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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解經
創世記 第18章
逐節詳解
【創十八1】「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
﹝靈意註解﹞本節是一幅寓意圖畫:「幔利橡樹,」是在希伯崙(創十三18);豫表與神有甜美的『交通』(『希伯崙』字義),因而在豐富(「幔利」字義)的生命中得著安息(「橡樹」寓意)。
「坐在帳棚門口,」豫表他守住了在地上作客旅的地位,常羨慕天上更美的家鄉(來十一9,16),就在這樣的光景中,神向他顯現,作他的朋友,與他有交通。
﹝話中之光﹞(一)神是在與人的交通中顯為實際;我們越多與神有甜美的交通,就越多享受神的同在。
(二)「那時正熱」──當祂和我們說話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麼(路廿四32)?
(三)人若愛世界,愛神的心就不在他?面(約壹二15);凡想要與世界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雅四4)。
(四)我們惟有保守自己,對世界抱持著作客旅的態度,才能與神作朋友,和祂有親密的交通。
(五)榮耀的神降卑祂自己,以平常人的形態來向我們顯現,可見神是何等樂意與屬祂的人來往交通!我們更當寶愛與神的靈交。
【創十八2】「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
﹝文意註解﹞「三個人,」他們之中有一位是神自己(參13節);耶和華親自和兩個天使(創十九1),以人的形像向亞伯蘭顯現。當時亞伯蘭可能並未認出他們是神和天使。
一至八節亞伯蘭盛情款待陌生客旅的記載,成了『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來十三2)的典故。
「跑去迎接,」表示其熱忱。
「俯伏在地,」表示其謙卑。
﹝話中之光﹞(一)榮耀的神降卑祂自己,取了人的樣式,站在與人同等的地位上,乃因為祂喜歡作人的朋友,與人有交通。
(二)我們要學習在交通中,常常「舉目觀看」。
(三)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彼前五5)。
(四)一個常活在與神交通中的人,對神並對人是何等的熱切、謙卑。
【創十八3】「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
﹝文意註解﹞「我主...僕人...」這是向長輩說話的口吻。
「我若在你眼前蒙恩,」這是表示他之所以能夠接待他們,並非向他們施恩,反而是從他們蒙恩。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抓住每一個機會來服事別人。
(二)從表面看,服事別人好像是給別人恩慈,實際上是別人給我們有蒙恩的機會;例如傳福音,我們越傳就越得著神的祝福。
(三)在教會中服事聖徒,要用「求」的態度來得著服事的機會,要以為是他們恩待了我們,使我們能服事。
【創十八4】「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
﹝背景註解﹞古時中東一帶人所穿的是有底無幫的涼鞋,行路的人腳上常會沾滿灰塵,故須要常洗腳,藉此使身心覺得清新,以消除疲勞。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亞伯拉罕體貼同情行路人的疲乏困倦。
﹝靈意註解﹞「洗腳,」豫表用生命活水洗去世俗的沾染。
「在樹下歇息,」豫表安息在主的蔭下。
三至五節也可視為亞伯拉罕的禱告,向神表達奉獻的心意,盼望能為神擺上一點點所有的,供祂享受與滿足。
﹝話中之光﹞(一)主命令我們要彼此洗腳,用生命洗去對方屬世的成分,藉此彼此相愛,就叫眾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約十三14,35)。
(二)我們奔跑世路,難免受日頭的曝曬,所以要常在主的蔭下歇息。
(三)信徒應當有奉獻的心願,不要只顧求神祝福,卻不顧到神對我們的期待和需要。
【創十八5】「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來,理當如此。』他們說:『就照你說的行吧。』」
﹝話中之光﹞(一)基督是我們生命的餅(約六48),叫我們有力量走前面的道路。
(二)亞伯拉罕的禱告,蒙了神的悅納──「就照你說的行吧」──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林後八12)。
【創十八6】「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麵調和做餅。』」
﹝文意註解﹞「急忙...速速...」本節表示他行動之迅速,作事之快捷。
﹝靈意註解﹞「三細亞細麵調和做餅,」豫表三一神作人生命的供應,是何等的均勻、柔細;也豫表我們只能把所享受的基督作為素祭,獻上給神(利二4~9)。
