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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免簽 行前須電子授權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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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05日

台灣國度復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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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於美東時間10月2日午前,也就是臺北時間10月2日深夜,在國務院由國務卿所主持之「全球旅行暨觀光會議(Global Travel and Tourism Conference)」上,正式宣布我國為美國「免簽證計畫(Visa Waiver Program, VWP)參與國。外交部對我國正式成為美國免簽證計畫之第37個參與國。
 未來在臺灣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凡持新版晶片護照赴美從事90日以下之商務或觀光旅行,並事先上網申請「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取得授權許可(處理費4美元,授權費10美元,合計14美元),且無其他特殊限制而無法適用者,即可免除預先申請美國B1/B2簽證而直接赴美。
 外交部表示,美國係全球極為重視邊境管控與國土安全的國家,911事件後相關管控尤其嚴格,欲取得美國免簽證計畫(VWP)之標準及程序十分嚴謹。如今我繼上(100)年12月22日成為VWP唯一之候選國後,正式成為美國VWP第37個參與國,其重大意義有三:
 第一,我國人善良守法及社會進步發展廣受肯定,我國民在國際上將更有尊嚴。
 第二,我國推行「活路外交」成效顯著,臺美恢復互信,目前雙邊關係可謂30餘年來最佳狀態。
 第三,我經多方努力逐一完成美VWP各項法律要件,跨部會密切協調合作全力以赴之努力甚值肯定。
 綜之,我成為美VWP參與國之成果得來不易。外交部藉此再度感謝全國人民就爭取免簽所給予該部之高度鼓勵與支持,及過程中府院之指導及臺美雙方政府各部門發揮團隊合作精神所投注之努力、配合與協調,立法院國會外交方面亦發揮重要支持,駐美國代表處經年累月之投入,及外交部楊前部長進添、駐美國代表處袁大使健生任內對本案之高度重視與推動,均係本案水到渠成、終竟其功之關鍵。對於目前已有129個國家或地區予我國免簽證或落地簽待遇,外交部至表歡迎與欣慰。
 我加入美VWP後,將為我每年赴美高達40萬人次(其中申請B1/B2簽證者約12萬餘人)之國人現省B1/B2簽證費約新臺幣6億元,倘比照英國予我免簽證後赴英人數、美國予南韓免簽待遇後韓國赴美人數均約成長1.5倍計算,則未來每年赴美人次或將高達60萬、省下國人原須申請B1/B2簽證費約新臺幣9億元。以居住在高雄的4口家庭為例,免簽赴美將可節省6小時多之往返交通暨排隊面試時間,及約新臺幣3萬元之相關費用。是以未來我國人以VWP赴美,可為我國人省下每人新臺幣4,800元之B1/B2簽證費用,以及為申請簽證所花費預約、面談時間,更可落實「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之「活路外交」政策主軸,也將持續提升臺美兩國經貿商務及觀光文化之友好互動。( 資料來源: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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