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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天主教學校拒聘同志教師

歐盟公義委員會不接受

2010年12月07日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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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政府一名官員早前指天主教學校拒聘同性戀者並無問題,遭歐盟人權委員否定有關講法。

波蘭政府處理平等機會事務的官員露斯嘉(Elzbieta Radziszewska)九月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天主教學校有權拒絕聘用同性戀者作教師。英國工黨和西班牙綠黨兩名議員遂向歐盟公義委員會專員利婷(Viviane Reding)要求澄清,利婷明確表示:「委員會看不到老師的性取向會是一個真實和決定性的職業要求。」利婷進一步解釋,以宗教信念為基礎的組織在招聘時可把申請人的宗教信仰列為考慮因素之一,並要求申請人忠於該組織的宗教信念,但這只限於宗教信念,其他宗教以外的元素不應有差別對待。「只有在與工作本身的要求有關係、合法和合比例的情況下,僱主才能把申請人的宗教信仰、性傾向、年齡或身體殘障列為考慮因素。」

但露斯嘉表示不認同,她認為有關的「差別對待」在天主教學校裡是合理的:「條例清楚說明不會影響教會和其他持有倫理信念的公共或私營機構。當一個人拒絕接受一個機構的倫理信念,但又要求受僱於該機構,他就要明白平等機會的原則在這情況下不適用。」

(取材國際合一新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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