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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神的兒女要效法神 (在泰國神學院開學典禮講道的內容)

約翰福音 第1章

2008.5.18
於泰國的伯特利神學院開學典禮中的講道逐字搞

Introduction:
  來伯特利神學院唸書的你們,將來是要走事奉的道路。神讓你們有機會能夠來這裡唸書受裝備,真是神很大的恩典。在這裡,不但不用繳學費,連吃住都是免費的。環境又那麼好,景色又那麼美。一出房門,往上一看,就可以看到山,往前面一看,就有池塘。我記得以前唸的神學院,也有池塘。每年到畢業典禮的那天,學校就會在池塘旁邊插一個牌子。上面寫:請畢業的學生們不要在水面上走。意思就是說從神學院畢業的學生們應該是很屬靈的,所以可以像耶穌在水面上走,但是學校不准,所以就要設立牌子。你們知道嗎?在其他的地方唸神學院,是要自己出錢的,而且有些地方學費還不便宜,環境也沒有那麼好。所以希望你們能夠學習感恩,並且不要白白浪費神的恩典,畢業之後,要好好的運用你們在這裡所學的,來服事神。好不好?不過今天早上我要講的題目,是比服事神更根本的事情,甚至應該說是服事神的基礎。若基礎不正,我們的服事自然也會不正,所以基礎是很重要的。我們來讀一段經文,在約翰福音第一章第十二節。

