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公開信要求陳世強回應致歉
2012年06月01日
於近日成立的「教會處理性侵犯事件關注組」,因關注到一二九一期《時代論壇》刊登、有關強姦案受害人K的遭遇在今日(六月一日)發表公開信,指事件經主流傳媒報道後,認為涉及事件的香港國際全備福音商人團契總監陳世強須作出道歉及澄清。公開信又指,不能因涉案人士是基督徒或教會領袖就偏私處理,應為弱小者討回公道及保護其身份,並要求陳世強回應。
關注組六名成員,包括城市使命教會堂主任劉志雄牧師及關浩然傳道,於六月一日前往商人團契位於金鐘的辦公室遞交公開信,本報記者抵達時發現辦公室已人去樓空(左圖)。
關注組隨即前往位於中環、陳世強為合夥人的律師行遞交公開信,並要求與陳世強會面。律師行接待員起初邀請關注組成員及記者入內等候,其後律師行要求大廈保安員驅趕關注組成員及在場記者,保安員指眾人是「私闖民居」。關注組於是向接待員查詢,接待員表示「收到上級指示」,劉志雄回應指關注組是「文明地表達意見」,並非私闖,又沒有任何暴力行為。關注組成員在要求與陳世強會面不果後,直接於律師行內宣讀公開信及以黑布蒙眼默哀,寓意縱容錯誤及視而不見(圖右)。律師行拒絕派人接收公開信,關注組放下公開信後離開。
劉志雄表示事件引起教內廣泛討論,而陳世強作為基督教選委,是教內一位有代表性的人物,但按報章報導他的言行自相矛盾,影響基督教的形象;每個成人都要為自己的說話負責,他認為陳世強應作公開澄清及解釋。他認為作為基督徒要公開走出來表態,對於性侵犯事件,信仰有其立場及標準。
劉志雄指關注組非常支持K小姐,但發起活動並非針對陳世強,而是關注教會處理相類事件的手法及態度,他認為教會欠缺經驗,不懂處理性騷擾事件,例如教會以停止聖餐、事奉等教會紀律作懲罰,對信徒並沒有阻嚇力,犯事者轉教會便可繼續領聖餐及事奉。關注組計劃發起聯署及制定建議約章,有記者問到教會遇到性騷擾投訴時是否要立即轉介警方或相關組織,劉志雄指要視乎事件的性質及程度。
以下是教會處理性侵犯事件關注組的公開信:
給陳世強律師的一封公開信
致香港國際全備福音商人團契總監,敬拜會創會長老,2012基督教選委,陳世強律師:
主內平安!
您好,我們是一群由不同宗派基督徒組成的基督徒群體。近日先後從基督教報章《時代論壇》和主流傳媒得知,閣下收到一位女信徒於台灣遭她的基督徒上司性侵犯的投訴,之後閣下選擇建議事主不報警。
事件被社會大肆報道。有傳媒更指閣下和 貴教會希望以各種方法,以求姑息事件,又有指事件涉及個人私利。輿論批評教會姑息養奸,漠視司法制度,踐踏社會公義和女性權益,背後只為教會關係和名聲,甚至個人之間的私利。
基督徒群體不能因嫌案人士是基督徒或教會領袖,因而偏私處理,而不為弱小者伸冤。同時,基督徒群體面對被性侵犯的肢體時,須在安全的情況下幫助她討回公道,並在過程中保護她的身份。
這事已令整個信徒群體受傷害,教友擔心教會的牧養,社會對信徒群體不信任,教會領袖失信於信徒,形勢相當嚴峻,可惜至今仍未見閣下就事件作任何道歉、澄清。為此,我們作為基督徒群體,盼望閣下能澄清以下幾點,以正視聽:
1. 有傳媒指被性侵犯的肢體聲稱你只是一再拖延,不斷阻止及勸她不要報警。為何閣下姑息事件? 閣下在處理這案件時,有甚麼考慮?
2. 有傳媒指涉案人士是 貴教會資深的活躍肢體,並指責閣下未有秉公辦理。閣下有何解釋?
3. 事件對社會和基督徒群體造成極大的傷害,社會對教會產生很大誤解,對此,閣下有何回應?
我們期待閣下積極的回應。
祝:以馬內利。
教會處理性侵犯事件關注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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