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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約輔讀——知罪悔改的勇氣(二十八1∼15)
歷代志下 第28章
知罪悔改的勇氣(二十八1∼15)
亞哈斯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神把他交在亞蘭王和以色列王的手?。
亞哈斯羨慕拜偶像的以色列諸王,鑄造巴力,行他們邪教的禮儀,並用火焚燒他的兒女,行這些可憎的事,怎能逃脫神的審判呢?
只是以色列人不以戰敗猶大人為滿足,而是向他們大行殺戮,一日殺了十二萬人,又擄了他們的弟兄,連婦人帶兒女共二十萬(6∼8),以色列人這樣作孽,神又豈能放過他們呢?
當神把祂的心意藉先知俄德宣告給以色列人時,一群領袖能知罪,認罪而悔改,以無比的勇氣,當機立斷,把所犯的罪惡轉過來,因為使二十萬人擄進撒馬利亞是得罪耶和華的。
這群領袖在被擄的人面前站起來,給赤身露體者衣服、給飢餓者食物、用膏抹疾病的、使軟弱的騎驢回耶路撒冷。
當我們在意見爭執中,很易讓怒氣無限制的發洩出來,致令我們的行為和言語失了當有的分寸,懇求恩主就在這火急的處境,差遣使者發出忠告,使得懸崖勒馬!
這群以色列領袖既已立下美好的榜樣,我們又怎能不虛心受教呢?
思想 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4%202Chro/14CT28.htm
新增日期: 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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