Body:
  昨天聶老師講到重生。我們是因信耶穌基督而被聖靈重生,成為神的兒女。今天我們所讀的經文中,也提到我們若是接待耶穌,信耶穌的名,神就賜我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我們領受了這麼一個大的權柄,成為神的兒女,因此我們需要好好的來思考,成為神的兒女是什麼意思。我們要記得,我們在神面前最主要的身分是祂的兒女,而不是傳道人。你們在神學院中會學到很多怎樣做一個好的傳道人的課程,但是你們要記住,傳道人的身分不是你們最重要的身分。神的兒女才是。因此今天我們會探討作神的兒女的意義。
  首先,我們需要理解耶穌時代的人們是如何理解兒女這個概念。今天我們講兒女,我們可能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血緣關係。做兒女的,身上流著父母親的血液。我們做兒女的,是把父母的生命傳承下去。中國人很講孝道,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生命是由父母親所給予的,小時候也是他們辛苦的照顧我們,所以我們要孝順他們。這是我們對於兒女的看法。但是在耶穌那個時代,作兒女還有另一層更重要的涵義。除了傳承生命之外,作兒女也意味著作跟父母一樣的事情,有一樣的表現,有一樣的性情。古時候,父親的職業是什麼,兒子的職業就是什麼。母親的職業是什麼,女兒的職業就是什麼。如果父親是漁夫,兒子長大後就會是漁夫。如果父親是農夫,兒子長大後就會是農夫。耶穌那個時代不像我們現在。那個時候沒有公立學校教你謀生的技能。你的謀生技能就是從你的父母親學習而來。所以做漁夫的父親,就會教導兒子捕魚的技術,不管是灑網的技術,開船的技術,辨別天氣,辨別魚的種類,父親都會把自己從父親所學習的,再加上自己的經驗,都傳授給兒子。所以兒子長大後,不但傳承了父親的血液,也作跟父親一樣的事情。這個兒子的行為舉止,都是從父親學習而來,所以會有父親的樣式。換句話說,在當時的社會,如果你跟別人說你是某某漁夫的兒子,別人聽到的訊息,不只是你身上流著你父親的血液,他們也聽到你說,你也是漁夫。這就是為什麼在舊約裡面記載,當以色列王亞瑪謝要先知阿摩司不要說預言時,阿摩司在阿摩司書7:14說他原本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兒子,而是神要他做先知,所以他不得不說預言。他說他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兒子,意思就是強調他做先知是很奇特的事情。因為他原本只是牧羊的,父親也不是先知,所以神呼召他做先知是很特別的一個呼召。
  今天的社會跟耶穌那個時代很不同。兒子的工作跟父親的工作不一樣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因為現在有公立學校可以去,所以小孩不一定要從父母親才能夠學習到謀生的技能。學校教的很多都是父母親不懂的,所以我們可以透過學校來學習一些我們有興趣但是父母親不懂的東西。我爺爺和外公都是漁夫。他們打了一輩子的魚,很有經驗,但是他們並沒有將打漁的技術傳給下一代,因為他們覺得打漁太辛苦,不希望以後自己的小孩也打漁。他們希望小孩能好好唸書,以後找個輕鬆一點的工作。所以我爸不會打漁,他按照自己的興趣,成了一個商人。雖然我爺爺沒將打漁的技術傳給我爸,但是因為我爸小時候常吃海鮮,所以就很會吃海鮮。我媽媽也是。他們兩個吃魚的時候,可以把一大塊魚肉放進嘴?面,然後幾秒鐘之後就把魚刺通通都吐出來。那些魚刺都很乾淨,沒有魚肉殘留。可是到了我這一代,不要說捕魚了,我連魚都不會吃。每次吃魚的時候,都要先用手指把魚刺挑出來才能吃進去。若是不先把魚刺挑出來,直些把魚肉送進嘴巴?面,那我吐魚刺的時候,常常會把魚刺連肉一起吐出來,因為我的嘴巴沒有辦法把魚刺和魚肉分開來。所以我們家族是一代不如一代。爺爺那一代的又會捕魚,又會吃魚。我爸爸這代的,不會捕魚,但是會吃魚。到了我這代,不會捕魚,也不會吃魚。這個現象在今天這個社會並不稀奇。所以當我們想到父母和兒女的關係時,我們不會想到兒女作跟父母親一樣的事情,但是耶穌那個時代就是這樣想。
  大家熟悉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八章跟猶太人之間的對話嗎?耶穌講道的時候教訓大家要常常遵守祂的道,就能夠明白真理。真理也必叫他們得以自由。猶太人就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耶穌怎麼回應他們?他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將在神那?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亞伯拉罕不是你們的父。猶太人回答說: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耶穌怎麼回答?他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你們的父既不是亞伯拉罕,也不是神。讓我告訴你們,你們的老爸是誰吧!你們的父親就是魔鬼。為什麼呢?因為你們按著牠的私慾行事。請問這裡講的是血緣關係嗎?耶穌是說他們身上流的不是亞伯拉罕的血,而是魔鬼的血嗎?當然不是。就血統上來說,那些猶太人的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但是耶穌不是在講這方面的東西。耶穌說,你們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你們不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情。耶穌是以猶太人做什麼事情來斷定他們是誰的後代。他們不做亞伯拉罕做的事情,也不作神要他們做的事情,反而是作魔鬼的工作。按著魔鬼的私慾行事,因此他們的父不是亞伯拉罕,也不是神,而是魔鬼!
