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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祥志:以律例典章為社會探熱

「成全律法和先知的福音」

2012年01月18日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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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明道社主辦「成全律法和先知的福音」專題講座已於一月十三日假尖沙咀潮人生命堂舉行,邀得香港神學院專任講師張祥志主講,約三百人出席。

張祥志指出,主耶穌受逼迫是因為他所帶來天國的價值嚴重威脅權勢份子,挑戰了他們的地位及權威。祂為福音捨己,除要釋放被罪擄掠的人外,挑戰邪惡勢力是主要原因,因為在馬太福音五17已明言:耶穌的福音要成全律法和先知書。福音的根源是創造神學,即在創世記一至二章,上帝要將空虛混亂的大地區分成秩序,而創造秩序的具體內涵是誡命(十誡)、律例及章典(法典),故福音是成全律法和先知,認識律法和先知,便認識福音。

信徒必須保守自己的心

他指出,上帝區分大地成秩序有三個層面,分別是禮儀、家庭及社會層面,亦是十誡中關顧的層面。第一,禮儀層面──申命記四15-24有關律法的吩咐,不可敬拜偶像(受造物),這是十誡中首三條;而何西阿書和西番雅書亦有先知指責當時的人供奉巴力。在申命記四19指出,日、月、星是上帝為萬民所設,神更是是烈火、忌邪的。張祥志又指:「人卻將受造物升格為事奉的偶像。可悲是人事奉那些本來是被造來事奉人的萬民和生物。現代人最大的偶像是自己,不少人拜偶像之背後動機,亦為保佑自己。」

第二為家庭層面,在出埃及記、利未記和申命記中的律法吩咐要愛家人,當孝敬父母、尊敬老人,不可辱罵兒女。在婚姻方面,有關娶妻及休妻之吩咐外,關於性問題,律法吩咐亦有不少篇幅,當中提及不可姦淫或亂倫,以及有逆性的性關係。他認為所描述的罪惡恐怖,沒可能在今天發生,但是看見從香港的新聞可見今日社會已踐行五經中律法和先知所提到的惡事!「因此,我們必須遵行詩篇教導,要約束自己的心,保守自己的心,勝過保守一切。」

福音改變人「佯為不見」的心態

至於社會層面,律法吩咐不可殺人的誡命出自出埃及記和申命記。值得現代人有更多反思的,是申命記廿二章1-4所指「若見弟兄的牛或羊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要幫他牽回家,等他來拉回。若見他們的牛或驢倒在路上,要幫他拉起來,不可佯為不見。」他指出,「佯為不見」是個重要字詞,正指出中國社會的現況,如早前的小悅悅事件,小悅悅被車撞例,多個路人見到卻佯為不見。」我們更需要反思福音中罪的定義,當人沒有去做他應該去做的事,選擇視而不見亦是罪,因此要改變人被扭曲觀念,才是福音。

張祥志在總結時反思,申命記十九14指出「在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只是這社會卻出現富人在合法制度下偷竊窮人的金錢,此乃對地產霸權的批判,另外,出埃及記和申命記中「不可虧負欺壓寄居的,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不可不幫補窮人」等吩咐,反映聖經明言不可欺騙弱勢群體。反觀本土社會出現有錢人賺到盡,如早前的兩電加價,是合法卻不公義。張祥志總結說:「誡命、律例和典章是香港社會探熱針,當中我們信徒需要如何反思──這一切誡命和律法,等同主耶穌福音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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