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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文摘解經

創世記 第22章

逐節詳解



【創廿二1】「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

﹝文意註解﹞「這些事以後,」即第廿一章生以撒、趕出以實瑪利、與亞比米勒立約等事之後。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並不是全知的神需要藉試驗才能得知亞伯拉罕的存心,而是藉此使受試驗的人顯出他實際的光景,因而能更深認識自己。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奉獻』的意義:

(一)「這些事以後,」指在亞伯拉罕經歷神的信實和供應之後,這表示奉獻是將從神所得的歸給神。

(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奉獻是神藉以驗出我們對神的信心與愛心的實在(林後八1~8)。

(三)「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奉獻是出於神的呼召。

(四)「他說,我在這?,」奉獻是人對神呼召的答應。

﹝話中之光﹞(一)神不隨便試驗人,我們必須達到可以承受得起試驗的時候,神才來試驗我們。

(二)信徒遲早有一天要被顯明,我們是愛神的祝福,或是愛祝福的源頭;是愛神所賜的物,或是愛神自己。

(三)我們的信心若經過試驗,就要顯得比金子更寶貴(彼前一7)。

(四)我們必須時刻活在神面前,才能立即對神的呼召作出回應。



【創廿二2】「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原文字義﹞「摩利亞」神預備,神看顧;「獻」舉起;「燔祭」上升的祭。

﹝背景註解﹞「摩利亞地,」在耶路撒冷附近,所羅門王在此地為神建造聖殿(代下三1);主耶穌釘十字架的各各他,就在摩利亞山附近。

﹝文意註解﹞「燔祭,」是用火把祭物全燒,產生馨香之氣獻給神,故表示完全歸屬於神。神在此處要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燔祭,並不表明我們所信的神像摩洛那樣要人獻自己的兒女為祭(利廿1~5),祂的目的並不是真要殺死以撒(參12節),乃是要證實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

「帶...去...獻...,」這三個命令式動詞顯明神的吩咐具體而微。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奉獻甚麼』與『怎樣奉獻』:

(一)「你帶你的兒子,」不是奉獻任何別的事物,乃是奉獻神憑著應許所賜給你的。

(二)「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所要奉獻的,乃是你惟一的盼望。

(三)「你所愛的以撒,」要奉獻那會叫你心疼、捨不得的。

(四)「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奉獻不照我們自己的喜好與揀選,乃是照神的旨意(林後八5)。

(五)「把他獻為燔祭,」奉獻乃是實際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從今以後,不再為自己活,乃為那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

﹝話中之光﹞(一)一切屬靈的經歷都必須根據「神說」;你我所說的都不算數,只有神說了才算數。

(二)信徒的奉獻應當出於神的話,是我們對神說話的回應,而不是因為別人的鼓勵和勸勉。

(三)信徒行事若以神的話為基礎,就必有力量,且能堅定穩固;但若單憑感覺行事,就會起伏不定,且會因感覺的消失而後繼無力。

(四)在你尚未奉獻給神之前,甚麼都是「你的」,你擁有絕對的主權;但是一旦獻給了神,便都是屬於神的了。

(五)以撒是神所賞賜給亞伯拉罕的,如今神卻來向他要回;神乃藉此顯明:我們是否愛神比愛祂所賜給我們的人事物更深呢(約廿一15)?

(六)主好像不向我們要那我們所不愛的,卻向我們要那我們所愛的;神親手取去我們最心愛的,為要證實祂在我們心目中的地位無可取代。

(七)我們若愛父母、兒女過於愛主,就不配作主的門徒(太十37)。

(八)有以撒而沒有神,一切盡都徒然;有神而沒有以撒,一切仍然存在。我若不以神為我的萬有,我就捨不得我的「以撒」。



【創廿二3】「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文意註解﹞對於前節神的要求,亞伯拉罕並沒有表示質疑或據理力爭,反而定意默默地遵行,這是他的難能可貴之處。

