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奉獻
其他問題
您好!
請問如果薪資被強扣1/3,應如何奉獻
例如:
一個月薪資應是24000
被銀行強制扣掉1/3 (即扣8000元)
實領16000
請問是奉獻2400還是奉獻1600
求解
謝謝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7/08/11
楓 的回答:
平安!
我不太清楚您堅持在這個數字上的原因為何?
如果依據聖經對十分之一的教導
就是您總收入的十分之一,也就是2400元
但,這個數字對您而言的意義在哪,我覺得是比較重要的
新約時代,超過律法,講的其實更勝律法
因為聖經教導我們的,是全人的奉獻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而若生命還未到那樣的階段
保羅的教導則是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
如果奉獻得很勉強,或甚至出現的埋怨
那會失去了享受「可以透過奉獻來回應神恩典」的美好
仔細檢視自己奉獻的心情
是單單守律法嗎?還是視為是回應神恩典的機會呢?
上帝祝福您!
Kdialnl 的回答:
7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卻問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8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9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10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7-10)
以上經文是什一奉獻的來源!神說我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只是什麼是當納的?真的是我們所說的工資嗎?如果是又為什麼神說當納的呢?
在和合本聖經中出現過四次”當納的”,其中兩次出現在(瑪3:7-10),有一次出現在比喻裡,還有一次出現在「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或各人當納的身價、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王下12:4-5)」這裡說了,當時的奉獻中有一種名為當納的身價。我們來看看到底是什麼,當時耶和華曉諭摩西建會幕時收取的銀子,有一種名為贖罪銀。這銀子就是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記念,贖生命。(出30:11-16)為要記念神如何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也許當納的身價就是指這贖罪銀!在出30:15節中提及贖罪銀是固定的,跟貧富無關!
看到這也許你會說這是舊約的事,我們活在新約,我們不又不在埃及中被救的以色列人,這些事跟我們沒關。既然是這樣,那麼我們來看看新約中提及” 當納的”是什麼!
” 當納的”這字出現在新約的比喻中!
9耶穌就設比喻對百姓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住了許久。10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去,叫他們把園中當納的果子交給他;園戶竟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11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也打了他,並且凌辱他,叫他空手回去。12又打發第三個僕人去,他們也打傷了他,把他推出去了。13園主說:『我怎麼辦呢?我要打發我的愛子去,或者他們尊敬他。』14不料,園戶看見他,就彼此商量說:『這是承受產業的,我們殺他吧,使產業歸於我們!』15於是把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處治他們呢?16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聽見的人說:「這是萬不可的!」(路加福音20:9-16)
信主的人是因為耶穌的寶血從罪中救了出來,其實跟以色列人出埃及是一樣的!我是這樣看這個比喻的,把葡萄園看成我們的生命,園戶就是神,僕人是指先知,愛子當然是耶穌,那園戶就是”罪”,而我們就是最後出現的”別人”。神把我們的生命從罪中救了出來,還給我們自由,只是我們選擇跟”罪”一樣看管自己的生命,還是將當納的獻及主?
說到這不知你們有沒有發現什麼是” 神之物”?神真正重視的是人的生命,是你有沒有回轉!只是如果你說你已經因耶穌的寶血回復自由,就跟這個比喻一樣。那麼你這個新園戶,會把當納的果子交給園主嗎?親愛的弟兄姊妹呀!!我們一起學習最少把生命的十分之一獻給主!這裡說的不只是你的薪資,還有你的積蓄,你的時間,你的智慧,你的能力甚至你的思想!
說到底就是(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基督徒就是神的供物,當人願意將自己獻上,成為活祭!才不會奪取神的供物!由我們承認我們是因耶穌的寶血得救的那天起,我們的生命就應該是主的,只是主還在等候我們明白這真理!
Sharon168 的回答:
我也曾懷疑十一奉獻是不是騙人的!
因為因十一奉獻上台見證的人只是少數,
而有十一奉獻,但卻沒有得到神在財務上祝福的人更是數不清。
這問題困擾我很久,查遍網路及聽牧師講關於十一奉獻的議題,沒有能讓我清楚明白的。
直到我查考聖經,發現:只要是神給人的應許,
都一定會實現!
只是我們對於實現應許的[時間],往往都自以爲是[馬上]或[不久之後]!
以致苦等不到神的祝福,就開始懷疑神不信實,
甚至灰心離棄神!
大家可認真去查考聖經,神的應許若有清楚表明成就時間的,就一定照所說的時間實現(如神應許撒拉必在明年此時生以撒。創世記18:14)
現在回到十一奉獻的應許,所有經文都沒說明[馬上]或[不久之後]或什麼特定的日期。
神有神的時間,就像祂應許大衛會當以色列的王,但大衛沒有[馬上]就當王,而是碰到一大堆困難!
如果大衛也跟我們一樣期待[馬上當王],那他在遇到當王之前的種種困難,應該早就棄掉神,歷史上也就沒有大衛王了!
希望我的小小分享,能讓同樣迷惑的人,對神的應許有重新的認識,及重拾對神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