﹝話中之光﹞(一)我們要抓住機會殷勤(「急忙、速速」)服事神。
(二)同工勝於單獨作工;最好要鼓勵別人(「急忙進帳棚見撒拉」)一起配搭服事。
【創十八7】「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預備好了。」
﹝文意註解﹞「亞伯拉罕又跑...僕人急忙...」身邊的人作事的態度也受其影響。
「又嫩又好的牛犢,」擺上最好的來待客。
﹝靈意註解﹞「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豫表基督乃是『那肥牛犢』,供神與人一同吃喝快樂(路十五23)。
﹝話中之光﹞(一)凡所擺上給神和給人的,都必須是上好的。
(二)聖徒同工服事時,要彼此和諧配搭;不要一個快、一個慢,也不要一個是熱心、一個是冷淡應付。
【創十八8】「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預備好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吃了。」
﹝文意註解﹞「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站』字表明自己是以僕人的態度來伺候他們(路十七8~10)。
﹝靈意註解﹞「奶油和奶,」象徵我們所經歷基督的精華。
﹝話中之光﹞(一)服事應當週全,凡所該擺上的,一樣也不短少。
(二)我們在服事中,對神要守住僕人的地位,對人也要謙讓。
(三)我們所能給神最高的享受,乃是將我們?面所經歷的基督獻上給神;基督是神與人共同的享受,祂作了神和人的滿足。
【創十八9】「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哪??』他說:『在帳棚?。』」
﹝文意註解﹞神向亞伯拉罕顯現是有祂的目的的,而頭一個目的是要向他啟示關乎撒拉生兒子的事。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神並不在一顯現時就提到所要啟示的事,乃是等到此刻祂才提出。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想得著神的啟示,就必須先和神有甜美的交通,先讓神在我們身上得著滿足。
(二)當神在我們身上多有享受的時候,祂就把我們當作祂的朋友,願意跟我們分享祂心頭上的秘密。
(三)我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我們(雅四8),並向我們透露心意。
【創十八10】「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
﹝文意註解﹞「三人中有一位,」這一位是指著神說的。
「到明年這時候,...」這是神第二次向他說同樣的應許(創十七21),或許是上一次撒拉沒有在場。
﹝靈意註解﹞「生一個兒子,」即指生以撒,豫表『活出基督』。
﹝話中之光﹞(一)神來的時候,兒子就生了;神是生命的本源。我們傳福音傳續神生命的有效方法,乃是仰望神的臨在。
(二)「撒拉生兒子」乃是神的旨意,但神這旨意的成就,必須等到明年神回到這?的時候,可見是神親自成功祂的旨意;祂所發起的,祂來成就。神旨意的成功,不需要人的幫助。
(三)神有神的時候,所以我們需要忍耐等候。
(四)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我們越多得著神的顯現,越多與神有親密的交通,便越能活出基督。
【創十八11】「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
﹝文意註解﹞本節是說明,從人這一面來看,他們是毫無生子的指望了。人的指望常是看自己有無成事的力量和條件,但神行事並不需要人力的配合,因此往往等到人對自己絕望時,才開始作事。
﹝話中之光﹞(一)人的盡頭,乃是神的起頭。
(二)當我們對自己還覺得相當有把握的時候,恐怕仍不能為神所用。
(三)我們的天然能力越是減少,就越給神機會顯出生命的大能。
【創十八12】「撒拉心?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
﹝文意註解﹞注意本節的「我」字;這『我』字就是不信的根源。撒拉是從人這一面來觀察事物,並推斷其可能性,認為這事不可能發生,因而心?覺得好笑。
﹝話中之光﹞(一)不信的人只看見自己的難處;信的人雖知道自己有難處,還是仰望全能的神。
(二)甚麼時候「我」字的份量從心中減少,甚麼時候神才顯出作為。
【創十八13】「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
﹝話中之光﹞(一)神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啟二23;耶廿12);我們心中的思念,在祂面前乃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2~13)。
(二)求主煉淨我們的存心(詩廿六2),好叫我們心?的意念能蒙祂悅納(詩十九14)。