「清早起來,」亞伯拉罕大概是在夜間得到神要求他奉獻以撒的呼召,故本節是形容他立刻順從神的話,照神的指示而行;這也是他單純信靠神的明證。

「備上...帶著...劈好...」表明他的準備真是周到齊全。

﹝話中之光﹞(一)信徒幾時得著神的話,就要立即遵行,不可遲延(詩一百十九60);如果稍微猶豫,或是看環境,恐怕心就剛硬了。

(二)我們對於神的命令,只能毫無猶豫地順服,不能與神爭辯,也不可和屬血氣的人商量(加一15~16),否則我們的事奉和見證就要受損。

(三)當一個人清楚知道神的旨意之後,他所需要的並不是祈禱,乃是立刻採取行動;任何求情、拖延的禱告,乃是不順服神的表現。

(四)「信而順服」是亞伯拉罕得勝的秘訣;信心是他順服的根源,順服是因他對神有信心(參8節)。



【創廿二4】「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

﹝文意註解﹞「到了第三日,」表示路程花了兩天以上的時間,這對亞伯拉罕乃是一種心靈上的考驗。

﹝靈意註解﹞「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自從順服了神的話之後,內心承受即將『失去愛子』的煎熬,到第三天才得回愛子(參12~13節),故這是豫表主耶穌釘死十字架後第三日復活(太十六21)。

「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豫表他從遠處望見,內心深信神能叫人從死?復活(來十一19)。

本節也象徵奉獻的人要有復活的眼光──要像從死?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

﹝話中之光﹞(一)信心不是出於人一時的衝動,信心需要行「三日」的道路──必須能持久不衰。

(二)有屬靈眼光的人,總是舉目遙望神所啟示的目的地──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4)。



【創廿二5】「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來。』」

﹝文意註解﹞亞伯拉罕相信獻上以撒之後,神能叫他復活(來十一17~19),故他在本節所說的話,應是憑信說話,而非誆言。

「童子,」指未成年的男子,以撒此時至少已是十幾歲的少年,或甚至已經二、三十歲了,故他能身負燔祭的柴(參6節)。

﹝靈意註解﹞「你們和驢在此等候,」『僕人』和『驢』象徵我們的事奉工作,全句意即在奉獻的時候,要把事奉工作的念頭擺在一邊。

「我與童子往那?去拜一拜,」表示要存著單純的心去敬拜神。

「就回到你們這?來,」如此奉獻的結果,會帶進更專一的事奉。

﹝話中之光﹞(一)雖然我們奉獻的目的是為著事奉神(羅十二1),但許多信徒一不小心,就會注重事奉工作,讓它取代了神的地位。

(二)奉獻的結果,叫我們今後在復活的新樣?生活並事奉。

(三)凡是會攔阻我們奉獻的,都該留在山下;若是任令它們同行,終久必會成為我們的難處。

(四)敬拜的對象是主自己。真正敬虔愛主的人,他們的眼光,不是放在事奉工作上,而是放在主身上。



【創廿二6】「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

﹝靈意註解﹞「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這是豫表耶穌基督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往各各他山去(約十九17)。

「火與刀,」象徵父神公義的審判。

﹝話中之光﹞(一)奉獻非同小可──「刀」表明奉獻是有所割切與捨去,「柴」和「火」表明奉獻是有所焚燒與除去。

(二)「二人同行,」這句話表明我們的奉獻,並非信徒單方面的行動,乃是有神在整個過程中參預其事──神發起,人回應,神促成。

【創廿二7】「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呢?』」

﹝文意註解﹞以撒在這時或許心?已經明白將要發生的事了。以撒的問話肯定會叫亞伯拉罕覺得心痛。

﹝話中之光﹞奉獻必然會叫我們覺得心痛;凡是隨隨便便地奉獻,不能摸著我們的心的,恐怕也不能摸著神的心。

【創廿二8】「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原文字義﹞「自己預備」自己看見。

﹝文意註解﹞「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亞伯拉罕是在信心?說此豫言,因他相信神必會叫以撒復活(來十一17~19),故他所要獻上的,乃是神所預備的。

﹝話中之光﹞(一)「神必自己預備,」是身陷絕境中之信徒的盼望。

(二)主耶穌乃是神的羊羔(約一29),祂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

(三)主耶穌總是和父神同在(約十六32),所以我們住在基督?,也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

【創廿二9】「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

﹝原文字義﹞「捆綁」將祭牲的四肢縛起來。

﹝文意註解﹞「捆綁他的兒子以撒,」以撒此時至少已是十來歲的少年人,有力氣擔負燔祭的柴上山(參6節),而亞伯拉罕則已經是一百一十多歲的老人了,由此可見,以撒並未掙扎,自甘被老父捆綁。有謂以撒此時年約三十多歲,和主耶穌釘死十字架時的年歲相仿。

