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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然成聖、復活的身體、肉體的情慾

基督教教義

我們都知道人死後靈魂不會投胎輪迴,因此每個人的靈魂都是母胎開始的,但因為肉體的缺陷導致有些人天生沒辦法學習,智能比普通人都低,這些人死了靈魂離開有缺陷的肉體後,是否可以跟正常人一樣學習呢?

我們從哥前15:42~44可以知道,人復活後的身體是榮耀的;不朽壞的;是強壯的;是靈性的身體,但是靈魂的記憶呢?沒有生前的記憶?還是有生前的記憶?或是只有部分記憶呢?

我們都知道人死前還是無法完全不犯罪,但我們從聖經可以知道神會親自使我們全然成聖、透過耶穌的寶血成聖,神用祂的真理使我們成聖,這全然成聖是在復活審判後呢?還是生前就可以成聖呢?

此外肉體所帶來的感覺會讓靈魂產生情慾,肉體會用具體行動來犯罪是因為靈魂驅動肉體犯罪,也就是靈魂離開肉體後,肉體無法獨自犯罪,但是因為我們的情感理性歸於真理產生了不願再犯罪的果效,可是假如靈魂記憶是會存到復活後的身體,這樣豈不是還會有犯罪的可能,還是未來的那個身體是靈性的所以沒有知覺的呢?假如有一丁點不好的記憶是否就不可以得到永生呢?因為還是有犯罪的可能,只是機率很低罷了,但還是有風險。

我的問題是
1.生前肉體會犯罪是不是因為有知覺而導致靈魂有邪情私慾最 後驅使肉體犯罪
2.死後生前的記憶會不會存到復活的身體中
3.全然成聖是生前還是復活審判後


願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能引導我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
有誰比較有恩賜的,可以用聖經中的經文歸納出答案呢?

盼望得到的答案不會是如以下類似的回覆
神是全知全能,我們不必擔心這問題。
祂絕對可以使我們全然成聖,我們只管相信。

補充發言: 楓~感謝你的答覆,不過我還是有些不瞭解的地方如下

依據雅一14-15
--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而這私慾是從那裡來的呢?
約翰一書 2章16節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經文中提到肉體的情慾及眼目的情慾,
這樣私慾是從那裡來的呢?是否可以解釋成是從肉體和眼目而來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接下來是誰"消滅"了這些私慾呢?
當我們的情感理智歸回神的真理後,就產生了如加拉太書5章16節的果效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我們可以從經文中清楚知道我們順著聖靈而行,所以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可是我們也清楚知道,我們無法在今生就達到holistic的階段
因此可見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仍然未解決,
而這因素可以使我們不在有犯罪的可能,
而這重要的因素是什麼呢?
是那靈性的身體嗎?還是其他神還未向我們啟示的奧秘呢?
聖經裡有提到使我們"全然"成聖的經文如下
帖前 5:23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在其他經文有提到成聖,可是沒有加上"全然"
是否代表著是還未到達holistic的成度呢?
約 17:17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來 13:12
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在羅馬書6章22節看到一個特別的應許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現今"就有成聖的果子與將來的"結局"就是永生的關係
這代表著是全然成聖的過程,也就是現今仍然還未達到全然成聖

因此我想問的是
1.我們今生還沒辦法完全成聖,無法完全無罪,
與將來在永生且有自由意志情況下,但也可以完全不犯罪的重要差異是什麼呢?




發問者: 救贖
發問日期: 201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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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3/08/05
本篇資料庫ID 5821
最佳解答

的回答:


平安!
這個問題被放在發問中有一段時間了,確實是個不好回應的問題

>這些人死了靈魂離開有缺陷的肉體後,是否可以跟正常人一樣學習呢?
這一點,您自己已經找到答案了
也就是在林前十五35-44節
復活的身體,沒有缺陷!是不朽壞、榮耀、強壯的

>但是靈魂的記憶呢?沒有生前的記憶?還是有生前的記憶?或是只有部分記憶呢?
這一點,沒有人可以100%給您絕對正確的答案
不過,從耶穌所說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以及舊約掃羅王以交鬼方式召撒母耳上來的經文來看,人在死之後到復活這段時間,似乎保有生前的記憶
當然,後面這個例子有瑕疵,因為,被召的是否真是撒母耳,正反兩方的意見都有

至於復活之後,我個人認為,人所需要保留,以及被保留的,就是對神的敬拜與敬畏
生前記憶如何,不重要了,因為那是有限的
如同林前十三12節說到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糢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這全然成聖是在復活審判後呢?還是生前就可以成聖呢?
依據歸正信仰看來,人在生前是無法全然成聖的
但人,卻是被神稱為義!
也就是說,稱義,是一個根基,這個動作,單單是恩典,是從神而來的
而人呢?靠著聖靈的力量,在生活中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這是成聖
只是,人總是不完全的,無法完成勝過生活中每一個誘惑,無法在生前達到完全的成聖
這也是約翰壹書一8說的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但是因為我們的情感理性歸於真理產生了不願再犯罪的果效,可是假如靈魂記憶是會存到復活後的身體,這樣豈不是還會有犯罪的可能,還是未來的那個身體是靈性的所以沒有知覺的呢?