【創十八14】「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原文直譯﹞「耶和華豈有太奇妙(too wonderful)的事嗎?...」
﹝文意註解﹞「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撒拉看自己,就發出『豈能有這喜事呢?...果真能生養嗎?』(參12~13節)的疑問,但沒有看到神那一邊;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
﹝話中之光﹞(一)信徒遭遇任何難處,應當從神這一面來衡量事物,相信:「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伯四十二2;耶卅二17)。
(二)事情成功與否,問題不在於事情的難易,乃在於神說了話沒有?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
(三)信徒身上能夠彰顯基督,這是一件十分奇妙的事,因為它是出於神奇妙的作為,而不是人自己所能作到的。
【創十八15】「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
﹝話中之光﹞(一)信徒的?面既有基督的誠實(林後十一10),就當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25)。
(二)我們若是有錯,千萬不要因害怕而不敢承認,因為惟有承認己過的,才能蒙神憐恤(箴廿八13)。
【創十八16】「三人就從那?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
﹝文意註解﹞「向所多瑪觀看,」這?埋下伏筆,暗示神造訪亞伯拉罕另有一個目的,就是將祂要毀滅所多瑪的旨意,透露給亞伯拉罕知道,好讓他為姪兒羅得一家人代禱(創十九29)。
送行表示不捨之情;平常的朋友,通常只送到門口,只有交情深厚的朋友,才會繼續同行,再送一程;這說出亞伯拉罕與神有親密的友情。
﹝話中之光﹞(一)與神相交,就必與神同行;我們若在帳內與神相交,也必出到營外就了祂去(來十三13),在日常生活中與神同行。
(二)信徒惟有與神同行,才能站在神的觀點上,對罪惡的世界(「所多瑪」)有全盤清楚的認識,也才能根據神的心意為別人代禱。
(三)我們每次和神有親密的交通之後,必會有一股戀戀不捨的心情。
(四)在教會性的聚會中,往往是在最後一段「再送一程」時,得著神啟示的高峰,並且享受神也達於高潮。
【創十八17】「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文意註解﹞本節說明因亞伯拉罕既向神表現出親密的友情,使得神也不能不向他推心置腹,將祂心中所要行的事告訴他(詩廿五14)。
﹝話中之光﹞(一)神是樂意將祂的心意啟示給我們(加一16),問題乃在我們有沒有準備好去知道神的心意。
(二)越親近神的人,就越能分享隱藏在神心?的秘密。
【創十八18】「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文意註解﹞「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這是指因為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太一1),是亞伯拉罕把基督帶下來,故叫萬國因他得福。
﹝話中之光﹞神的心意是要在地上建立一個屬神的國,叫一切以信為本的人,在神的國?和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三8~9)。
【創十八19】「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文意註解﹞「我眷顧他,」原文是『我已經認識他』,意即『我已經視他為我的朋友』(賽四十一8)。
﹝話中之光﹞(一)神眷顧我們,為要叫我們體念祂的心意,帶領身邊所有的人(包括兒女、親友和同事等),教訓他們敬畏神(書廿四15)。
(二)蒙恩的人不可再犯罪,而要遵行祂的話,將神的公義表現出來。
(三)我們遵行神的話,就是秉公行義;反之,不遵行神的話,就是不義。
【創十八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創十八21】「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文意註解﹞「我現在要下去,察看...」這是借用人所能瞭解的說法,並非神真的必須從天上下來察看才能知道詳情,因為神是無所不在(耶廿三24)、無所不知的(賽四十六9)。
﹝話中之光﹞(一)神俯就我們,為要使我們也能進入神的心意中,好讓我們能藉著禱告與神同工。
(二)每一次神把祂的心意向我們啟示時,乃表明神看重我們,要我們與祂同工。
【創十八22】「二人轉身離開那?,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話中之光﹞(一)一直侍立在神面前,這是蒙福的路。
(二)我們是憑著神的恩典,才能坦然無懼的進到神面前(來四16)。
