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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法院判《先驅報》可用「阿拉」稱上帝

穆斯林反對 多家教堂受襲

2010年01月12日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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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最高法院日前判決天主教《先驅報》使用「阿拉」一詞不屬違法,並指政府禁止非穆斯林媒體使用該詞是錯誤的做法。馬來西亞政府已於一月四日提出上訴,並於一月六日要求法庭暫緩執行判決。但事件仍惹來當地穆斯林強烈反對,有數百名穆斯林集會,反對非穆斯林用「阿拉」稱呼上帝;一月八日及九日當地更有多間教堂遭拋擲汽油彈襲擊,並無人受傷,總理納吉布譴責滋事分子破壞國家和諧,並指政府將會採取行動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阿拉」一詞的爭議始於○七年底,當地天主教報刊《先驅報》早前被官員要求停止使用「阿拉」一詞去形容上帝,避免與穆斯林的真主「阿拉」混淆,並認為「阿拉」一詞只適用於伊斯蘭。《先驅報》遂入稟法院要求澄清爭議,其理據是「阿拉」一詞在還未有伊斯蘭教時已在阿拉伯語出現,該詞本身解作「神」,阿拉伯基督徒一直以「阿拉」稱呼上帝。至最近最高法院裁定非穆斯林團體使用「阿拉」一詞不屬違法。

事件令當地基督徒與穆斯林關係緊張,多個伊斯蘭組織在當地抗議,亦有穆斯林在網上成立「反對非穆斯林使用『阿拉』」的群組,聲稱會召集百萬人抗議法院的裁決。納吉布表示,政府非常關注裁決引起市民強烈的反應,「這個議題相當敏感,觸動了穆斯林的神經,我們需要冷靜,待法院解決事件。」

馬來西亞二千七百萬人口中超過六成伊斯蘭信徒,分別只有不足兩成和一成是佛教徒及基督教徒。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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