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教會裡面不能夠按照聖經的做...?
基督教教義
聖經說要愛人如己,但是實際上教會中的人是很複雜的,你把別人當自己人看待,其實就是百分百吃大虧的
聖經說要放下一切跟從主,但家中老小嗷嗷待哺,放下一切去教會全職,就代表叫家中父母去死...
聖經說要順服權柄,但權柄很多時候只是早一點進教會,多一份願意的心,不論是真理或是屬世的事情他們未必精通,而且靈性反而可能更糟,順服權柄...我真的敢聽敢信不敢做...
聖經說要良性溝通,但是往往就是一表達自己的想法別人不認同,爭執就來了...
聖經說要馴良像鴿子靈巧像蛇,並且迴轉像小孩,但教會的生態這麼複雜黑暗,我怎麼看都覺得迴轉像小孩是自殺...
我把聖經上的真理反過來做,反而卻更能夠融入教會!
我選擇閉口不言,別人說我順服
我選擇熟讀厚黑明白人性,別人反而更喜歡我...
我選擇在世界努力,我才漸漸有能力養起父母...
我選擇有限度的去愛別人,反倒自己不再自我控告,得著自由...
我選擇表面順服權柄,反而爭執減少,合一變多...
我怎麼覺得我在教會裡面活得好悲哀,聖經上的真理不照做反而過得更好,白癡不就是我這種基督徒嗎?這麼認真對上帝幹嘛?討好姊妹不是比較吃香嗎?討好領袖不是比較吃香嗎?當個又聾又瞎的基督徒,怎麼感覺越來越自由...
我到底,要怎麼活出真理...?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22/09/26
David Wei Shen 的回答:
弟兄姊妹平安:
教會是什麼?教會是我們每個人,也是每一個信徒集合的團體,試想我們本來就在不同的家庭不同生活背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問題,突然放在同一個教會裡,事情就會突然解決嗎?當然不會!問題還是存在,但是耶穌就是要我們在這樣的群體當中學習效法耶穌基督的樣式。有時會不會吃虧?當然會!有時會不會受傷?當然會!有時會不會懷疑為什麼要來教會?當然會!所以聖經說:「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以弗所書 6:6-8 )。親愛的弟兄姐妹,無論你遭遇什麼情況,耶穌都知道,並且記錄在天上,將來必得你手所做而得的賞賜。
目前你的狀況我建議找你的小組長,來去溝通了解,若不行就去找牧師,相信在尋求幫助的對談當中,一定可以幫你解惑的。因為你上述需要幫助的地方太多,例:「愛人如己」首先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因此這個愛是包含真理的愛,包含聖潔的愛,充滿仁義的愛,帶出來的愛人如己才是真正的愛,而不是用自己的方式去愛人,那是傷人也害己的。第二,要我們放下屬世的家庭父母兒女,不是真的遺棄,十誡第一個對人的誡命就是要孝敬父母,聖經不會自相矛盾,因此放下一切跟隨主是告訴我們甚麼是首要的,首要的是「神國」而不是屬世一切,不是說到教會裡面全職才是放下一切,而是在神所給你的位置上都活出光鹽見證,都活出「神國」的榮耀,把「神國」放在生命首位,就是放下一切。因此既使我們在家庭、在職場都能放下一切以「神國」為首位活出不一樣的生命。耶穌說我們是肢體,豈是全部手,或是全部腳?當然教會不可能全部都只有全職同工。
希望以上的回覆給你些許幫助,也盼望你找尋教會小組長,或是牧師,把心中的疑問說出來,你會得著更多的。但是不知道你在哪個教會,若知道或許也可以提供相關幫助。願上帝賜福你。
Brandweer 的回答:
匿名發問 平安。
聖經中有很多反合性經文,你需要瞭解。
「聖經說要放下一切跟從主,但家中老小嗷嗷待哺,放下一切去教會全職,就代表叫家中父母去死... 」
反合性經文:人如果不照顧親屬,比不信者還不如。
早晚播種,不知哪一種會發芽。
「聖經說要順服權柄,但權柄很多時候只是早一點進教會,多一份願意的心,不論是真理或是屬世的事情他們未必精通,而且靈性反而可能更糟,順服權柄...我真的敢聽敢信不敢做... 」
反合性經文:要聽神的,不要聽人的(若且唯若人的權威觸犯聖經)。
「聖經說要馴良像鴿子靈巧像蛇,並且迴轉像小孩,但教會的生態這麼複雜黑暗,我怎麼看都覺得迴轉像小孩是自殺... 」
反合性經文:只有蒙昧無知的笨蛋才會每句話都相信。聰明人要謹慎。
「我選擇閉口不言,別人說我順服」
箴言有「若是不知如何判斷,沉默=聰明」。
但以西結書有「倘若衛哨兵遇到敵軍來襲,忘記拉空襲警報警告百姓逃離,使得百姓被敵軍打死一個,衛哨兵就是擺爛失職」。
所以,若你週圍有遵守四大信經,五個唯獨,西敏信條,積極與消極預定論之教會,可考慮更換教會。
「有限度的去愛別人」
人類一定有限度。耶穌基督方可做到無限。
「我選擇表面順服權柄,反而爭執減少,合一變多... 」
倘若不遵守聖經他種經文,比如說主管要你透過偽造文書來保住職位,
當然不可。
融入教會之順位,按理說,應小於神人關係。
耶穌基督有說過,愛父母,小孩大於上主者,無法做上主的徒弟。
且馬丁路德「論善功」亦有提及此原則。
--Brandwe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