【創十八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
﹝文意註解﹞「亞伯拉罕近前來,」亞伯拉罕既知神的心意要毀滅所多瑪城,而城?正住著他的姪兒羅得(創十三12),他因關心羅得一家人的安危而向神代求。
「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因不分善惡乃是違反神公義的原則的,故亞伯拉罕是以神的公義為代禱的根據。
﹝話中之光﹞(一)亞伯拉罕的禱告,是有負擔的(要為羅得求情);許多信徒向神禱告,卻一點負擔也沒有,好像神聽不聽都沒有關係。
(二)信徒最好的禱告,在站在神這一邊,為著神的公義著想;但我們大多數的禱告,常只為自己著想,企圖求神來答應我們不義的要求。
【創十八24】「假若那城?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
﹝文意註解﹞亞伯拉罕根據神作事的法則來發問;事實上,神藉先知耶利米說,若耶路撒冷城中有一人行公義,祂就要赦免這城(耶五1)。
﹝話中之光﹞(一)許多時候神不聽我們的禱告,因為我們並沒有抓住神作事的法則。
(二)神既是公義的,就祂不能不審判罪惡(來一9);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祂也不能不赦免我們的罪(約壹一9)。
【創十八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文意註解﹞亞伯拉罕強調神不能不行公義──「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是神的公義所不容許的。
﹝話中之光﹞(一)我們最有效的禱告,乃是根據我們對神的認識,因為神不能背乎祂自己(提後二13)。
(二)許多人的禱告卻是哀求、苦求、亂求,想感動神來同情我們。
【創十八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文意註解﹞亞伯拉罕的禱告,是先確立了可以和神對話的基礎,然後逐步和神商量,看能否調低祂的要求。亞伯拉罕在此先確認了『只要城?有五十個義人,神就不會毀滅那城』的作事原則。
【創十八27】「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
【創十八28】「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祂說:『我在那?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
﹝文意註解﹞亞伯拉罕的意思是說,他雖然沒有資格來跟神理論,但神既然確認了『為五十個義人而饒恕全城』的原則,那麼,他想知道『城?至少須有多少個義人,才不致被毀滅』。
【創十八29】「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祂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
【創十八30】「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祂說:『我在那?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
【創十八31】「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祂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創十八32】「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見有十個呢?』祂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文意註解﹞從廿七節至卅二節,亞伯拉罕將義人的人數逐步減少至十個,這是因為他還不夠認識神,不敢一下子就提「十個」義人,恐怕觸犯了神。亞伯拉罕或許認為羅得和他的家人,至少有十個人是不與所多瑪同流合污的義人,因此沒有再繼續求問下去。其實,他估計過高,最後僅有三人得救(創十九15,26)。
﹝話中之光﹞(一)亞伯拉罕的禱告,是以「問」代「求」,他的「問」就是他的「求」;求問神,確實不失為禱告的良方(詩廿七4)。
(二)信徒能夠經由求問、商量的過程,漸漸地認識神的心意。
【創十八33】「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話中之光﹞(一)禱告不只是我們說話,也要聽神說話。
(二)平常我們的禱告,是我們單方面在說話,說完了話就起來走了;但是正常的禱告,是和神交通對話,並且是讓神說完了話,神走了我們才走。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5/31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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