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24:1-4不可再與前夫復合
基督教教義
標題:申命記24:1-4被後夫所休之妻或亡妻,不可再與前夫復合
(系統說問題標題不能超過25字)
申命記
24:1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24:2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24:3 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
24:4 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
後夫又休她,或後夫死亡,這婦人不可再與前夫再婚
不太懂為什麼?後夫死亡不就是已經婚姻結束了嗎?
(而且她與後夫之間的關係是翻譯為「玷污」感覺不太好)
前夫仍不應該再與她復合,神憎惡!
換言之,神憎惡一個人與「已經與另一人有性關係的前配偶」再復合?
夫妻中若一方有外遇後,不是會鼓勵若能夠就原諒復合嗎?
可是這段經文 >"<
不是目前自己或朋友有問題,
是因為在準備帶查考馬可福音10章前面論休妻,
引這段經文,看了很疑惑。
順便問,有姊妹(非因配偶外遇)離婚,幾年後又與別弟兄結婚
當時很掙扎是否要去婚禮祝福,後來還是去了
第二次婚姻就蠻不錯的
到底神是否祝福再婚呢?
看相關問題解答,看得頭腦好昏∼
神不喜悅離婚,但已經離婚的,總要有路走啊
若非神「喜悅」的,就不該去祝福嗎?
若不該,那也不該去「與不信主的人結婚的」婚禮囉?
好像很不通情理,我們還是會幫他們獻詩、準備、吃喜宴
請幫助我解惑,謝謝!
補充發言: =================
抱歉!補充一下另一問題
可10:2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
為何說是試探耶穌?他們期待耶穌說可以或不行?答了會如何陷害耶穌?
若說不行,摩西有說可給休書。
若說行呢?有什麼問題?
謝謝!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4/05/28
楓 的回答:
平安!
這確實是很難回應的問題,因為當中牽涉到的是聖經的教導,以及實際執行的層面問題
以舊約的觀點來看,在當時的背景裡,沒有甚麼「雙方協議離婚」,僅有「丈夫寫休書給妻子」--看起來女生好沒權利
此時被丈夫休了的妻子,不是這樣就走投無路,要終身不嫁,要守貞潔
而是--可以去嫁別人
因為在當時,一個女子要在社會上立足,是必須依附男人的
也因此,當時做丈夫雖然可以隨意的休妻,妻子在第一次婚姻結束後,也是可以去嫁給能帶給自己保障的男人
但這樣的保障,其實也帶下了一個命令,就是要讓這個前夫斷絕了往回頭走的念頭
因此,即使這個妻子第二段的婚姻結束了,前夫也不能與這個妻子「復合」
--其實,到底是真心復合還是假復合咧?不是因為不滿妻子才休妻的嗎?現在怎又想娶人家?
聖經用玷汙,其實是一個描述在任何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在神眼中,都是這樣的狀況
至於您所提
>夫妻中若一方有外遇後,不是會鼓勵若能夠就原諒復合嗎?
這確實是一般教會普遍的做法,但,是否真的合乎神的心意呢?我個人目前是抱持著保留的態度
因為,外遇,基本上是聖經認同可以離婚的要件--雖然不一定真的要離婚
而,旁人說要原諒,是很簡單的出一張嘴,當事人,特別是被害的一方(不論男女),真正受到的傷害,誰能夠重視與平撫呢?
拿近期最流行的例子,李心潔與彭順--雖然兩人都不是基督徒
若我們是他們的朋友,會如何看呢?
原諒不原諒?復合不復合?
對於您自己朋友的例子,若以較為嚴謹的教義立場來看,真的會覺得第一次非因外遇離婚是錯的
--當然,我自己因為工作的關係,也越來越傾向不採取那麼嚴謹的教義來論述,因為,有太多的例子證明,若不離婚,一方是可能會有生命危險的,例如,一方家暴,或後來罹患嚴重的精神疾病
而若已經在神面前認罪,也謹慎評估與第二位弟兄的婚姻狀況
其實,我是會出席給予祝福的
畢竟,一個離婚的人,算是辛苦的
而人,也都是軟弱會犯罪的,只要認罪,不再故意去犯,我相信神都願意原諒並給予祝福
最後,法利賽人問耶穌可不可以休妻,為何說是試探呢?因為
若耶穌說不可以,那是公然挑釁希律現在的婚姻
--因為希羅底的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希律不惜休妻,然後把希羅底搶過來,而這是律法明令禁止的事情
耶穌也不會貿然說可以,因為,當時有兩種可以休妻的論述
--(1)希列(Hillel)派:在任何情況下皆可休妻,甚至包括「妻子燒焦了飯」這種微不足道的理由
--(2)沙買(Shammai)派:比較保守,只准「淫亂」為休妻的理由
所以,這是兩難,也因此,耶穌才反問他們,摩西如何教導呢?
這也是耶穌的智慧啊
先回應到這裡,其實這個問題算是相當大的,到目前為止,學務派與實際派還是有相當的落差的
上帝祝福您!
Li Li Huang1 說:
這問題真的很揪結人心,而楓的回應真的也解了許多人的疑惑了,感謝讚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