有關侵犯者(5∼6)、託管制度(7∼9)、壓迫者(21∼24)、借貸(25∼27)、輕蔑法庭和奉獻等律法。你能否想到近代類似的做法?例如:我們怎樣處理別人的財產呢?對於那些故意毀壞公物及傷害村民的人又怎樣呢?當與移民法例有抵觸時,你會否給那個異鄉客應得的同情及居所呢?我們能否慷慨的借錢給那些極需要的人,甚至施贈給他們呢?對於國家的法律,我們有否尊重,抑或只是抱輕蔑的態度呢?

  其實律法就好像國界,劃分國與國之間的領土。有時它們是很武斷並人工化,就好像畫在地圖上的界線一樣;有時它們又是那麼自然合理的,就好像河流、山嶺、大洋一樣。神的律法就是後者,為人謀福利與快樂。若是每一個人都遵從它們,那麼,地上便充滿和平友愛,打鬥與戰爭也不再發生了。

祈禱 主啊,使我做一個好公民,忠心於我的國家及?的國度。──《新舊約輔讀》


??現在,我們再看看二十二章的內容,從第一到第六節,那?又提到好幾件事情。第一是提到偷東西,第二是提到任憑自己的牲畜去踐踏別人的農作物,第三是提到人若點火燒荊棘的時候,不小心以致將別人的禾捆或是田園燒掉。在這?雖然在大體上只提到三件事。但在這三件事上,都叫我們看見兩件很有意思的事。

??一、我們看見犯罪所帶來的,一定是虧損。人若偷了別人的一頭牛,便要以五頭牛去賠那一頭。人以為偷了別人一頭牛便很開心,因為價值很大。但卻要想想所引出來的結果,是要準備以五頭牛來作賠償。若偷了人家一隻羊,便要準備四隻羊來賠還。人或想著偷了人家一隻羊,償還一隻再加一隻也可以了吧?但神說不是,乃是四隻羊,五條牛。這是否嚴重了一點呢?神就是要我們看見犯罪所帶來的虧損就是那麼嚴重。這一個原則,我們在典章中會不斷的看見,特別是在利未記?,提到贖愆祭的時候,就更細緻的來說明這一件事。

??很清楚的,神這些典章不光是只給人看見刑罰,而是叫人看見人犯罪,在神面前一定是接受虧損。人若偷了人家一頭牛,賣掉了,沒有任何人知道,便以為用不著賠償。但弟兄姊妹要記得,這些典章是從那?來的?乃是從神而來的。人可以不知道,但神知道。在地上,這個人或許不用賠上五頭牛,但等到見神的面的時候,還是要承擔五頭牛的虧損,這是很清楚的。所以,當我們讀到這些典章的時候,不光是看見人和人怎樣處理問題,而是看見人在神面前該怎樣活。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罪一定帶來虧損。

??二、不顧念別人的結果也是虧損。人的天性是不顧別人的,只顧自己。但神在這?明確的叫我們看見,人是不能只顧自己,也得要顧念別人。人不能只顧自己的好處增加而叫別人受了損害,如果人只往自己的方向去想,結果又是虧損。感謝讚美我們的神,祂把自己的性情,透過典章上的話毫無保留的向我們敞開。我們實在敬拜讚美祂。在英國有一位弟兄,他原本是一個商人,後來作了律師。在他信了主以後,他很愛讀神的話,當他讀到律法的時候,神的話便把他吸引著。他便覺得自己要去研究法律,並對法律發生了很濃厚的興趣。雖然他承受了父親在香港很大規模的生意,但他一概不管,便去念法律。結果他在英國念完了法律的課程,也考取了律師的資格。在英國,他是第一個中國人在英國當律師的。這個弟兄很愛主,他談到他所以要當律師的時候,他說出是因為讀到神的律法,而引起他心思上的轉變。他認為地上再沒有一種律法比神的律法發表得那樣的叫人感到恩典,地上的律法都是叫人感覺恐懼的,唯有神的律法既有叫人恐懼的那一面,也有叫人受吸引的另一面。因為神的律法是神自己性情的發表,不是僅僅為了維持社會秩序而產生出來的一些條文。

