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找個配偶嗎?
其他問題
有次參加一個聚會,有位傳道說:如果有性需要,不要自慰,最好求神賜位伴侶!!
可是如果是想單身,那該聽這位傳道的話嗎?
發問者: 棋
發問日期: 2010/09/20
楓 的回答:
平安:
或許現在的您是想單身
但是,您確定一輩子都不結婚嗎?
聖經對於單身這樣的事情,是將之視為一個獨特的領受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太十九10-12
而生理的反應是每個人都會有的
生理的需求也是如此
所以,除非是真的為了主的緣故終身不婚娶
否則,還是順著神造人時的心意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二24
上帝祝福您!
勤 的回答:
您的問題是指目前有性需要,卻想單身嗎?若是如此,或許可以先瞭解神賞賜人「性」的目的,若用的合適會如何?若誤用會如何?若從聖經來看,聖經是反對婚姻之外的任何性行為,因為「性」唯有在婚姻裡才是對人的祝福,也是對人有益蒙福的禮物。
而有性需要,未必想結婚的情況下,或許可以藉由調整想法或轉移注意力或從事有益身心的活動來滿足。針對您所轉述這位傳道人所說的說法,個人提出回應是:結婚前提是在經由認識、交往、時間相處與願意委身的決定下,才有婚姻結果,而非找伴侶結婚來滿足個人的性需要。
祝福您按神的心意,享受樂在單身或婚姻裡
救贖 的回答:
哥前7章9節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哥前7章28節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哥前7章32-35節
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55667788 說:
這對我來說真是太深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