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本罪
基督教教義
剛剛聽到一個理論, 就是人的原罪被死亡所贖
而本罪則要靠信耶穌才能贖.
請問有"本罪"這東西嗎? 好像沒有聽過
補充發言: 這理論所說的本罪是指人出生後所犯的罪
發問者: Lancashire
發問日期: 2008/03/11

joshua01804 的回答:
平安!!!
"原"与"本"的意思好像差不多嘛...
我相信这里所说的本罪是指我们现今所犯的罪...假设正如我所想的一样,"本罪"这个用词好像不太合适.
愿神赐福与您!!!

楓 的回答:
平安!
呵呵~~大概可以猜到他的意思
我們人,原先就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
按照這個原理,每一個人都是該死的
每一個人都在死亡的權勢底下
但是,耶穌來,卻洗淨我們的罪惡
因為祂的代贖,我們可以被稱為義、稱為聖!
不過,「本罪」不是聖經的用語
用google查了一下
發現在一個部落格裡有對「本罪」的介紹
是一位楊百川弟兄所寫的
先轉貼他的內文
原罪一方面是世人靈性的景況,又是其遺傳下來的敗壞。亞當既是人類的代表,所以世人生而即有墮落敗壞的本性,和亞當罪的關係。這個內在的敗壞,便是一切本罪和不聖潔的基礎。
這本罪一詞,並非僅指藉著身體所作的外表的行為,而其一切內在的思想和意慾,也都是從原罪發出。原罪好像一棵樹,是單一的;本罪好似果子,是眾多的。芸芸眾生都僅以為他所犯罪的,乃僅侵犯他人的權利;而卻都昧於罪可憎的嚴重性,乃是得罪神聖的上帝(詩五一4)。如此嚴重的事,世人竟然習慣而不省察,不知悔悟,實為大可令人震驚的現象﹗殊不知罪乃是對人類生死禍福有關的力量,乃時時在激動人類對上帝悖逆的精神,而使人類得罪上帝,而伏在上帝公義的審判之下﹗
創造一個聖經沒有的「名詞」,去解釋聖經的含意
我個人認為不是一件很妥當的事情
因為一來容易被誤解
二來,不見得新的名詞就可以解釋得完全
願上帝祝福您!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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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非常同意 楓 的看法,完全沒有必要創造一個聖經沒有的名詞,去解釋聖經的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