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界定罪?坏想法是罪?悔改認罪,過於頻繁咋辦?
基督教教義
我先介紹自己的情況,我未曾受洗,加入任何一家教會。
自認是初信,小信,雖然網上看講道多年,但沒全篇看過聖經,有些經文看不懂,就懶惰不看了,確實不好,既選擇信的話,應該多去瞭解吧。
網上有些觀點,認爲惡念,坏想法坏念頭是罪,即使沒有行爲?那這有否經文依據?
如果成立,那會否整天,很頻繁地,過於頻繁,不停地認罪呢?
例如我,生活中,會產生很多坏的念頭,看影片,會產生對別人的不幸的遭遇,幸災樂禍。
例如,看到美女會產生搞別人的想法(或許以前看太多那種影片了的緣故)。
甚至,信仰方面,想到看到,聖經,網上講道文章,關於基督教的信息和觀點...等等,會產生反駁,甚至罵回去,乃至攻擊的念頭,我覺得自己犯罪了。(可能,我對神的信心不足,錯誤理解一些經文,看過《撒母耳記》和《列王記》?亞比米勒示劍人 關於邪靈那段:從神而來的邪靈那段...同時,我受到異端的影響吧,網上聽過看過異端的觀點...我居然產生,害怕甚至認爲上主是坏的存在的想法,(我怕影響到別人,我用詞處理過了,原本我腦海裏的想法,用詞更當)我真是有罪。祈求希望神赦免我的罪...
但最近,我會頻繁產生上述的各種坏念頭,
在心裏,不停認罪求主耶穌基督赦免,念約翰福音赦罪那段。
但坏念頭太多了,我陷入苦惱了,念聖經約翰福音,都念到覺得煩了,同時,我會思考,我覺得念聖經煩,認罪很煩,這會否犯罪了?
最近,網絡谷歌,想解決自己的問題,因而,去到了某教會的網站。
那兒的a牧師,原話記不清,大概意思:...沒有教導基督徒要承認或認了每一條罪????聖靈沒啓發你自己認罪的話...刻意深挖罪...過去的罪...處於内疚感...面臨撒旦的指控...削弱基督在十字架的救恩作爲...
但後來,搜索得知,那個教會有爭議,a牧師的師傅,是b牧師,b牧師,早年曾在有異端爭議的某教會任職...a和b牧師現在也是那個教會的同工...
那a牧師的觀點,是否正確呢?a牧師的觀點,有經文依據嗎?基督教共識嗎?
因爲,我知道基督教有很多教派,一個觀點方法,應該有各家各派有共識,最穩妥吧?
補充發言: 關於犯罪
觀察女性
1.街邊走著,遇到女性,覺得漂亮,我會看著她。有時候,對方知道我在看她,她面露不喜悅,那算否犯罪?
2.在超市或公園,看見喜歡的女性,經過她身旁後,會回頭多看幾眼。
甚至有的情況,隔一段時間後,我會折返回去,繼續看她,這種行爲是犯罪嗎?(被看者,不知道或不在乎我在觀察她)
還有,diy的時,很多人難免會想起女性吧?腦子裏和女性進行那種行爲吧??
甚至長時間,持續地想起,那是否任憑坏念頭發展呢?是犯罪行爲呢?
我也知道diy是否犯罪有爭議,順便問diy是不是犯罪。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24/09/28
Brandweer 的回答:
匿名發問 平安。
我本人,也是一位重罪弟兄,根本沒能力信耶穌基督。
為耶穌基督所無條件挑揀,因而信耶穌,獲得靈魂出路。
您的問題,此兩篇文章已有回答過。
心中閃過的念頭,算犯罪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7752
再談『心中閃過的念頭,算犯罪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7760
「另一個提醒是,假使『犯罪』,那麼,『認罪悔改』是很重要的。
問題是,對於『閃過的念頭』,你假使當成罪,我倒要反問:
你當然可以『認罪』,問題是,你如何『悔改』?
我再講一次:
你要如何『改』?
如何避免下次再有這種自由意志無法掌控的念頭出來?
只能『認』罪,無法悔『改』,不具改變可能的『認罪悔改』,是真的認罪悔改嗎?
