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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們不能將自己的女兒給他們為妻;因為以色列人曾起誓說,有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的,必受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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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21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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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第 2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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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只是我們不能將自己的女兒給他們為妻;因為以色列人曾起誓說,有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的,必受咒詛。」
【當】可是我們又不能把女兒嫁給他們,因為我們曾經起誓,『把女兒嫁給便雅憫人的必受咒詛。』」
【新】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經起誓說:「我們中間不可有人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便雅憫人作妻子。」
【現】 以色列人民在米斯巴集合的時候曾經向上主發誓說:「我們絕不把女兒嫁給便雅憫人。」
【呂】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過誓說:「我們各人都不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
【欽】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說:「我們都不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
【文】 以色列人曾在米斯巴誓曰、我儕皆不以女妻便雅憫人、
【中】 先是以色列人,因為靠著在基比亞前所設的伏兵,就在便雅憫人面前詐敗。
【漢】
【簡】
【注】以(ㄧˇ) 色(ㄙㄜˋ) 列(ㄌㄧㄝˋ) 人(ㄖㄣˊ) 在(ㄗㄞˋ) 米(ㄇㄧˇ) 斯(ㄙ) 巴(ㄅㄚ) 曾(ㄗㄥ) 起(ㄑㄧˇ) 誓(ㄕˋ) 說(ㄩㄝˋ) :「我(ㄨㄛˇ) 們(ㄇㄣ˙) 都(ㄉㄡ) 不(ㄅㄨˊ) 將(ㄐㄧㄤ) 女(ㄋㄩˇ) 兒(ㄦ) 給(ㄍㄟˇ) 便(ㄅㄧㄢˋ) 雅(ㄧㄚˇ) 憫(ㄇㄧㄣˇ) 人(ㄖㄣˊ) 為(ㄨㄟˊ) 妻(ㄑㄧ) 。」
【NIV】We can't give them our daughters as wives, since we Israelites have taken this oath: 'Cursed be anyone who gives a wife to a Benjamite.'
士師記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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