  讓我們一起來省察自己,我們是行誰所行的事情?我們平常所想的,所說的,所行的,是合乎誰的性情?我們既然認為自己是神的兒女,我們有沒有活出神的樣式出來呢?我們所表現出來的,有沒有讓人看見,就可以認出我們是神的兒女呢?弗5:1說到: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蒙神慈愛的兒女,就應當要效法神。效法也可以翻譯成模仿,意思就是我們要活出神的樣式出來,要模仿上帝的性情。事實上,當神創造亞當和夏娃的時候,就賦予他們有神的形象和樣式。但是因為人犯罪,人尊貴的身分被罪所玷污,所以人不再反射出神的榮耀,反而是虧缺了神的榮耀。今天我們透過相信耶穌基督,我們重新得回神兒女的身分,這是一個極大的恩典,是我們不配得的,但既然我們領受了,成了神的兒女,我們就要學習效法神,以致於我們的生命能夠反射出上帝的榮耀。當然不是神所做的事情,我們通通都可以作。神可以創造天地,但是我們沒有辦法。神是全知全能的,但我們不是。那麼我們要怎樣才算是效法神呢?
  我們來看彼前1:14-15。這段經文可以分成兩個部份。第一部份講到我們不要怎樣。第二部份則是講到我們要怎樣。我們首先來看第一部份。這裡講到我們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從前我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我們是蒙昧無知的。我們不知道神的律法和標準,我們做事就按照我們自己認為是對的方式去作,按照我們自己想要的方式去作,按照我們自己的罪性去做。就我所接觸的不信主的人當中,尤其是年輕人,他們在男女關係上面沒有節制。他們被自己的情慾所控制,所以在沒有結婚之前,就已經跟自己的男朋友或是女朋友睡在一起了。沒有人可以管束他們。他們要怎樣做就怎樣做。我在曼谷所服事的團契中,有一個信主沒多久的男生跟我說,他若是沒有信主,就不知道很多事情是不該做的。看見別人在同居,他自己也希望未來有機會的話也可以這樣做。為什麼他不知道這些事情是不該做的呢?因為他不認識神,因為他是處於蒙昧無知的狀態。既然不認識神,他就按照自己的私慾去行事。但是他後來信主了,認識了主,所以現在知道什麼事情是不該做的,是會得罪神也會得罪自己和別人的。他願意離開過去不認識神的時候的光景。他願意做順服的孩子,不再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放縱私慾的樣子。我還認識另外一個團契的男生。雖然他說他信耶穌,但是他卻不願意在男女關係上面來服從神。他還是聽從他的情慾過於聽從神的話。他又想作神的兒女,又不想脫離罪中之樂。但是羅馬書第六章說,這個世界上只有兩種人,一種是給罪作奴僕的人,一種是給神做奴僕的人。沒有第三種。因此不存在一個活在罪當中的神的兒女。我們不能又要作神的兒女,又要享受罪中之樂。所以耶穌說不是每個稱呼他主啊主啊的人,都可以進天國,唯有遵行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意思是說,如果一個人不願意遵行天父旨意,那他就不是真正信靠耶穌的人了。一個信靠耶穌的人,接受耶穌做生命的主的人,必定願意來停止過去放縱私慾的生活。若一個人不願意離開罪惡,那這種信,跟魔鬼信耶穌有什麼差別呢?雅各書中說到,魔鬼也信耶穌,卻是戰驚。剛剛我提到,作神的兒女就是要效法神,模仿神。當我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我們是給罪作奴僕,是魔鬼的兒女。現在我們既然成為神的兒女,我們就理當脫離以前犯罪的習慣,使我們的生命是彰顯出神的榮耀,而不是彰顯出罪的權勢。讓我們問問自己,我們有沒有緊緊抓住一些你知道神不喜悅,但是你放不開的習慣或是私慾?你有沒有心裡說,我願意在生命的某些部分順服上帝,但是其他的部份是屬於我自己的。我不要交給神,我就是要抓住它,因為我的私慾喜歡這些事情。可能你不是這麼直接的想。你是想,其實這些東西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神不會計較那麼多。讓我們鑒察自己的內心,並求神來光照我們。
  第十四節講到我們不應該做什麼。第十五節則講我們應當做什麼。”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什麼是聖潔?聖潔這個字翻譯的很好,很合原文的意思,意思就是又神聖又潔淨,叫做聖潔。聖潔就是不被罪惡所沾染,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有神的性情和榮耀,是光明的,而不是黑暗的。我們自稱是神的兒女的基督徒,我們有沒有追求聖潔?我們有沒有追求不被罪惡和世俗所沾染,我們有沒有追求擁有像神那樣的性情,像神那樣的光明呢?神的兒女應該要做的不是只有停止犯罪,停止犯罪之後,也要追求聖潔的性情。剛剛我提到的那個願意順服神的心意而放棄以前的私慾的學生。他所做的不是只有放棄想要跟女孩同居的想法而已。他也學習要明白神的旨意,並且去思想神所關心的事情。照這樣下去,慢慢的他的靈命會變的更成熟,因為他很誠實的讓神來掌管他的生命。神說不可以的,他就願意順服,神說要追求的,他就願意去追求。我不知道你們需要在哪方面被提醒需要追求。可能是唸書方面。你以前很不喜歡念書,但是現在為了神,你好好唸書,做一個好的見證,不白白浪費神給你的恩典。好好唸書不是只要可以過就好了。而是盡全力來學習課堂上面所有的知識。我們停止順從肉體的情慾,停止行魔鬼的私慾,然後把我們的精力轉而放在追求聖潔,追求像神,追求神所關心的事情,這就是效法神。如同兒女從父母那裡學習一樣,我們身為神的兒女,也要效法神。

Conclusion:
當我們回天家的時候,我們要向神交帳。到時,神主要的問題不是問我們帶了多少人信主,做了多少的事工,建立的多少教會,培訓了多少門徒,而是問我們有沒有效法祂,過一個不被罪惡世俗所沾染的生活,過一個追求聖潔的生活,過一個名副其實,神的兒女的生活。

資料來源: 自己的講道, 聖經
新增日期: 2008/05/19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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