您把一個人太過區分為靈魂體了
基督信仰是全人的,是holistic的觀點
心靈願意,肉體軟弱,那就是軟弱了!
且我感覺您的論述裡帶有一絲民間信仰的觀點
--靈魂還會犯罪,是表示靈魂會害人?

您最後總結問題
>1.生前肉體會犯罪是不是因為有知覺而導致靈魂有邪情私慾最後驅使肉體犯罪
是的!
依據雅一14-15
--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2.死後生前的記憶會不會存到復活的身體中
依據經文推論,會,但對復活的身體沒有影響

3.全然成聖是生前還是復活審判後
是在復活後

看來這個問題相當困擾您,期望我的分享可以對您有些許的幫助

上帝祝福您!

回答日期 : 2013/08/02

最佳解答

的回答:


平安!
這兩天忙著教會服事,到今天才能好好回您
期望沒有讓您等太久~~

>約翰壹書二16--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這裡牽涉到教義當中重要的原罪論,亦即羅馬書提及的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羅五12、14

所以,私慾從哪來的?從亞當犯罪後就產生了,聖經說得相當清楚
即使我們當時不在伊甸園裡,沒有因為被誘惑而犯罪,沒有想過要「如神能知道善惡」
我們也照樣因為亞當的緣故,在罪的權勢之下

也因此,我們需要耶穌的救恩、需要聖靈保惠師的管教與保守,在今生,靠著聖靈的恩典過成聖的生活
這樣的生活,不是如您說的,要「消滅」這些私慾
--記得以賽亞看到撒拉弗時候的禱告嗎?--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賽六5
人類的私慾,是不會因為一個人信主後就消滅的,這是相當顯而易見的,要不,我們怎還會犯罪呢?

只是,如您所提的經文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

這裡的不會放縱,原文直譯的意思是:一定不會去實行
但,不會去做,不表示這件事情不存在,而是說,這件事情對我不是威脅,或者,對我沒有產生果效
甚麼時候,世上所有的私慾對我而言都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呢?
離開這世界的時候!
也因此,我們的一生,都是需要努力與之爭戰的
連使徒保羅都是在願意做的,跟不願意做的事中間爭戰,以至於他覺得甚是苦啊--羅七24

但他也說了唷
--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25
脫離,只是out of,沒有消滅的意思

>這因素可以使我們不在有犯罪的可能,而這重要的因素是什麼呢?
這因素,就是原罪的觀點!
除非我們沒有了原罪,我們才有可能不再犯罪
而這要等到甚麼時候呢?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廿一4

記得最開始時我提到的經文嗎?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五12

當始祖犯罪,死入了世界
但,當不再有死亡的時候,亦即,死的權勢無法在這些人身上彰顯時
就是沒有了最根源的東西--罪性!

那是何時?是人死後,是新天新地來時
如同我上一篇回應的,是在復活之後,就到了完全的地步

至於您後面提到的經文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
--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來十三12

帖前五23中文聖經翻做「成」聖,容易讓人產生誤解,因為在原文,這是一個被動語氣,也就是說,我們,是被賜平安的神看為聖、成為聖的
也就是我第一篇所提及的觀點
>稱義,是一個根基,這個動作,單單是恩典,是從神而來的--意即,我們是被動地被神稱為聖、看為聖;稱為義、看為義
因為,我們根本達不到聖與義的標準!

有了這樣的觀點,這個全然,就容易懂了!
既是神稱我們為聖,自然這個聖,是全然的
--在這裡要特別提一下,這節經文,是保羅在13本書信中,唯一提到有所謂靈魂體三觀點的--其他地方,他都用「靈魂」與「身體」來描述。這不是說保羅是支持這個論點的,而是因為當時希臘人認為靈魂是比較高超的,保羅在這裡也把身體包括在救贖範圍之中,是要打破他們這樣的觀點
--保羅常用這樣的方式去說明一個道理,例如,新約聖經唯一提到幫死人受洗的事情,是保羅講的--林前十五29,但保羅講這個,不是表示他贊成,而是用這個當時人們常做的儀式去反駁人們認為人死後不會復活的觀點

最後您提到一個重點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六22

這就是歸正信仰所提及的,聖徒永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被神揀選的人,神已經為他們預備了永生
神也保守他們,即使在信仰的路上跌跌撞撞,但仍在神的恩典之中,不會迷失!

>因此我想問的是,我們今生還沒辦法完全成聖,無法完全無罪,與將來在永生且有自由意志情況下,但也可以完全不犯罪的重要差異是什麼呢?

最重大的差別,就是罪的權勢已經不在我們身上!

上帝祝福您!

回答日期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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