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男女婚後有「特別規定的責任嗎」?
基督教教義
幾天前聽傳道人說有關於婚姻的事情,內容大概是…男性以後做丈夫主要的責任就是爭錢養家當個「主要供應者」女人呢?就要好好的待在家裡料理家務也不是說不能工作!而且基督徒妻子要當「主要照顧者」。再來後面傳道人說:你看男性的體魄!男性的生殖系統就是代表男性是「犧牲者」是「奉獻者」代表要為妻子奉獻!為神奉獻的。(這我同意
女人呢?能生育創造新生命!生生不息,女人是「希望」「永恆」與「生命」的代表。因為男人(你的丈夫)犧牲要成就女人)妻子)而妻子要創造出新生命來~(我也同意
但是我不同意的是傳道人將上述推論出男性就該出去工作,女性就該在家顧小孩…我知道一個人最重要的是家庭環境,但是我有自己的職業,我喜歡賺錢養家,為什麼我如果結婚後一定要在家「料理家務」呢
那.所以如果我的丈夫主要在家當「顧家爸爸」是違反聖經的嗎?還是說是「不合神心意的」?
聖經有說基督徒女性婚後主要責任是留在家中照顧整個家庭嗎?
簡言之…上帝有說基督徒丈夫與妻子有各自「主要的責任」或是只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的嗎?有非常明確特定的規定嗎?(什麼男主外女主內??
補充發言: 「亞當必須汗流滿面的工作才得糊口,夏娃需要受生育之苦。」
把此經文說成是”神”希望(男主外、女主內),或者是神的規定、或者是神的心意,
我記得這句經文本是對亞當夏娃的處份?但是說成是「男人要出去工作,女人在家做家事」是《神的心意、旨意、規定》這樣正確嗎?過度解讀了吧?這難道真是「聖經規定」且是「神最初之意」嗎?
我是想如果我的薪水比較高,那麼我的老公在家裡照顧孩子不是更適合嗎?
我不是說我看不起「在家的媽媽們」而是我覺得不管基督徒女性結婚與否,不能有我婚後就在家好好的「照料家務」就好賺錢養家跟我「無關」,或是我就等著一個男人讓我能在家「照料家務」就好現在加減賺而已。
所以我才會很想只知道是不是身為一個基督徒女性婚後要放棄的是曾經在單身時期讓自己有成就感的———「有能力養活自己的工作」婚後都要放棄、或變得不是那麼重要、或「家」才是我以後的責任、照料、養育等…
而我了解弟兄說的「在家爸爸」挺危險的原因是什麼、一方面怕妻子最後會反彈(沒工作在家的男人還要當我的頭)? 也怕丈夫越來越懶惰「在家顧孩子是我,就算我沒工作,聖經說我永遠是你的頭」
同意、但是的確都不一定,要看風俗名情、或文化差異、或兩人說定。在我們這…男人顧孩子的確或多或少受異樣眼光…但為的又不是世俗眼光,是讓屬神的基督教家庭順利運作、所以真的誰?的責任,主要出去工作、主要照料家庭….聖經對夫妻角色一定有個規定嗎?
頭-就不能是在家照顧孩子的「保護者」「領導者」嗎?
幫助者-就不能是一個在外工作「幫助」整個家庭開銷的「幫助者」嗎?
補充發言: 原本的工作給了我很大的成就感,我不可能放棄,也不想。
我只是想…如果一個基督徒女人結了婚,要放棄工作、興趣、「個人的一切」全心全意的~料理家務,要我遲職….這…..我個人無法接受。
聖經到底如何說誰是主要供應者?有定論嗎?丈夫一定為主要Provider?
我認同丈夫是頭!因為聖經的確白紙黑字明確的寫出來,但我覺得丈夫就是主要供應者,我…真的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嗎?
或者又如我聽過的一位牧師說「夫妻之間只要能夠維持運作好神給兩人之間的意象,有共同的目標、能夠維持頭與身體,頭與順服的關係,凡事…都可行」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22/03/09
Brandweer 的回答:
匿名發問 平安。
本人認為,婚姻中,
先生與太太,確有「主要責任」一說。
然兩者並不是無需交叉。
且先生也有教導小孩義務!
女生縱然也有養家,
照顧小孩之責任,也比男生重。
除箴言31章對太太角色有明確規定外
(當然本人身為男生,也願意分擔責任,保護未來的太太!),
畢竟生理結構,哺乳功能,男生並無!
參考閱讀:
發問:家裡很窮和婚姻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9196
尤其注意回應!
本人態度與小小羊醫師類似,
強烈不認同,但不一定錯!
「3.基督徒可以男生在家帶小孩, 女生去外面工作嗎(男主內,女主外)?
