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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麼才叫真理?

基督教教義

每個人讀聖經時都會有不同的感覺但不管如何還是必須按照真理。以下我有一些問題1.就如聖經兩性的角色還有丈夫與妻子角色都有不同的觀點。大家可以閱讀一下這篇文章。以下是網址!!http://chinese.christianpost.com/news/婚姻中的性别角色-传统角色分工让夫妇生活更活跃-16515/我想問文章裡頭有人覺得在兩性角色之前大家各有意見,文章中有人說認為(,男權優勢並非神的本意,而是人類墮落的後果,因而也藉由基督的救贖得以廢除
“女性渴慕丈夫,希望服從丈夫的權柄,這些都是亞當墮落的後果,就像死亡、爭鬥和劬勞一樣。)那到底哪個是真理?那又如何証明你們的是真理??
2.主耶穌基督建立基督教可是裡頭有五花八門的派別且有各自的觀點那要如何找其真理呢??
3.是否在各個國家=東方國家與西方國家=同樣是基督教可是卻有不同的特色,觀念呢?
4.上帝給我自由意志是要我去選擇符合我的觀點的事物嗎?
5.因為我們是有限的人要如何答到上帝的要求?怎麼做都是不夠的啊?光教會就分一堆門派然後聖經是一本說明人類墮落的書且裡頭有時代性且不可以照字面意思這麼複雜又難懂要如何學會真理符合上帝呢?
我所問的問題也許有點在刁難可是我是完全相信上帝所以我想知道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也拜託可以一項一項回答…感恩

補充發言: 我有時覺得非常奇怪一本聖經是上帝給人的起示可是為什麼會跑出那麼多不同的觀點呢甚至爆發衝突。難道這樣不會惹惱上帝嗎?面對世界各種不平等的事件不是上帝的旨意而且自由意志惹的禍。我想上帝在造我們之前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所以也知道世界會產生各種病態的事物上帝造我們來這世界是來受苦的嗎?實在有太多疑問了…我只是想聖經不但是在說明人類的墮落且有時代性的而且不可以照字面意思解讀那要怎麼樣才是真理呢?就算是研究聖經的難道研究結果真的是百分之百符合聖經嗎?請各位幫我解答了謝謝


發問者: 小侑
發問日期: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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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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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回答:


平安!
看來,您真的很鑽研在男女的這個議題上哪!

我倒是覺得,這樣對您沒有太大的益處
只是會讓您陷入更深的漩渦裡

單純回到聖經,其實是最好的

我還是試著一題一題回應您
但若還有類似的問題
我就不再回應囉!因為,該說的,其實都說清楚了

>女性渴慕丈夫,希望服從丈夫的權柄,這些都是亞當墮落的後果,就像死亡、爭鬥和劬勞一樣。)那到底哪個是真理?那又如何証明你們的是真理??

確實,在始祖犯罪後,神給女人的懲罰是
--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三16
這樣的情形,也一直在各樣的記載中出現

但在新約裡,聖經的教導,也是神最開始的心意不是這樣的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弗五25、28

不是管轄,而是捨己的愛
妻子戀慕丈夫,不是苦苦的戀,而是因為丈夫對自己保養顧惜而有的回應

倘若不明白神最初對夫妻的心意,那麼,確實會回到被咒詛的光景
妻子一味地戀慕;丈夫一味地管轄
那不是神期望的
記得亞當看到夏娃時的第一句話嗎?
--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
那是一個疼惜,是最捨己的愛!

>主耶穌基督建立基督教可是裡頭有五花八門的派別且有各自的觀點那要如何找其真理呢??

誰說主耶穌建立基督「教」了呢?
主耶穌要我們做的,就是成為他的見證,因此,我們被稱為基督徒,就是基督的門徒,是有基督的樣式

至於所謂五花八門的派別
嗯!原則上的大真理是不變的
--像是三位一體、唯獨聖經、基督唯一救贖
不同的,僅是一些比較小的地方
--受洗的樣式、敬拜的方式、崇拜的儀式、對社會工作的觀點、教會的制度..等等

如果您進到一間教會,他們拒絕三位一體、拒絕耶穌的神人二性、拒絕聖經(包括新約、舊約)是唯一的經典、拒絕僅有耶穌基督這唯一的救贖方式

那麼,這間教會是沒有真理的,您可以不用理會
其餘的,都是不影響絕對真理的範疇
在大公教會的觀點下,都是基督徒,都是神的兒女

>是否在各個國家=東方國家與西方國家=同樣是基督教可是卻有不同的特色,觀念呢?

