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困擾
基督教教義
因為工作上常與廠商接觸,廠商也時常給我回扣,到底我是該拿或不該拿
發問者: 上帝疼愛的孩子
發問日期: 2015/03/03
楓 的回答:
平安!
我不知道您的真實狀況為何
但,若是我,我會這麼做
先去了解公司對這個行動(收回扣)的規範為何?
是否有一個允許的限度?
如果真的沒有,那就別拿了!
但若廠商真的堅持要您拿,建議您可以報告您的主管
讓您的主管來拿捏這件事情
若後續廠商拿這件事情來揭發您,您也可以不用擔心,因為曾經報備過
跟您分享嚴長壽之前工作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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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長壽在美國運通(American Express)當總務時。當時總經理是英國人,公司為他在陽明山仰德大道上租了一棟華宅。總經理英國夫婦為了安全,希望養一隻狗,很自然地,事情落在身為總務的嚴長壽身上。
他陪著總經理夫婦到信義路的狗園挑選,相中了一隻杜賓犬,嚴長壽問狗店老闆那隻小狗要多少錢,想不到老闆用台語壓低聲音說,「如果4000塊成交的話,我可以給你1000元『意思意思』。」
當時嚴長壽月薪不過2000元,一隻狗仔的回扣就抵得上半個月的賣力,誘惑固然大,但嚴長壽寧願狗店用老實的價錢賣。因為他不希望外國老闆因為語言不通、行情不熟而花了冤枉錢。
總經理夫婦高高興興地擁有一隻小狗,誰知道兩星期後小狗生病死了,獸醫院說那隻小狗原本就生病了。嚴長壽聽到這個消息心頭暗自慶幸,幸好當初拒絕了狗店的酬庸。後來,他更回到狗店要求老闆退錢,店家自知理虧,把錢如數退還了。
誘惑是一條不歸路,嚴長壽表示,這是他在工作經驗中,第一次感受到操守的重要性。
嚴長壽另一次類似的經驗,發生在美國運通旅行部門採買新辦公室設備時。當時選定某家貿易商後,談妥價錢,簽好合約,過了兩天,貿易商到辦公室找嚴長壽。只和他聊了幾句不著邊際的話,卻在臨走前硬塞了一個信封到他手裡,嚴長壽心頭大驚,急忙退還,那人卻不由分說地走了。
嚴長壽打開信封一看,更是大吃一驚,裡面是8000元,相當於4個月的薪水。他不假思索地直接去見總經理,把情形告訴他,總經理認為約都已經簽了,帳也已經做了,但是沒有理由便宜了經銷商,這筆錢不拿白不拿,就決定轉交福委會。
一個月後,訂貨來了,其中兩個箱子是原封的,兩個卻已經拆封過,另外一台打字機更是什麼盒子也沒有,直接抱來公司。嚴長壽察看了打字機的橡皮捲軸,發現3台都有使用過的痕跡,可能是舊貨,他很委婉地請對方更換,對方卻保證都是新貨,辯稱箱子是海關拆驗的。在嚴長壽的堅持下,對方很不高興地抱走了退貨。
3天後,貿易商透過另一個人傳話給總經理:「聽說貴公司有一位姓嚴的年輕人,不但向廠商索取回扣,來故意找碴、刁難廠商。」總經理一聽哈哈大笑:「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8000元在我這裡,你要,可以拿回去,否則我們將轉做員工福利基金!」傳話人登時傻眼,啞口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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