﹝靈意註解﹞以撒沒有掙扎反抗,正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賽五十三7;徒八32)。故本節是豫表主耶穌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8)。

本節也告訴我們奉獻的榜樣:

(一)「神所指示的地方,」表示『對』的立場──奉獻的立場不是為某些事工或某個團體組織。

(二)「築壇,」祭壇豫表十字架,奉獻必須有十字架的認識與經歷。

(三)「捆綁,」表明奉獻的人今後不再自由。

(四)「放在壇的柴上,」表明將自己交託給神,甘願為神而死,今後活著也是為神而活。

﹝話中之光﹞(一)有其父必有其子:順服神的父親,造就了順服父親的兒子。

(二)許多信徒雖有奉獻的行為,但他們奉獻的立足點(動機)卻不對。

(三)沒有祭壇,就沒有奉獻;羅馬書第六章是先有十字架的同死、同活(羅六6~11),然後才有奉獻的行為(羅六12~13)。

(四)奉獻的人應當將自己向神作一明確的點交,今後不再反悔。

【創廿二10】「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文意註解﹞「伸手拿刀,要殺,」表明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祭,不是裝裝樣子而已,乃是有實際的行動,並且是作到最後的一步了。

﹝話中之光﹞(一)我們作事,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

(二)奉獻乃是自己拿刀殺──不要可憐自己,愛惜自己。

【創廿二11】「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

﹝文意註解﹞「耶和華的使者,」就是神自己,因為第十二節的『留下不給我』,指出說話的就是神。

神是等到亞伯拉罕伸手拿刀的時候才出聲阻止他,因為神知道那有勇氣拿起刀來的手,必不會在餘下的過程中有所躊躇。

﹝話中之光﹞神的拯救和幫助,往往是在最後一刻才來到。

【創廿二12】「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文意註解﹞「敬畏神,」原文意思是『極其怕神』。

﹝話中之光﹞(一)神並不願見我們真的將祂所賜給我們的寶貴生命殺害,所以信徒絕對不可以自殺。

(二)我們儘可以有情願離世與主同在的存心,但是神若容許我們繼續在肉身活著,也是非常要緊的(腓一23~24)。

(三)神試驗亞伯拉罕的目的,是要看他是不是真的「敬畏神」,真的怕得罪神;信徒在世生活的態度,應當是『深怕得罪神』。

(四)我們若真的怕得罪神,就不至於為自己有所保留;凡神所要求於我們的,都甘心樂意的獻上給祂。

(五)人若愛任何事物過於愛神,他便不是敬畏神;人若為自己留下甚麼不給神,他便不是以神為神。

(六)神對於屬祂之人的要求,乃是要讓祂在生活中有絕對的優先權;如果我們沒有把神在生活中應佔的地位給祂,我們就是拜偶像的。

(七)許多信徒口?說他們相信神、敬畏神並服事神,實際上他們卻是為著自己而生活。

(八)奉獻不是看你獻上多少,乃是看你留下多少;你就是獻上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在神看仍然不完全。

(九)神顧惜亞伯拉罕為父的心腸,所以對他的試驗也適可而止;神也必不叫我們遇見試探,過於我們所能忍受(林前十13)。

【創廿二13】「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

﹝文意註解﹞「有一隻公羊,」原文作:『看哪!有公羊在後面』。公羊的角長而捲曲,故會被稠密的小樹叢扣住而不得脫身。

﹝靈意註解﹞「一隻公羊,」豫表主耶穌是『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孽作了代贖的挽回祭(約一29;約壹二1~2)。

「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公羊的角』豫表主耶穌剛強的神性和能力;『角被扣住』豫表祂甘心樂意被拘限在祂的人性?,而不從十字架上下來(太廿七40)。

﹝話中之光﹞(一)奉獻在表面上好像是有所付出與損失,實際上卻是信徒經歷神恩典的供應的秘訣。

(二)只有肯站在奉獻地位上的人,才能豐富地享受神恩典的備辦。

【創廿二14】「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原文字義﹞「以勒」預先看見,預先準備,預先照料。

