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牌照的老舊車輛停放路邊 將被補稅處罰
2013年02月07日
車主注意了!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的車輛,如已老舊不堪使用,記得快去辦理報廢手續,如果被查獲停放在路上,除了要補稅外,還會被處2倍罰鍰。 該局提出說明:車輛如果老舊不能使用,應向環保署辦理車體回收,再持車體回收證明連同兩面號牌繳回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倘若車輛沒有辦妥報廢手續,雖然牌照已經被註銷,不用課徵使用牌照稅,但是停放在馬路上,仍屬使用公共道路,無論是被警方或稅捐局查獲,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稅捐局將補徵自該車註銷牌照日到查獲日止的使用牌照稅,並按補徵之稅額處以2倍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車主:車輛牌照被監理機關註銷後,千萬別將車輛任意棄置道路旁,一旦遭查獲,將被追補使用牌照稅並處以罰鍰,到時可就後悔莫及了。(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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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梅 |
能多坐公共運輸工具,就可退掉私人車輛. 發言日期:2013/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