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為祂做什麼?
其他問題
我能為神做什麼呢? 當我聽詩歌時,我想到榮美的神,
我心中很想愛神。
但我不知道能為神做什麼? 這個問題我也同時禱告問
神,也想聽聽弟兄姐妹的分享。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2/06/10
神所寶貝的 的回答:
平安!
我個人認為只要我們確實愛我們的 神,盡力去傳福音使更多的人信耶穌;另外,就是每天讀經好好認識我們的 神.要像大衛跟摩西那樣能懂得隨時尋求 神的心意.
我們所能做得很有限,只要我們遵守 神說得話,凡事遵主為大,無論什麼事都把我們的主擺在第一位.
因為若沒有 神,我們什麼都不是.
聽命甚於獻祭,凡是不要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主為中心即可.
願上帝賜福給你!
Stellar 的回答:
我們能為主做甚麼?
好問題,但主以為我們做了很多事,其實,我們不用做甚麼,但請別誤會,不是不做,而是:凡事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若你是學生,就為主好好讀書,友愛同學、尊敬師長,在家孝敬父母,與你的兄弟姊妹和好相處,努力傳福音,為主而活。
若你是社青,有在工作,就在職場上盡忠職守,與同事和好相處,帶領他們信主等。
這些都是我們能為主做的,而且也是必須做的。
至於教會生活,團契或是小組,能參加盡量參加,主日是一定要去聚會的,讀經禱告不可少,敬拜、讚美很重要,服事照著感動與恩賜參加,相信靈命必定日漸成長。
很多可以做的,但也有很多不可以做的,求主幫助你,倚靠聖靈滿有喜樂,愛主更多,也更多認識神。
蔡謙和 的回答:
聖經中很多神的命令,
都是我們可以相信並順服著去做的,
先照著你有所領悟的去實踐神的話語!
其實信仰並不複雜!
多多禱告,學習傾聽神,並學習順服神!
祝您與神的關係愈來愈親密!
常常活在祂的愛中!
蔡謙和 的回答:
根據我的理解,
我想神會告訴妳:
”孩子啊,我很愛妳,就算妳不愛我,不相信我,
也沒有關係,我還是一樣地疼愛妳,
我想要讓妳領受我全部的愛,
唯有當你更多地領受我的愛的時候,
妳才有能力愛我啊,
妳不用刻意要刻苦己心愛我,
打開妳的心吧,讓我好好地來愛妳吧,
很愛妳的爸爸---天父!”
我想這應是天父的心情吧!
加油喔!
星月 的回答:
平安!
經過前幾位弟兄姊妹寶貴的意見或建議,相信對您有很大的幫助。
我認為做能夠使神歡喜的事,就是愛神了。
至於要如何做神才會歡喜?就是追本溯源,遵行聖經裡神的話語∼
《標竿人生》這本書其中一篇的重點大綱很值得提供給您參考,其內容及詳細說明煩請上網站→http://www.ccgn.nl/boeken02/bgrs/chapter12.html
(一)當我們全心愛祂,神就歡喜
這裡引用聖經經文
《馬可福音12:29~30》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二)當我們全心信靠祂,神就歡喜
《希伯來書11: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約翰福音11:40》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
(三)當我們全心全意遵從祂,神就歡喜
《詩篇119:33》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
《約翰福音14:15》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四)當我們不斷讚美感謝神,神就歡喜
《詩篇69:30~31》我要以詩歌讚美神的名,以感謝稱他為大!這便叫耶和華喜悅,勝似獻牛,或是獻有角有蹄的公牛。
(五)當我們使用我們的才幹時,神就歡喜
《詩篇37:23》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的道路,耶和華也喜愛。
楓 的回答:
平安!
看了那麼多夥伴給的寶貴意見
不知道您現在心裡是否已經知道該如何做了呢?
大家都已經說得很完全
在這裡,我分享自己的感覺,提供您參考
其實,人可以說自己愛神,本身就是一個奇蹟
若非神的靈感動我們
像我們這樣悖逆,又陷在罪中的人,是很難讓自己從心裡愛神的
--人的愛,真是有限,有限的程度是讓人難以相信的
--我知道自己的有限,所以,我不敢承諾自己可以「永遠」愛神,只求神保守我不要失了腳,不要失去對神的愛
更別說要遵守神的誡命這種外顯的行為了
何況,神對我們的恩惠,是就算我們做的再多,也無法報答的
那,怎辦呢?都不做任何事嗎?
倒也不是
只是,心情上要有一些的轉變~~
在談到對神的愛,或者與神的關係時
很多人都會用夫妻來比喻
但在討論到這個問題時
我比較喜歡的,是用天父的角度來思考
什麼樣的情形下,父親會以兒女為榮呢?
當別人對這個父親說
--唉呀~~您的孩子真是棒啊!因為他如何如何,您真是會教孩子,您一定以他為榮吧!
這裡的「如何如何」,就是我們可以去思考的「作為」
如同聖經上所寫的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
而這裡的好行為,有很多,不一一列舉
只是,若我們不是一個習慣行出好行為的人
或者,不是習慣做出如同Stellar所建議的內容
那麼,依據一般的理論,一個人要將一個動作變成是一個習慣,需要花22次的時間
這個22次,是連續的,不中斷的
也只有我們將之變成一個習慣,一個自然而然的行為
在行出來時,才不會想太多報酬與否的問題
--也就是說,不會想著,我這麼做,是為了要回報神對我的愛
當然,習慣的養成,不是容易的
當自己覺得很難做到的時候
也不要太氣餒
可以跟神禱告,我信,我願,我愛,但,我不足,求主幫助!
加油!當您有這樣的意願時
如同一個孩子回到父親的面前
問他說,爸爸,我想要愛您,我要做什麼?!
爸爸當然會說,什麼都不用做,只要做我的孩子就好
但若孩子多做了一些可以讓父親歡欣的事情
父親心裡,豈會不開心呢?
雙方的愛,會更加深,因為,孩子更體貼父親了!
上帝祝福您!
溪邊柳樹 的回答:
平安 給神所愛的你
約翰福音6:28-29
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什麼,才算做神的工呢?」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
很多弟兄姐妹都表達解說的豐富詳盡
在此 僅呈現這段話給你
願神的恩與你同在
神所寶貝的 說:
但主以為我們做了很多事,其實,我們不用做甚麼,但請別誤會,不是不做,而是:凡事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以上是 Stellar 說得真好!因為,因為我們真的無法做什麼來償還主對我們的愛,只能愛 神所愛;惡 神所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