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告知審判來到前, 事件發生的次序
基督教教義
長期以來,我對這個問題感到不清晰,以下順序有沒有錯?請指教一下
主再來之前,首先在世信徒直接被提到天國 > 留下不得救以及教會被提後才信主的人在地上 > 七年大災難 > 敵基督出現,在聖殿自稱為神 > 人類接受獸印 >
> 哈米吉多頓大戰 > 主再臨 > 捆綁撒旦,把敵基督丟進火湖 > 歷代已經去世的人(非信徒?)從地裡復活接受審判 > 千年國 > 千年以後把撒旦釋放 > 然後.....?
我們的主再來,在世信徒被提到榮耀(天國)裡面去,活著的信徒被提,那些已經過世的基督徒怎麼辦呢?需要從地裡復活受審嗎? 還是在他們死的時候, 己經立即被提到天國?
發問者: Lancashire
發問日期: 2008/02/20

楓 的回答:
平安!
您的問題牽涉到對千禧年的解釋
目前,在教會界裡
對此有三種解釋
一、無千禧年派
主張這裡的一千年
是用來描述已去世之信徒的靈魂現今正在天上與基督同掌王權的這段時間
緊隨著神國度現今這種形式而來的
將是基督的再來、所有的人都要復活、最後的審判
及在永世裡基督要繼續在新地上那完美的國度中執掌王權
二、前千禧年派
神國度現有的形式正走向最高潮
屆時,基督將再臨
頭一次的復活將發生
基督國度將於時空的歷史中在地上彰顯一千年
祂和平、公義的統治乃是具體可見的
此後將有末次復活、最後的審判,及天地的更新
然後這個未來的、暫時的國度
將併入永恆的國度
並且主會在新地上做王直到永遠
西方的浸信會和大部分華人教會為前千禧年派
三、後千禧年派
這世界最終會基督化
結果將帶來長期的和平與繁榮,叫做千禧年
這個未來的階段
在基督再臨時結束
其後死人復活、最後的審判、然後永世才開始
第二、三世紀的教父,以及部分歸正教會也接納此論點
關於您所提的「事件的順序」,回應如下:
一、基督帶著眾聖徒、眾天使第二次從天降臨。如經上所說:『耶和華我的上帝必降臨,有一切聖者同來。..』(亞14:5末)。
二、基督首先吩咐死了的罪人復活。主耶穌在世時早就論到這事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此處明確指出,無論義人或罪人將來都要聽見主的聲音而復活。只是義人和罪人復活的時間是不同的。義人將要在主復臨時聽見主的吩咐而復活(帖前4:16-17.林前15:52),被稱為『頭一次的復活』。(啟20:5-6.林前15:22-23)。罪人將要在一千年結束後,基督第三次降臨時,聽見主的吩咐而復活(啟20:5)。
三、基督的腳站在橄欖山上,使山裂開,擴展成為大平原,使從天而降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可以設立在此平原上。在橄欖山裂開時,剛復活的惡人都驚慌逃跑(亞14:4-5)。
四、隨著罪人的復活,撒但邪靈也等於『從監牢?被釋放』,於是『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鼓動並帶領惡人圍攻聖城新耶路撒冷。
五、正當他們圍攻聖城時,忽然有白色的大寶座升起,有萬王之王基督坐在寶座上。基督要在眾聖徒、眾天使並全宇宙面前,宣判撒但、邪靈和一切罪人的罪惡和刑罰,然後從天上降下烈火,也引發起地上如硫磺似的烈火,燒滅他們。惡人要按照各自罪惡的輕重而先後被焚燒成為灰燼。撒但是罪惡的根本,要承當一切罪惡的責任,因此遭受火刑的時間也最長,但最後也要被焚燒成為灰燼,而永遠毀滅。
其實
這類的資料很多
也很難解
因為,這本身就是一個難以解釋的奧秘
每每讀相關的經文
總是給我一個提醒--時時儆醒、等候主的再來!
願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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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嵐23 說:
楓,請問如何解釋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每一個人必被火當鹽來醃。」
馬可福音 9:48-49 CNV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就要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
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了聖徒的營和那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毀滅了他們。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拋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