??感謝主,雖然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興趣去當律師,但人若細細的去讀神的律法,便會發覺在那些好象是很枯燥的文字上面,充滿了神的憐憫,充滿了神的體恤,叫我們真能體會得到新約?面所說的,「字句是叫人死,精義是叫人活。」(林後三6)「字句」就是指律法的條文,「精義」就是指條文?面神的心意。感謝神,當我們也讀律法的字句的時候,我們也實在盼望神借著祂的靈,把字句?面的精義向我們解開。



活出神的喜悅的道路(廿二7至廿三19)




??我們看了典章開頭的那個部分,我們實在看見神如何透過典章來把祂心?的意念向人發表,也是按著祂的性情來要求人操練自己,好叫人活在神的面前蒙神紀念。

??現在我們繼續在典章上來留意。從二十二章第七節開始,這?又有一段的話。在典章的?面,有一個很特別的情形。這一個情形就是說,它並不是把所有典章中的條文歸類的記錄下來。如果是歸類記錄下來,我們就非常容易一組一組的來讀。但實際上,聖靈沒有把它歸類,常常是在一個話題上說了一點點,又轉到另一個話題去,然後又回到先前所說過的事來。然而,我們必須要記得,這是律法。按著一般說來,律法總得要很明確的去歸類的。但是神在這?,卻沒有作很明確的歸類。為什麼呢?

??這?有一個很寶貝的意思讓我們去領會。地上一般的律法只是為了懲治,當然也有積極的那一方面,就是為了要維持社會的秩序。但實際上說來,懲治的功用一般都比維持的功用大。我們也不是說神的律法沒有懲治的作用,它給我們看見還是有懲治的作用。但是神起初傳律法給人,卻不是要給人懲治。這一點,在羅馬書上就很容易看見,神傳律法的時候,祂是願意向人顯明一條神所喜悅的路。不過,因著人在神面前的不對,「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羅八3)。結果人便落在律法的定罪底下。

??典章給人指出準確活在神面前的路

??現在我們回到起初傳律法時候,我們看見神沒有把典章的內容作歸類的發表。所以便很清楚的看見一個意思,神把律法傳下來,目的是要人好好的活在祂面前,並不是準備要用律法來定人的罪。所以神並沒有把律法來歸類,神只是把生活中所接觸到的,一點一點的來說。如果我們問神說,為什麼不把它歸類,那不是更容易明白嗎?也許神有一個意思要告訴我們,在生活?的事情,是隨時隨地都要操練的。並不是說像課本一樣,這一部分如何,那一部分又如何。這一點就讓我們看見神那起初的心意,神就是讓人在各方面、在任何的時刻都學習活在神的面前。

??我們從第七節開始看的時候,就更容易瞭解這一點了。它就是讓人學習活在神的面前,那?說了幾樣的事情,一些是說到你交托了別人一些的東西,但卻在別人的手?失去了,那該怎樣處理。在不同的環境或情形下,就有各種不同的處理方法。但我們能從各種不同的處理方法上,可以看出一個很明確的原則。那一個原則就是「你要活在神的面前」,就是你要把自己放在神的面前;然後再加上另一個原則,就是不能虧負人。這兩個原則,就把這?一大堆的事情說出來了。

??譬如說:「人若將銀錢或傢俱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賊找到了,賊要加倍的賠還,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7節)如果經過審判官的審察,果然是清白的話,那家主人也不必要負責任。

