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基督徒 不可求永生以外的事情嗎?
基督教教義
是不是當了基督徒後,求其他事情順利都是不正確的?
因為已經在永生有了份,
想要有收入好的工作,品德良好的另一半,想要今生的順利,都是一種妄求?
可能一生都會像乞丐拉撒路一樣?
有一些基督徒,離婚、外遇、逃稅,人生也是充滿祝福,他們還可以上天堂
上帝的公義,只會在我們肉體的生命結束後才顯現嗎?
補充發言: 掛慮神國的事是指什麼呢?
參與宣教活動?
多讀經認識上帝 與團契交通?
謝謝您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7/05/11
楓 的回答:
平安!
這是誰的教導呢?
聖經沒有說不能求這些
而是說,在一個先後順序之下,一個基督徒會第一優先的是掛慮神國的事情
也因為這樣,基督徒會期望在家庭上、婚姻上、工作上,榮耀神的名
至於該如何榮耀神呢?
這就是神的作為與祝福了!
每個人是不同的
另外,您提到的
>有一些基督徒,離婚、外遇、逃稅,人生也是充滿祝福,他們還可以上天堂
如果他們容許自己的行為,一直在外遇、逃稅,您確定他們是有得救?是可以上天堂的嗎?
這樣的祝福,也許僅是今生而已
但,在永恆的世界裡呢?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
上帝祝福您!
行動者 的回答:
天國的福音治癒了孤苦殘疾人的痛苦,每日醒來應是感謝神所給的今天。神的正直公義博愛,身為基督徒將神的特質發揮出來,就是在今世建立新耶路撒冷,追求知識賺錢平等都是努力可實踐的事。當我們心中滿是神的影子,喜樂的樣子就接近天國的生活了。
楓 的回答:
平安!
>掛慮神國的事是指什麼呢?參與宣教活動?多讀經認識上帝?與團契交通?
我會在前一個回應提及這個,是因為聖經如此教導
--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或作: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路二49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7-8
這些經文都給了基督徒一個生活處事的原則
也就是,關於神的事,高於一切,是一個優先順序的問題
甚至耶穌更重的指出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
而這些,都不僅僅是參與宣教、聚會..等等
更多的,就是讓自己全人成為神的器皿,被主使用
當基督徒認識到,自己是神手中的器皿時
就不會對如何在生活中見證神、榮耀神,產生了疑惑,或是覺得想追求其他的生活目標
而這個,就是一個基督徒生活的大方向
至於細節如何?
每個人是不同的
最近喜歡一句經文,跟您分享
--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四9
這個戲,很明顯是要榮耀神
但劇本如何?那是導演的權利
我們要作的,就是當好一個演員!
上帝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