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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穗
創世記 第22章
【創二十二1~2】「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獻燔祭是必須用火燒掉的。神所有的應許是在以撒身上,把以撒燒了,豈不是把神的應許燒了?這是因為神要讓亞伯拉罕學習一個最深的功課,就是:所有神所賜給我們的,我們都不可與它發生直接的關係。不只憑著血氣所得著的是不對的,就是憑著應許所得著的,如果用屬血氣的手來抓住它,也是不對的。許多基督徒的情形是這樣:在以撒沒有生以先,他們看神是父;在以撒生了之後,他們的眼睛是看以撒,就不再看神是父了。
以撒是神所給的恩賜。我們在神面前最大的危險,就是在沒有得恩賜以先,我們的手是空的,我們會與神交通,與神來往;等到得著恩賜之後,我們的手是滿的,就不與神交通,不與神來往了。神要在這?教訓我們一個功課,就是要把恩賜擺在一邊,我們要完全住在神?面。人的肉體沒有徹底受對付的時候,人總是住在神的恩賜?,而忽略了神自己。
【31 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以撒卻又禁止,何故?創廿二1-14】
答:神為了要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1,來十一17,雅一3,4),所以命令他作這件獻人為祭的事。本來,神曾應許以撒作多國的父,建立他的後裔(十七16,19,廿一12),可是,在他還沒有生子立後之前,就要被殺,這事實在令人費解。但神是無所不知的,他本不用試驗就能全知道亞伯拉罕的心;神所以要如此行,為要表明亞伯拉罕信心的實在,他是全心順服的敬畏主,並非愛兒子過於愛主(3-6)。為要使他因信心受試驗,得著稱讚、尊貴和榮耀(十二2,十七4,廿三5,彼前一7)。再者,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以孩童獻為祭物,乃是常有的事。在12節這裡記載:「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可以顯明神本是不喜悅這種獻人為祭的惡俗,所以他就命令禁止(參利廿1-4)。不過藉著這件奇事的發生,又能叫人看見亞伯拉罕相信神使他的獨生兒子能從死裡復活過來(來十一17,19),並且他也深信「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羔羊」(8)。由此可知,他的信心乃是過於他所能想像到的事,他在此不知不覺中已經說了豫言(約一29),同時又因獻祭的所在(創廿二2),就是二千年後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地方(據說各各他山,即是古時摩利亞山),原為建聖殿的所在(代下三1)--處處表明亞伯拉罕獻祭這一幅圖畫,就是基督救贖世人這件大事的影兒呢!
【創二十二5】「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來。」
現在亞伯拉罕達到了成熟的地步。他對於「祭」這個字連題都不題,因為從他的眼光看來,這是敬拜!除了神的自己之外,連神所安排的最要緊的工作,都算不得寶貴。神甚麼時候要他放下,他就放得下。所有的都為著神,他一點都不與神爭執。
【創二十二7~8】「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那?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豫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在亞伯拉罕要把以撒去獻給神的時候,以撒只問一個問題,就是「燔祭的羊羔在那?呢?」這是他惟一的問題。但是,就是在他問這一個問題的時候,他父親回答說:「神必自己豫備。」這是以撒的特點。以撒的特點就是享受神的豫備。神有一個豫備,我們進到那一個豫備?去,這就叫作以撒。
【創廿二14】「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以撒似乎只發過一個問題,就是:『燔祭的羊羔在那?呢』(創廿二7)?這是以撒的特徵。他做後嗣的特權,就是簡單的接受他父親所給他的一切。他不必自己挖井,只要將『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井…重新挖出來』(創廿六18)就可以了。甚至連他個人的婚事,也由父親負起責任,為他籌謀一切。所以他一點不必多費心力去尋找他那位合意的終身伴侶。最後,連他本人埋葬的墳墓,也是他父親在世時早已矮妥了的。
我們也像以撒一樣,是生長在一個富有之家。凡父神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我們只要白白的領受就好了。以撒的神也就是我們的神,祂豈不是一位樂意施恩的神麼?
【創廿二16】「你既行了這事...」
神吩咐亞伯拉罕將以撒獻上這件事,從人的觀點來看,完全有背於神先前的應許,但亞伯拉罕順服神,他知道神的話絕不能廢去。因著他肯這樣作,使神能夠將他作成一個器皿,祝福萬國。「你既」原文作「因為」。這說出當我們敢信靠神的時候,神纔有機會作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6/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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