﹝文意註解﹞「耶和華以勒,」意即神自己在恩典?來作人的供應。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以勒」是到過奉獻山的人所說的話;只有有過奉獻經歷的人,才能作「耶和華以勒」的見證。

(二)在道理上知道「神必預備」是一回事,實際的看見並經歷『神的預備』又是另一回事;「耶和華以勒」對許多信徒只不過是道理知識,惟有憑著信心順服神的人,才能親身經歷「耶和華以勒」。

(三)亞伯拉罕是在實際的奉獻過程中,才看見了神為他預備的公羊;惟有肯實際奉獻自己給神的人,才能真正在靈?看見神的預備。

(四)「耶和華的山」就是『摩利亞山』,其字義是『神看顧、神預備』;當人們接受了神的預備之時,也就是實際的看見了神自己。

(五)我們越享受神的備辦,我們就越能看清楚屬神的事物。

【創廿二15】「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

【創廿二16】「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

﹝文意註解﹞這?再一次證明『耶和華的使者』(15節)就是「耶和華」自己。

神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的,所以就指著自己起誓(來六13);而神起誓的目的,是要格外的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來六17)。

﹝話中之光﹞信徒無保留的奉獻,最能感動神的心,竟至使神甘願受誓約的拘束,不能不將祂的祝福傾倒下來。

【創廿二17】「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文意註解﹞「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佔據敵人的城門,就等於佔領了整個城池。

﹝靈意註解﹞「天上的星,」指因信稱義的基督徒,就是亞伯拉罕屬天的子孫,返照主的榮光,在暗世中發光照耀,作主的見證。

「海邊的沙,」指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屬地的子孫。

「必得著仇敵的城門,」『門』在聖經中是指著某種權力說的,故這?的含意是:1.建造起來的教會能勝過陰間的權柄(太十六18);2.以色列人若回轉歸神,就必被拯救脫離異族的手(尼九27)。

﹝話中之光﹞(一)神試驗我們,不是要叫我們受損,乃是要叫我們得福(申八16)。

(二)神給人最大的祝福,就是將祂自己的獨生子賞賜給我們。

(三)亞伯拉罕所獻上的是以撒一人,卻因此得回了無數的子孫;凡將自己的一個子粒獻給神,落在地?死了的,就會在復活?得回許多子粒(約十二24)。

(四)只有奉獻的人,才有資格和地位去對付仇敵。

【創廿二18】「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原文直譯﹞「並且地上的萬族將因你的後裔祝福他們自己...」

﹝文意註解﹞「你的後裔,」後裔的原文是單數,指著一個人,就是耶穌基督(加三16);萬國都必因基督而得福。

﹝話中之光﹞(一)奉獻乃是:「神說話,人聽從。」

(二)遵行神話的人,得神喜悅而產生敬虔的後裔,不僅自己得福,還能叫萬國得福。

【創廿二19】「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他們一同起身往別是巴去,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

【創廿二20】「這事以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密迦給你兄弟拿鶴生了幾個兒子,」

﹝原文字義﹞「密迦」王后,參議;「拿鶴」鼾睡。

【創廿二21】「長子是烏斯,他的兄弟是布斯和亞蘭的父親基母利,」

﹝原文字義﹞「烏斯」穩固,肥美;「布斯」輕視;「亞蘭」高地;「基母利」神的會眾。

【創廿二22】「並基薛、哈瑣、必達、益拉、彼土利(彼土利生利百加)。」

﹝原文字義﹞「基薛」好像破土的人,星卜者;「哈瑣」異象;「必達」火焰;「益拉」哭泣;「彼土利」神的住處,神所分別的;「利百加」逗人歡喜,以美迷人。

﹝文意註解﹞20~24節記載拿鶴的家譜,乃是為第廿四章以撒娶利百加之事寫下伏筆,豫作交代。創廿二章的主題是『神預備』,故這段家譜乃是說明神預備了以撒的妻子利百加,也就是預備了神選民的母親。

﹝話中之光﹞利百加豫表教會──乃是神為祂兒子所預備的新婦。

【創廿二23】「這八個人,都是密迦給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生的。」

【創廿二24】「拿鶴的妾名叫流瑪,生了提八、迦含、他轄,和瑪迦。』」

﹝原文字義﹞「流瑪」高大;「提八」屠殺者;「迦含」燃燒,棕色;「他轄」紅的,獾;「瑪迦」壓迫。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6/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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