??「人若將驢或牛,或羊,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傷,或被趕去,無人看見,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手?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甘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10-11節)從這些條文看來,好象只是提及怎樣處理紛爭的問題,但事實上是要神的子民學習活在神的面前,向著神來活。別人若把事情在神面前說明白了,你不能再追究,也不能要求賠償。這就是活在神的面前,讓神來管理那件事情。神既然允許那件事情發生,你就從神手?把那件事情接過來就好了,別把眼睛盯在人與人的關係上。雖然人或許不明白神為什麼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但卻承認一切的事情都是在神的管理下,這就是一種生活上的操練。

??也有些條例並不完全是一樣的,比方說:「若本主同在一處,他就不必賠還,若是雇的,也不必賠還。本是為雇價來的。」(15節)這是因為本主也在場的緣故。但若你是替別人看守的不見了,如果是牲畜,受傷的便要把受傷的帶來。死掉的,便要把屍體帶來,這樣你便不用賠償。不然,就要賠償了。人或說這不是跟上面的定規有點矛盾或者是衝突了嗎?但我們若是看清楚?面的話,便能發覺情況是不一樣的。不一樣的地方在那?呢?我們先看看十二節:「牲畜若是從看守的那?被偷去,他就要賠還本主。」這是說到從看守的人的地方被偷去,是跟上面所說交付別人的又不一樣。因為看守的人絕不能眼巴巴的看著牲畜失掉,在這一種情況下,那個看守的人便有責任了。那責任是什麼呢?在人這方面來說,是別人要求自己看守的,又不是自己要去做的,那麼失掉了就只好承認大家倒楣就是了,怎麼要自己來賠償呢?

??弟兄姊妹,這?面給我們看見一些很有意思的事。神並不是著眼在賠還本主的這一個定規,神是借著賠還本主這一個定規,來讓神的子民學會不要虧欠別人。在新約的羅馬書上很明確的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在這?就讓我們留意到這一個。人又會說並不是自己故意把所看守的失掉,為什麼算是虧欠本主呢?弟兄姊妹要注意,神在這?所追討的那一個人,是因為他沒有在所受的託付上忠心,許多時候,我們承認人的本性在這一方面,是常常有保留的。在自己的事情上很忠心,在別人託付的事上就不夠忠心。就算在神所託付的事情上也不夠忠心。神是要人在祂面前學習作一個忠心的人,不忠心就是一個虧欠。神不是因著作看守的人失掉了東西便要賠還本主,而是在這?給人一個深刻的印象,要人想到倘若自己忠心一點,事情就不會發生,神就是在這件事上讓人去學一點功課。我們感謝神,在典章上,神是透過一些的安排,讓神的子民直接的學習活在神面前。這一點是我們該留意到的。

??神的性情是神子民的生活依據

??再讀下去,我們看見神好象是轉了另一個方向說話。但事實上,我們說條例的內容好象是轉了一個方向,但是大前提卻沒有轉變,仍然是叫人去領會神的性情,要按著神的性情來生活。所以從十六節到二十二章的末了,我們也許可以給它一個不大不小的標題,那個標題就是說,「以神的性情作我們生活的依據。」上面說到學習活在神的面前,那麼人該怎樣去活在神的面前呢?這?就更具體、更清楚的說出來了,就是依據神的性情來活。在這一大段的話?,我們可以從這個標題上把它分成幾個小標題。

??活在聖潔中

??第一個小標題就是「在聖潔?生活」。這?說到有幾樣事情是該怎樣處理的,有一些是生活上的事。比方說,怎樣處理未婚男女的事情。有些是對付行邪術的人的事,有一些是對付逆性情欲的處理,有一些是對付那些偏離神的動作。整個的說來,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要求,這個共同的要求就是要保守神的子民活在聖潔?,或者說是要保守神所賜的地在聖潔?。不單只人要聖潔,連地也得要聖潔。我們實在注意到,神對地的那一個心思,在別的地方我們看見神說,「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那地就不得潔淨。」(民卅五33)因為人在什麼地方流人的血,那地方便被污穢了,這是神說出了祂心?的意念。因此我們看見神的性情是聖潔的,所以,在利未記?,神說:「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4)神又說:「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5)現在在典章?,我們可以看見神是這樣的發表出來了。

