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結經文白話的解釋是什麼
聖經新舊約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發問者: meilian.lai 
                  發問日期: 2010/11/09 
									
              
              
              
              
              巴斯托夫•瓊斯 的回答:
馬太福音 5章22節
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CBOL的注釋資料如下:
            耶穌將5章21節所述的"「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此律法還原到動機層面:動怒的要受審判、罵弟兄是拉加、魔利的也要受地獄的火。  
         ●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與21節的「審判」相同,指地方法
                                            庭的審判。
            ●「拉加」:「蠢材」、「飯桶」、「笨蛋」、「白癡」。
            ●「魔利」:「愚頑人」、「不敬神的傢伙」、「罪大惡極」、「背逆
                        」。
            ●「公會」:猶太人的最高法院,由祭司長、長老和文士組成,總共有
                        七十一名成員。在當時,可以說是殖民地最高自治機關。
            ●「地獄」:由希伯來文「欣嫩子」音譯成希臘文。
                        欣嫩子谷是起初猶太人們以嬰孩為祭獻給迦南神摩洛的地
                        方。獻的方法是把嬰孩放在摩洛神像燒紅的雙臂中。
                        約西亞王( 王下 23:10 )廢除這種可憎的儀式
                        後,這山谷就成為焚燒垃圾的地方。那地方的火日夜不停
                        的燒著,所以被用來表示上帝要施懲罰的地方。
            ◎耶穌用「地方法庭」、「耶路撒冷公會」、「地獄」越來越嚴重的審
              判來說明「導致謀殺的動機」也是上帝所不喜悅的。
            ◎傳統的教訓告訴百姓:「謀殺會換來地方法庭的審判」,但導致「謀
              殺」背後的動機,亦即「生氣」、「認為對方沒有存在的價值」、「
              罪大惡極、不應該活在世上」,卻不被討論。而耶穌這個教訓就是要
              把「不可殺人」的觀念,落實到「動機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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