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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藝人可以演吻戲、床戲嗎?

基督教教義

最近看到電視偶像劇或是溫馨感人劇都會有吻戲,可是不理解的是:基督徒藝人自己要求導演加床戲和吻戲?!而且是已婚的基督徒!這合乎聖經教導嗎?若是因為工作需要無法避免不是可以禱告嗎?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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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6/12/31
本篇資料庫ID 5609
最佳解答

Blue Sky 的回答:


接吻和發生性關係本身並非一定是罪,
上帝祝福的婚約裡,這些都是許可的,
上帝反對的是淫亂。

演員演戲有涉及到淫亂嗎?
演戲所演的是劇中腳色的身分和那個身份產生的行為,
這是工作上的腳色,
我認為不算是犯罪。

就像在戲中演壞人、演說謊的人,也不算犯罪。

但跟所有工作必須一樣要思考,
我的工作榮耀神嗎? 對人們的是正數還是負數?
符合上帝的教導嗎?

如果那部戲本身是以裸露、情慾為賣點,
我覺得基督教藝人一開始就應該選擇不要參加。

我們的工作中一定會碰到有好的一面,和某些試探、
環境中不如人意的一面,
我們扮演的角色是做光做鹽,
要為那份工作和整個環境代禱,並非放棄,
但工作本身如果有涉及到罪,就該放棄,
像是作假帳、暴力討債、傳播色情等等。

回答日期 : 2012/11/28

最佳解答

的回答:


平安!
這其實讓我想到另一個頗為爭議的事情
就是康希牧師的師母-何耀珊牧師,在MV上頗為裸露且煽情的演出
這,合適嗎?

確實,若將之視為一個「工作」
那麼,就工作上而言,可以算為盡心,願意為工作犧牲

但,若將之與「身份」結合
可能一堆批評的聲音就出現了
--當然,我必須承認,對於她在MV中的穿著與動作,我是很不認同的

而對她的批評,除了因為在MV中的演出以外
也有不少是因為現實生活中的狀況,在人眼中並不是那麼恰當

因此,他人,不論是否是基督徒的感受,除了在鏡頭前的以外
在鏡頭後,私下的生活如何,也是會被拿來判定的

例如,宋逸民弟兄,雖在戲中也不乏吻戲
--有沒有床戲,我不確定
演反派角色,更讓人感覺討厭

但因為現在私下的形象是好的
自然,也會讓人將之與戲中的角色切割清楚

所以,我認為,若太露骨的,還是儘量避免
並且,重要的是在日常生活裡,在鏡頭外的生活
做好的見證

上帝祝福您!

回答日期 : 2012/11/29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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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 說:

觉得最好避免。

2012/11/28

巴斯托夫•瓊斯 說:


大家何必入戲太深呢?
演戲只是一種工作

2012/11/29

公義 說:

平安!俗語說:人生如戲.戲如人生。螢幕前的戲何必在意認真。這世界有多少人不是演藝人員﹝當然也包括基督徒﹞卻是在自己的人生中一直演戲呢?而每個人是否演戲?唯有自己的心是否能夠誠實面對神.面對上帝那才是最重要的。

2012/11/29

歐巴桑也愛主耶穌 說:



對啊∼
我相信若是為了主而拒絕
我認為損失的失喪的
要相信主必用自己補還給願為祂遵守祂教訓的人

2012/11/29

巴斯托夫•瓊斯 說:


楓傳道說的對!
日常生活的見證比螢幕上的重要。

20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