??活出神的憐憫

??第二個小標題就是「要活出神的憐憫」。這個憐憫的對像不光是人,也包括獸。這?是說得非常有意思的,「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也作過寄居的。」(廿一21)神告訴祂的子民,不要虧負人。在積極那一方面來說,是要憐憫人。怎麼的憐憫法呢?就是不要欺負別人,不要虧欠別人。為什麼呢?因為神好象在這?指出:「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既然自己知道寄居的味道,自己既不喜歡那種滋味,就不要加在別人身上。

??我們再往下去看的時候,便發覺過去的經歷並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主要的原因是神的性情,祂原是憐憫人的神。因著祂的憐憫,祂也盼望自己的子民能活出憐憫人的性情來。我們要在這?留心,有一些事情是很值得注意的,那是「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22節)然後再往下看,「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什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25-27節)應允什麼呢?在這兩處經文中我們看見一件事,上面說到人不可欺壓孤兒寡婦,否則他們向神一哀求,神就會垂聽他們的哀求。神垂聽他們的禱告,就會引出一個什麼的結果呢?神說:「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24節)

??接下去的那一段話好象是沒有說得那麼嚴重,只是說:「他哀求我,我就應允。」但是有一件事情是我們注意得到的,他們為什麼要哀求呢?沒有衣服蓋身。為什麼要哀求呢?他們是有根據的。神說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現在有人苦待寡婦和孤兒,那些孤兒寡婦便到神面前去申訴,去禱告。他們的申訴和禱告是根據神典章的話,因為典章中明明告訴人說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這是神的定規。

??再底下那一段,說到借貸給弟兄不可取利。關於這方面,當我們讀到利未記時,便覺得很有意思了,特別在申命記?,說得更是清楚,那?說:「你借給你弟兄的……都不可取利。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申廿三19-20)或有人說,「既然如此,我不借給弟兄罷了。借給外人還可以賺點利錢。」但神的典章卻是這樣定規的,你若不借給弟兄,他實在是活不過來的時候,他也只好到神面前去禱告。只要神一聽見你怎樣拒絕這個弟兄的要求時,雖然這?沒有說什麼,但我們根據上面的情況來看,神一定會把這個不肯方便弟兄的人的財產摧毀,或者讓他的錢財放在一個破爛的口袋?,讓他也去嘗嘗向弟兄借貸的滋味。我們所要注意的是我們千萬不要在神的子民中間製造一些叫神的子民歎息的事情。只要他們在神面前歎息,我們在神面前便要受追討了。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神的定規是那麼嚴肅,目的在那?呢?就是讓我們看見神是憐憫人的神,我們就要學習憐憫,我們只能作一個憐憫人的人。不僅對人是這樣,當我們讀到第二十三章說到安息年的時候,對獸和牲畜也是這樣。反正對一切事情總得要存一個憐憫的心。

??我們感謝神!弟兄姊妹是否感覺到很希奇呢?上面說到保持神子民的聖潔的事上很嚴厲,不對的就該死。現在,卻在這?大發憐憫,這不是很矛盾嗎?這就是我們的神,因為祂實在是那樣的性情,祂是那樣的大,祂是那樣的豐富,祂是那樣的完備,不像我們那樣狹小。我們有了聖潔便沒有了憐憫,我們有了憐憫便沒有了公義,我們這些人的器皿,就只能盛裝一點點。但神是那樣的大,要說憐憫,祂滿有憐憫;要說聖潔,祂滿有聖潔;要說公義,祂也滿有公義。祂是那樣豐豐富富的。敬拜讚美我們的神!正因如此,祂才要求我們活出祂的豐富來。我們平常一說到豐富,就很容易落到物質多寡的觀念上。但事實上,我們講豐富,是豐富到神自己的身上去,特別是指著祂的性情這一方面。我們感謝讚美神!我們活在神的豐富?,不單是在物質生活上,祂沒有虧欠我們,連祂的性情祂也是那樣的豐豐富富的給我們作供應,從各方面顯出那一個完美來。

