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教學與傳福音的問題
基督教教義
我是台灣的基督徒,經過跟弟兄的討論 決定如果待在北部主要的傳福音方法就是使用個人見證與個人講述福音,護教則不那麼看重。 因為北部有學問的人比較多 加上護教學有自己的限制,用個人見證應該是最有效的辦法。
至於在南部就不一樣了教點放在護教學,因為當地的廟宇比便利商店還多,也是有大學跟高中的,跟保羅在雅典的狀況有點像,差別在於當地南部地區知識程度比較低有利於護教學
而且也實在需要用護教學捍衛與解釋信仰對方才有可能信。
最後是我最傷腦筋的因為中英文的護教書都有問題,我不太清楚該怎麼辦 現在只有一個辦法,就是直接使用把人帶入教會如果後來他有信仰問題可以請教穆養有恩賜的人 或請教我 我用護教學堅固他的信仰。
不知各位弟兄姊妹怎麼看 有什麼建議沒有 歡迎給建議。
發問者: 報復
發問日期: 2024/01/31
Brandweer 的回答:
報復 平安。
「用個人見證應該是最有效的辦法」
不一定。
實際行動,潤物無聲,深深影響他人而鋪墊福音,乃是聖經所規定之方法。
「至於在南部就不一樣了教點放在護教學」
「知識程度比較低有利於護教學」
非也,非也。
本人認為,護教學,需要反覆比對各大信仰,
尤其是假設他種信仰正確,反證其自我打臉之思考流程。
無論知識高低,只要不知道批判質疑,傻傻跟隨,盲從權威,
任憑自己變成蒙昧無知的笨蛋,每句話都相信,
該人即難以信主。
--Brandweer
Brandweer 的回答:
「用個人見證應該是最有效的辦法」
弟兄!你搞錯狀況啦!
我本人,即為反例!
個人見證,哪個異教沒有?印度教,佛教,猶太教,回教,哪個沒有?!
你以為基督信仰個人見證,能輕易讓本人信主?!
本人每天都不想活,每秒鐘都想自殺!
所以,若且唯若花費腦力,思考長期穩固,熱力學穩定之「不自殺」理由,
方可讓本人活下來,實際沒有自殺!
若我對之沒有答案,又怎可能在此多打半個字?!
若本人不是為上主快樂而堅持不自殺,又何必要打一堆字,吃力不討好來回答你?!
假設基督信仰無誤無矛盾,證明基督信仰是自我打臉之悖論。
基督信仰,無法挑剔之邏輯,方使得本人,雞蛋裡挑骨頭而失敗,
因而歸納出(不是證明出)聖經之無誤無矛盾!
極端條件,最壞狀況下,聖經依然無懈可擊
(加爾文神學框架之「消極預定」,可解釋所有無理由苦難,
而上主為何消極預定,則根本無答案)。
--Brandwe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