我講更白一點:
任何人一旦企圖自高自大,認為一切念頭就已經是犯罪,你們正為自己挖了一個連你們也逃不出來的死坑!
因為,你們沒有半個,連一次也不可能有,真正為此種突發念頭的「罪」,做出真正的認罪悔改。
沒有真正認罪悔改,你們的「罪」如何得赦免?(假使那真如你們定義的是「罪」的話)
同時,你們最好不要做夢,因為你們無力控制夢裡你們是否會犯罪。
所以,你們最好不要睡覺。」
念頭有罪論,經文根據:
1. 十誡第10條,禁止貪圖他人配偶或物品。
2. 馬太福音中,耶穌基督有提及,心中意圖與女生發生婚外情,即為罪過。
3. 雅各書有提及,私慾懷胎,生出罪過。
故私慾,未必為罪過。
非自由意志下,產生之念頭,無法改,無法悔改。
故並非本罪。
私慾懷胎後,方生出罪過。
故有念頭不符合聖經,一閃而過,需及時禁止其發展。
--Brandweer
Brandweer 的回答:
另讀聖經,本人推薦,
為儘速掌握聖經總則,可考慮快速翻閱。
當然,經典系統神學資料,可當成參考書。
如四大信經,五個唯獨,西敏信條,雙重預定論,鬱金香五要點,小要理問答等。
本人信主前,即有閱讀過類似參考資料,看清楚聖經之邏輯性後,方成為基督徒。
--Brandweer
Brandweer 的回答:
「未曾受洗,加入任何一家教會」
不妥!麻煩找教會加入!
找教會,仍須熟悉聖經總則。
基督新教中,有歷史之宗派皆不限。
凡認同聖經無矛盾,四大信經,五個唯獨,鬱金香五要點,積極+消極雙重預定,責任榮譽。。。,且講台內容,處理事情符合經文之教會,皆值得加入。
唱西方傳統聖歌,有多聲部音樂者,多較為安全,但亦有例外。
--Brandweer
Brandweer 的回答:
匿名發問 平安。
本人身為大罪,絲毫不值得上主無條件拯救,開闢靈魂出路之人,
也知道本人,根本無法認清楚自身所犯之全部罪惡。
除耶穌基督完全無罪過外,全球所有人類,無人有能力,認清全部罪過。
凡主張「認清全部罪過」者,皆為自以為是!
「1.街邊走著,遇到女性,覺得漂亮,我會看著她。有時候,對方知道我在看她,她面露不喜悅,那算否犯罪?」
未違反聖經之善法中有「禁止騷擾」規定。
而聖經要求基督徒,服從一切未違反聖經之第二權威(未成年小孩的父母,老師,官員,警察,法律法規。。。)命令。
故若對方叫你不要再看,須立刻停止,以免觸犯「性騷擾」相關之善法。
「2.在超市或公園,看見喜歡的女性,經過她身旁後,會回頭多看幾眼。
甚至有的情況,隔一段時間後,我會折返回去,繼續看她,這種行爲是犯罪嗎?(被看者,不知道或不在乎我在觀察她)」
美女正妹,不是不可看。
然聖經有規定,聖靈最後一個成果=節制。
且約翰一書有規定,基督信仰嚴禁主張禁慾,或縱慾。
故節制慾望,乃是聖經規定。
類似人等,不可看太多。
若類似慾望真正無法控制,哥林多前書有規定,
不如與女生登記結婚,方為OK。
然聖經規定,寡婦再婚,需要找基督徒。
故若無法控制對女生之慾望,本人建議,尋找終身伴侶。
而尋找終身伴侶,需準備與對方一同設立家庭,教育小孩,傳承基督信仰。
且對方現在無須掌握買菜煮飯,投資理財等技能。
然箴言31章有規定,女生有義務買菜煮飯,投資理財,教導小孩去傳承基督信仰,
且在婚姻領域,需堅持彼此貞潔,忠貞,拒絕婚外性行為。
故追逐伴侶,麻煩找願意照箴言31章努力做事,且年齡接近自身,
或年齡遠小於自身,但屬於安全生育年齡之女生基督徒。
對方外貌如何,則無須在意。
然重大遺傳疾病人士,可避開。
--Brandwe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