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與認識異性的差別?
基督教教義
想請問曖昧與認識異性的差別是什麼呢?
如果對對方有好感 是不是就會不自覺曖昧?
還是說曖昧是有一定的行動與行為呢?
教會裡的有男生說他不交女朋友 但是他好像喜歡和女生走得很近
也說過自己和曖昧的女同學聊了一整個晚上
不交女朋友的話 為甚麼要曖昧呢? 可是其他人會說這只是認識異性罷了
我不太懂這種差別?
另外 同時對很多異性有好感 所以同時與兩個以上的人曖昧
是正常的現象嗎?
(因為有人說 他們又不是在交往 曖昧又不用負責任 叫我不要這麼嚴肅)
我有點搞不懂一些同學 甚至教會裡的男生的看法
希望大家給我意見
讓我自己能有真正的智慧 與異性相處 謝謝大家
如果可以的話 希望能有推薦的書籍
感謝大家
補充發言: 謝謝楓 回答了我的問題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7/03/06
楓 的回答:
平安!
對於搞曖昧這樣的事情,不論男女,都是不應當的
因為,這無形中是給對方有很多的想像空間
就我所接觸,所了解的狀況是
喜歡搞曖昧的人,是期望透過這樣的方式,讓自己保持「身價」
也就是說,人人有機會,但個個沒把握
不將關係說死,卻又喜歡享受戀人未滿,友達以上的特殊互動
表示出,自己與對方的關係特殊,但又沒說對方是自己專屬的親密愛人
看起來,可以在許多人中間自在遊走
但其實,對容易付出情感的人,這樣的互動,是很傷的!
敬畏神的人,不當如此
真的有好感,真的想要進一步的交往,就大方的承認,並且請長輩或屬靈好友為之禱告
如果不適合,彼此就退到真正純友誼的地步
--我個人是非常非常堅信,男女之間,絕對有純友誼的存在,而且,可以跟對方,以及對方的伴侶,都享受這樣的友誼,是很美的!
如果對方只要跟您搞曖昧,那就明確的表示自己的觀點與界線
並且做到與對方保持距離
我相信,對方會看見您的不一樣,且會願意尊重
而若對方就是要用曖昧的言行與您互動
那,這樣的「朋友」,真的,不要也罷!
上帝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