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課室掛十架違宗教自由
歐洲人權法庭裁定
2009年11月06日
歐洲人權法庭指意大利公立學校課室懸掛十字架的做法,有違宗教自由的原則。當地基督教領袖對裁決表示歡迎,梵蒂岡則表示不滿。
歐洲人權法庭在十一月三日裁定,十字架作為特定宗教標誌,掛在課室影響了家長按自己的信仰教導子女的自由,以及孩子決定信與不信的自由。法庭亦指,很難想像學校掛著與天主教有密切關係的標誌時,可如何實踐多元教育。英文判詞可瀏覽http://tinyurl.com/echr0311。
意大利基督教聯會主席馬素利(Domenico Maselli)贊成裁決:「宗教自由和尊重不同信仰是文明歐洲的基礎。」但梵蒂岡發言人林伯第神父(Rev. Federico Lombardi)則表示,十字架長久以來都是神賜下愛的標誌,也是鼓勵人類復和的標誌:「將之視為限制自由的記號,實在令人悲哀;這不是其原意,也不是一般人的看法。」
意大利教育部長謝曼尼(Mariastella Gelmini)表明會就裁決進行上訴:「沒有人,包括那些有特殊意識形態的法庭,可以取消我們的身分。」
歐洲人權法庭在十一月三日裁定,十字架作為特定宗教標誌,掛在課室影響了家長按自己的信仰教導子女的自由,以及孩子決定信與不信的自由。法庭亦指,很難想像學校掛著與天主教有密切關係的標誌時,可如何實踐多元教育。英文判詞可瀏覽http://tinyurl.com/echr0311。
意大利基督教聯會主席馬素利(Domenico Maselli)贊成裁決:「宗教自由和尊重不同信仰是文明歐洲的基礎。」但梵蒂岡發言人林伯第神父(Rev. Federico Lombardi)則表示,十字架長久以來都是神賜下愛的標誌,也是鼓勵人類復和的標誌:「將之視為限制自由的記號,實在令人悲哀;這不是其原意,也不是一般人的看法。」
意大利教育部長謝曼尼(Mariastella Gelmini)表明會就裁決進行上訴:「沒有人,包括那些有特殊意識形態的法庭,可以取消我們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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