答:
我不認同(而且強烈不認同),但我無法說一定錯。
但是,這種模式,問題常常會很嚴重。
因為,現實生活裡,當妻子是經濟唯一來源時,丈夫依然必須是這家庭的頭,這是很難達成的。
聖經裡,養家活口,基本上是丈夫的責任。
至於料理家務,妻子即使有工作,依然必須履行這聖經規定。
這不是說妻子不能上班一起分擔養家活口的責任,也不是說丈夫都不需幫忙料理家務,而是說『主要是誰的責任』,聖經其實講得很清楚。
4.一個女人要生養、要操持家務,現在還要出門賺錢養家(我不是說分擔家計而己), 那這個家需要男人做什麼?只為了該順服他的的女人、當家裡的頭?
答:
不願順服、不願讓這丈夫當頭,就不該嫁這男人,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當然,聖經並不是只有『男人當頭』這種好像「很爽」的『權柄』,
因為,這權柄伴隨的,是『要為妻子死』的『義務』。
(妻子不用為丈夫死,但丈夫必須為妻子死)
不夠格讓你順服、不夠格當你的頭,你就不要嫁!
嫁了之後,就不要抱怨事前已知的狀況!
很多時候,女人自己找爛男人嫁,是自己找死!怨不得人!」
--Brandweer
Brandweer 的回答:
「我知道一個人最重要的是家庭環境,但是我有自己的職業,我喜歡賺錢養家,為什麼我如果結婚後一定要在家「料理家務」呢 」
箴言31章有對女生特別要求。
甚至也有提及女生如何賺錢養家,做生意。
男生料理家務,不是絕對。
但我本人,倘若有機會成婚,當然真心願意分擔部分家務。
至於「丈夫主要在家當「顧家爸爸」」,
本人已有強調本人與小小羊醫師共同態度,
很不認同,且超級危險,很難達成,但真的不一定錯。
--Brandweer
Brandweer 的回答:
匿名發問 平安。
「亞當必須汗流滿面的工作才得糊口,夏娃需要受生育之苦。
把此經文說成是”神”希望(男主外、女主內),或者是神的規定、或者是神的心意,
我記得這句經文本是對亞當夏娃的處份?」
工作與生育本身,嚴禁當作處分。
人類管理地球,男女共同生養眾多之職責,墮落前即有。
至於上主最初要男主外女主內與否,不得而知。
如今之人,只需閱讀全本聖經,獲得總則。
「我是想如果我的薪水比較高,那麼我的老公在家裡照顧孩子不是更適合嗎? 」
大錯特錯!
男女天然不同,功能不同!
女生薪水高,不等於無需承擔照顧小孩責任!
理由是箴言31章之道德論述!
不要對我唬爛「箴言是智慧書,不具有道德性質」等內容。
「所以我才會很想只知道是不是身為一個基督徒女性婚後要放棄的是曾經在單身時期讓自己有成就感的———「有能力養活自己的工作」婚後都要放棄、或變得不是那麼重要、或「家」才是我以後的責任、照料、養育等… 」
大錯特錯!
我本人認為,平衡工作與生活,乃是關鍵。
我希望自身工時不要過長,且能有部分時間與未來太太一同教育未來小孩,
以對自家未成年小孩傳承信仰,善用父母權威,盡父母義務。
否則,我本人生怕因自身不盡責,導致小孩擺爛偷懶,信仰丟失!
不要以為我本人是男生,想在外養家活口,就不想照顧自家未成年小孩。
薪水高,不等於工時長,更不等於沒有時間照顧小孩。
北歐工時相對較短,乃是經典案例。
倘若可以,請問你為何不能考慮工時稍短,有時間養家之工作?
如果您所在地找不到類似職缺,或許可考慮北歐?
--Brandweer
Brandweer 的回答:
匿名發問 平安。
「原本的工作給了我很大的成就感,我不可能放棄,也不想。 」
沒有人叫你放棄原本的工作。
「我只是想…如果一個基督徒女人結了婚,要放棄工作、興趣、「個人的一切」全心全意的~料理家務,要我遲職….這…..我個人無法接受。 」
沒有人讓你放棄個人的一切。
做家庭主婦,不是絕對真理。
所以,選擇先生期間,需要慎選。
我如果是一個先生,個人比較不會要求太太做家庭主婦。
畢竟考慮收入成本,兩人同心存錢卡(較)好。
「我認同丈夫是頭!因為聖經的確白紙黑字明確的寫出來,但我覺得丈夫就是主要供應者,我…真的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嗎? 」
先生一邊做頭,一邊「完全沒有積極去」賺錢工作,
此種模式很危險,本人不認同,甚至強烈不認同,但無法說一定是罪過。
但看清楚!看清楚!
若是先生收入低於太太,但一樣超級超級努力工作賺錢,
甚至「被迫」因「社會職缺過少」或「堅持信仰,拒絕違反聖經經文」而失業,
或因先生是外配,需要一段時間調整工作,
且仍在全球範圍內「積極尋找」出路,練習工作技能,
職業安全及格,且堅守聖經底線前提下,
大型車,怪手等也願意開,
本人「完全不會」不認同此模式。
上主看人,相對比較側重「內心」態度,認真程度。
--Brandwe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