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齋禮佛、誠心向善的人,會被判"永死"刑罰?
基督教教義
當我讀到啟示錄 "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我覺得真是太嚴厲了,很多人雖然不信主,但卻吃齋禮佛、誠心向善,為何還需要被判"永死"的刑罰呢?
但我又讀到" 1.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是不是不信主的人,容易做出不義、阻擋真理的事情呢?
我為我母親問這個問題,雖然她常是佛教法會的大功德主,但因為重男輕女,真的很讓女兒跌倒、傷心,這是很多台灣人的女兒共同經歷過的辛酸,但我們怎樣也不會想到,這和"罪"是有關的,覺得母親對待子女不平等,把所有好處都給兒子,就是行不義的事情,會不會讓人笑掉大牙啊?
發問者: 我在達拉斯天氣晴
發問日期: 2018/12/08
Brandweer 的回答:
茉莉花開 平安,
小小羊前輩,對類似議題,有一定解答。
貴方可閱讀,陳進興與陳樹菊相關文章(寫給未信者)。
陳進興與陳樹菊,上天堂?下地獄?(大綱)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73061.html
注意四個字,基本前設,心中預設,basic assumption。
總之,「自身」最爛,最無能,最不值得上主拯救,而絕非給他人壓力。
無論「自身」如何努力,皆無法消滅,打死一切錯誤「想法,觀念」。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自身」就是「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只值得,配得上主「忿怒與刑罰」!
所以,需要耶穌「替死」,流血。
注意,首先不是「別人」有罪,而是「自身」最該死。
使徒保羅都有說,行善由不得我,罪人中是罪魁,
而亞伯拉罕,摩西,大衛王等人,皆有當過大狗熊。
自身毫無疑問,如此軟弱無力,只能比其更爛,而非更好。
孔子,70歲後,方「從心所欲」,沒有一次違反良心。
其70歲前,毫無疑問,屢次違反良心(未聽過福音者,按良心審判!而仍無人能通過。)。
「是不是不信主的人,容易做出不義、阻擋真理的事情呢? 」
有一定道理,然未必如此。
詳見一神學觀念,普遍恩惠(common grace)。
基督徒醫師,擺爛,醫療事故頻仍。
佛教徒醫師,心臟手術每次不出錯。
此時,毫無疑問,選擇佛教徒醫師看病。
「覺得母親對待子女不平等,把所有好處都給兒子,就是行不義的事情」
正確,自身「不敢」笑!
而你我不幸,無法改變「別人」腦袋。
若遭遇類似狀況,應取箴言中「躲避災禍」,
或福音書「不可誘惑(試探)上主,不可高估自身能力」經文及時遠離!
不要以為你我事事皆有能力。
--Brandweer
楓 的回答:
平安!
在聖經中,凡有罪的人,都應該面對死亡
這裡的罪,除了行為上的罪行,也包含心思意念不討神喜悅的罪性
這裡的人,更是指著我們在世界上的每一個人,當然,包括您、我、您的母親
如果相信聖經是神的啟示,就會清楚知道,只有通過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才能進入天國,享受永生,其他的方式,都沒有辦法。
因為得救之道,不是條條大路通羅馬,而是唯一救贖!
在這樣的基礎下,當然,即便是一輩子吃齋唸佛、誠心向善的修行人,也無法進入天國,因為,她的不信,就是她最大的罪!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而重男輕女的觀念,是屬於不討神喜悅的意念,有的人不會表現得明顯,有的會,那是整個社會帶下的價值觀,很不容易立刻改變,只能說,慢慢在轉換中。
當然,我們都或多或少面對這種狀況,我老爸對我先生,有的時候比對我還好一些;我公公對我大伯及先生,甚至超過對他們的姐姐,因為,重男輕女!
但是,信主之後呢?這樣的觀念慢慢改變,雖然不會一下子就轉正,但我們為此感恩!
其實,我們的罪性對我們的影響,也是如此啊!不會一下子改變,但,可以靠著聖靈的能力,慢慢過成聖的生活。
為您的母親禱告,不要灰心!
我的老父親,78歲才信耶穌!我的公公,也將近70歲才受洗歸主
我們教會的神學生,他的父親,也是以70歲的高齡,在病危時,終於願意相信那位他曾經不屑一顧的神
這些,是神的恩典,子女們,也付上了禱告的代價!
上帝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