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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 愛人?

基督教教義

《利未記》二十四章20節,「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


《馬太福音》五章39-42節,「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這兩段經文有矛盾嗎? 真的不懂 請求各位解答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2/10/20


馬太
利未
福音
以牙還牙
律法
身體
以眼還眼
一里
仇敵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2/10/24
本篇資料庫ID 5559
最佳解答

巴斯托夫•瓊斯 的回答:



平安!
為什麼會覺得矛盾呢?
我相信是因為斷章取義了。

請注意耶穌在馬太福音第5章裡講的都是天國之道,而不是律法之道。因此39-42節不能單獨看,而要從前面看起。

我們可以看到38節耶穌自己也引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節以「報復」為主的律法,因為這是所有的猶太人都熟悉的句子,但遵守律法只是「符合」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適合做當代的猶太人,卻不足以當天國的子民!耶穌告訴當時那些領受了3-10節的天國之道的聽眾們(也可以應用在我們這些後世的基督徒身上):「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20節)

所以5章39-42節,「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目的就在告訴我們,如何才算是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那就是用「愛仇敵」來代替律法的「報復」。

你可以參閱CBOL的註釋資料:
http://cbol.fhl.net/new/com.php?book=3&engs=Matt&chap=5&sec=38&m=
看完以後,應該就不會再覺得有矛盾了。

回答日期 : 2012/10/22

最佳解答

神所寶貝的 的回答:


平安!
沒有矛盾呀!
除了巴斯托夫.瓊斯說的以外,讀聖經跟去做到聖經所說的道理真的要配合,當初的猶太人只知道要遵守律法,但是他們都遵守了嗎?甚至猶太人的法利賽人還多出很多有的沒的的律法要人遵守,若是按律法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得救;單單十誡就有很多人做不到啦!
若說當耶穌基督的時代,主耶穌如此說是有祂的目的的,當時的背景是羅馬時代,當時的羅馬軍官或兵經過很嚴格的訓練,只要說錯話或做了犯錯的事,他們有權力可以打你不講情面的.何況當初的猶太人並不是甘願讓羅馬人管的民族,你若不滿意他們,他們可以隨時殺掉你,不是像現在的人都講自由,所以主耶穌的目的是要保護他們的性命.很多地方千萬不要用我們現在的想法來看聖經,所以看聖經要能融會貫通還要明白剩經要說些什麼?讀聖經也要讀上下文甚至看整篇或是整本聖經比較好.

願主耶穌基督賜福給你!

回答日期 : 2012/10/24

最佳解答

完真 的回答:


在下淺見,我們相信神在創造人類必有其最終的目的,

為了達成神的創造目的,神在於每個時代都有要成就的旨意。

就像人的一生從幼稚園,國中小,大學,研究所,入社會,結婚生子,

也是按照不同的階段而不同的學習與成長。

所以不同的時代,全能的神按照人類的狀況來引導、帶領、幫助我們。

舊約摩西是西元前1600年左右的人,我們可以試想想看3600年前的人類,

文明、生活水準、觀念,想法會是多麼的不同於現在,

如此一般,相較於2000年前人類的文明、

生活水準與想法的層次,也是跟2012年現在的我們有很大的不同,

神是活著的神,不是停留在原地不動的神,

神也會按照現在人類能體會與接受的層次來教導我們,

我們閱讀聖經,就可以看到神動工的痕跡,

舊約時代的變遷與新約時代人類愛的層次向上不斷提升的過程,

以牙還牙的觀念在新時代主來臨之後就已經改變了,

獻祭贖罪也是那舊時代的律法,

若在那舊時代時,當然必須守那時代的法,

神透過主耶穌所賜下的法是提升層次的法,

是按照當時人們的狀況而賜下的,

真實活著全知全能的神,是用心來體會的,

可以透過內心的感受來深入的與神交通。

回答日期 : 201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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