只要是基督教,就是在我上面提到的真理範疇裡
如果有所謂不同的特色,那僅是在文化議題,或者其他一些比較不影響絕對真理的觀點裡有出入
比如,有一間國外的教會,去聚會,是一定得穿正式禮服的
因為他們認為這是對神的尊敬
去參加別人的宴會,都會慎重打扮,那來朝見萬主之主,怎麼可以隨便穿呢?
如果隨便穿,表示根本不想參加聚會,不想敬拜神
那,這人可以回去了!

這個觀點,對還是不對呢?
其實是對的
只是做法上,會讓一些人難以接受,因為,在台灣,其實聚會穿得普通,算是正常的事情
這,也算是某種程度上的文化差異

>上帝給我自由意志是要我去選擇符合我的觀點的事物嗎?

自由意志的議題是很大的
很多人對這個觀點有不同的看法
在我所認識的信仰觀點裡
犯罪的我們,其實沒有甚麼自由意志可言
頂多,也只有犯罪的自由,沒有不犯罪的自由

當然,這個自由意志可能跟您想的不一樣
因為很多人會說,我今天可以選擇吃甚麼早餐、去哪裡玩,都是自由意志
但,這其實是簡化了自由意志在神學上的意涵

在神學上,提到自由意志,是會跟救恩有關連的
這是一個大的議題
如有興趣,您可以在知識庫的搜尋裡,輸入自由意志,看一下之前的討論
我節錄之前的回應提供您參考

-------------------
但,人真的在每件事上都有絕對的權利及自由去做或不做某事嗎?
若是,怎保羅還會說
--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七18-19

反觀我們自己,在每件事上都有絕對的權利與自由嗎?

再來,這樣的「自由意志」的定義
能否用在「救恩」的事上?

我有絕對的權利去決定我要不要這個信仰?
上帝,祢是預備了救恩,那是祢的事
如果我不允許祢進來,祢一點辦法也沒有
同樣的,我了解了這個救恩,覺得很好
所以,我「同意」接受這個救恩!
我「同意」讓耶穌成為我的救主!

但,聖經的觀點是這樣的嗎?
聖經如何說明這兩者的關係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二1,我們是靈性已經死的人 ,能夠讓我們活過來的,只有神!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弗二2-3
在靈性已死的光景中,我們僅有犯罪的自由
我們僅能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沒有行善的自由!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弗二4-5

不是我們「同意」讓神的愛來澆灌我們
不是我們主動,運用所謂的自由意志,讓神可以愛我們
而是神主動的愛來激勵我們、感動我們
以致我們可以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因為,我們得救,是本乎恩
誰的恩?
神的!
不是我給神一個機會,讓神可以改變我的生命
而是神給我機會,讓我體會生命被改變的美

在救恩的事上
人是無法主動去回應神的!
而這,也是救恩的可貴--白白的!
也是十架讓人討厭的地方--人完全沒有任何的功勞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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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是有限的人要如何答到上帝的要求?怎麼做都是不夠的啊?光教會就分一堆門派然後聖經是一本說明人類墮落的書且裡頭有時代性且不可以照字面意思這麼複雜又難懂要如何學會真理符合上帝呢?

呵呵~~我們本來就做不到神的所有要求啊!
因為雖然信主了,有聖靈住在我們內心,但,我們還是有老我,還是有罪性
這個性情,每天跟屬靈的新生命在打架
這也是希伯來書裡的,與罪惡相爭--來十二4

在我們信主的時候,我們因信被稱為神義,我們從此有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磐石、我們的根基--這是稱義的基礎
但在屬靈的生命歷程裡,我們還在學習的,是成聖的工夫
這個功課,是一輩子的,沒有一個人敢說完全達到神的標準和要求

可我們知道,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會願意付出代價,每天靠著聖靈的能力來戰勝老我
不會因為達不到,就放棄,讓自己的生命沒有任何長進

基督信仰,不會是容易的,也不會僅是享受人眼中的成功
而是一個付代價的十架之路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

上帝祝福您!

回答日期 :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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