??尊神為大

??第三個小標題就是「以神為大」,尊神為大。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切的事情是為了要叫我們建立一個心思,以神為大,承認神是最大的。神本來就是大的,但是人不肯承認。神現在就是借著祂的典章來約束祂的子民,讓祂的子民實實在在的承認神是大。
??在一個交通聚會?,有一位弟兄交通到奉獻的問題,他特別提出了在舊約?的「頭生」和「初熟的果子」的事,我們只要稍微讀讀舊約,特別是讀摩西五經,便看見「頭生」和「初熟的」在神的律法中,是非常的嚴肅,而且反反復覆的提過不知多少遍。從出埃及記十二章開始,一直到申命記?面反復的提到「頭生的歸我」、「初熟的歸我」。為什麼是這樣?這?說到一些關乎奉獻的事情,弟兄交通的重點,叫我們領會到越奉獻便越蒙福。若是把這個問題反過來看看,要是奉獻了而沒有看見祝福,還要不要繼續奉獻呢?在瑪拉基書上,神說:「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下)我們必須要記住這個事實,神說這句話的時候,是向那些背道的百姓說的,是向那些離棄了神的百姓說話。如果神的百姓沒有離棄神,而是很正常的活在神的面前,他們雖然沒有看見額外的祝福,他們仍會照常的在神面前獻上。為什麼呢?因為是基於一個事實,他們承認神為尊、為貴、為大,配得這樣的服事。

??剛才所提到「額外」這一個問題,弟兄們交通到人越奉獻就越看見神的祝福,我們可以說,這是「額外」的祝福。因為我們讀十一奉獻的條例的時候,我們就單看十一奉獻好了(指舊約的年代)。什麼人可以奉獻呢?就是有收穫的人,在農作物有收成的,在牲畜群中有增加的,所以便要獻上。弟兄姊妹看見了嗎?這是正常的。人用勞力得來的,就像雅各用枝條來控制羊群的斑點,這是勞力作成的。但是感謝神,當他們在神面前獻初熟,或者獻頭生的時候,特別是在初熟節獻搖祭的時候,我們從申命記中看見,他們是要說一些話的。他們把搖祭帶到神的面前來,他們便向神這樣說:「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耶和華啊,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申廿六5-10)他們這些話是說出了什麼呢?乃是說出神先賜福與他們,他們纔能有所獻。就像大衛的禱告:「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代上廿九14下)

??我們要看見這些事實,看見什麼事實呢?第一,我們的一切都是神負責作我們的供應,所以我們不致缺乏。好象詩篇二十三篇所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這是一個生命的見證。既然神是作了我們的供應,我們便沒有理由把神放在我們手?的東西看作是我們自己的。我們感謝神,這是一個很有亮光的看見。第二,我們看見神把一切交托給我們,我們便成了神的管家,我們不過是從神手?接過這些事物,替神作看管。哥林多前書那?說:「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忠心於什麼事上呢?是按著神的意思來處理神所交托的。

??我們感謝讚美主,在這樣的一件事上,叫我們看見神是借著奉獻來操練我們承認神為大的事實。首生的是神的,初熟的也是神的。但希奇得很,頭生的歸神,神也不馬上就要,神說:「你牛羊頭生的,……七天當跟著母,第八天要歸給我。」(30節)為什麼不馬上獻上呢?一生下來便獻上,不是在時間上更準確一點嗎?這也就是我們剛才所說的,神讓人學習憐憫,對獸也是如此。這也叫我們看見,神從來不願意叫祂手所造的受到傷害。我們或許不明白,神是那麼的大,那?管得了這麼多微小的事情。感謝神。正因為祂是大,所以無論什麼事情都是在祂的眷顧底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11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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