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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庇護所社區化 大姊頭變志工

2010-01-18 朱芳瑤╱台北報導

2010年01月18日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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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者,為什麼被困在這個地方,加害我的人才應該被關起來!」基於安全考量,長年隱身社區的庇護安置所或少女中途之家對個案的行動自由與生活有諸多限制,出現怨言。勵馨基金會近年來推動庇護所社區化,鼓勵個案參與鄰里活動,也盼社區成為保護弱勢的力量。

 勵馨位於高雄的「路得家園」提供遭性侵、家暴、失依少女中長期安置服務,主任王秀萍表示,為保護個案不受加害人侵擾,庇護所十分隱蔽,對外聲稱是教會宿舍,房子外頭不見任何招牌、旗幟。

 庇護所內若有電器壞掉,不找附近的水電行,而是特地請路程三十分鐘以外的店家來修理。受安置的少女、婦女上街買東西,也「快閃」不多停留,遇到社區民眾好奇詢問身分時,不多說什麼。

 但勵馨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庇護所不該自行『邊緣化』!」國際趨勢顯示,庇護所逐漸向社區敞開,適度與民眾建立關係,「讓社區成為庇護所最主要的保護傘」。

 王秀萍說,近年庇護所在社區招募愛心店家,提供受暴婦女就業,並鼓勵安置少女以教會團體或勵馨少女志工團名義,參與社區活動與志願服務,避免個案被過度保護,忘了自己還有「付出」的能力。

 國中少女「小麗」的阿嬤罹患老人癡呆,無力再扶養孫女,她只得接受安置。但滿心不情願,常在庇護所內大發脾氣,社工員相當頭疼。

 「連自己都過不好了,幹嘛照顧別人!」小麗帶著憤怒到社區安養院當志工,但見到院裡的老人家時,她突然想起一手將她拉拔大的阿嬤,難過得哭出來。

 小麗暗中下定決心,阿嬤已經失智、失能,自己無能為力,但她可以照顧安養院的老人家。高中畢業後,小麗搬到安養院附近,閒暇就去當志工。

 另一名安置少女因嚴重行為偏差進入中途之家,王秀萍苦笑說,少女曾是大姊頭,頗具領導能力,但進來後做任何事都「擺爛」。社工心念一轉,讓少女擔任社區服務召集人,結果做得有聲有色。令人欣慰的是,後來少女考上大學社工系,將助人作為一生的志業。

 勵馨基金會是國內首先創辦少女中途之家的社福機構,廿年來在全台設置八間庇護所,安置超過近萬名不幸少女、未婚懷孕、遭受性侵或家暴少女及特殊境遇婦女及單親母子等。

 八所庇護所分別位於北市(二間)、桃園、苗栗、台中、南投、高雄及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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