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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專欄:投資三年在孩子身上

本文取自《三餐與牛排:親子間的美味關係》/道聲出版社,2010

2012年03月29日

台灣國度復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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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美芬教士(中華信義神學院兼任教師)
 從網路上讀到洪蘭女士所寫的「等待的投資」一文,說台灣原住民最嚴重的問題之一是隔代教養,年輕人都在平地討生活,孩子由祖父母帶。童年期給孩子二年的特別照顧,會對孩子將來的發展發生重大影響,可以避免以後很多的社會成本。
 我在美國十多年,華人教會提倡父母能給孩子最好的就是基督信仰和中國文化;我認為還要加上童年的陪伴,所以我選擇在家帶三個孩子。雖然我沒有科學根據,但以聖經提多書二章4-5節為準則:「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上帝的道理被毀謗。」母親無法料理家務,可以找人代勞,但神所托付的兒女,是否也可以找人代勞呢?這段聖經的英文說,to be busy at home,而不是母親在外忙到無法教養兒女,不是上班不上班的問題,而是孩子醒著的時間你在身邊嗎?沒有母親的教養,對幼兒影響甚鉅。這樣說有什麼根據?
 我找到的第一個科學根據是我翻譯的第一本書《選擇在家》,因為作者是博士,也是母親,她從母親與嬰兒的相連(bonding)來研究安全感與依附(attachment)的問題,結果令我欣慰。洪蘭女士的文章,給我第二個根據。第三個根據,就是自己的經驗,身心靈健康的孩子是什麼都換不到的。有一天我可以站在生命的創造主面前說:「謝謝祢所賜的兒女,不論在管教兒女上,我曾犯多少錯誤,但我用了祢所賜的時間(生命)教養祢所賜的寶貝,結果如何就完全交在祢手中。」
 如果要給孩子受用一生的安全感與親子關係,專家說投資兩年,我想要三年,中國人不是也說「三歲定終生」,在孩子進小班前的三年中,將信仰的價值觀給孩子,以身教帶領孩子,不但可以有良好親子關係,也可以減少以後的社會成本。三年在家之後,母親可能還不到四十五歲,還有二十年可以出外工作、進修、追求夢想。但在家陪伴孩子之後,母親可能會認為再多的薪水,成就感,自我實現,都比不上創造主的稱許(可能加上丈夫的感激)。有人這樣說:「今日地上盡責的母親,就是明日天上最好的聖徒」。投資三年之後,會像夏天辛勤耕作的農夫,享受秋收的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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