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擬反歧視法 教會憂言論遭箝制
2026年01月27日
【曾俊柏編譯】南韓第22屆國會開議後,爭議多年的《全面反歧視法》草案於1月12日正式提交,明訂若發生惡意歧視行為,法院最高可判處五倍懲罰性賠償金。面對立法攻勢,韓國基督教總聯合會(CCK)、韓國教會總聯合(UCCK)與韓國教會聯合(CCIK)擔憂,新法將導致「逆向歧視」並箝制言論與信仰自由。
由在野小黨進步黨(Jinbo Party)議員孫率(Son Sol)領銜發起,共10名跨黨派議員連署支持,首度將「零工經濟」(Gig Economy)從業者納入保護範圍,更明訂若發生惡意歧視行為,法院最高可判處5倍懲罰性賠償金。提案說明指出,儘管《憲法》保障平等權,現實生活中歧視依舊頻傳,且缺乏有效救濟手段,導致弱勢群體難以獲得保護。新法案明定,在僱用、商品服務供應、教育訓練等領域,禁止基於性別、身心障礙、病歷、性傾向等理由進行不當差別待遇。值得注意的是,該草案嚴格規範「間接歧視」──即便是沒有明文排斥特定族群的規定,若執行結果導致該族群受到實質損害,也將被認定違法。
為強化執行力,草案賦予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實質權力。若被申訴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改正建議,人權委員會可發布改正命令;若仍不履行,可處韓圜3000萬元(約新台幣69萬元)以下的強制履行金。司法救濟方面,法院除可判決停止歧視行為與損害賠償外,針對惡意歧視案件,引入懲罰性賠償機制以及集體訴訟制度,提高違法成本。
在法案提交前,韓國衛理公會(KMC)會督、韓國教協(NCCK)輪值議長、UCCK代表會長金靖錫(Kim Jung-seok)於1月7日在首爾舉行的新年記者會中表明立場。他批評部分教會參與激進的柏油路右派(Asphalt Right-wing)街頭抗爭並非良善示範,教會應扮演社會整合者,而非衝突製造者,但在反歧視法議題上,他仍堅守保守派底線。
金靖錫指出,現行的個別法律已足以保障人權,把性傾向納入《全面反歧視法》將造成嚴重的社會倫理衝突。「性少數群體的權利固然重要,但若因此禁止人們『指稱罪為罪』,將構成另一種逆向歧視。」他強調,教會核心雖在於傳播福音與關懷弱勢,但在法律層面上,必須審慎考量法案對信仰自由的衝擊,特別是當「分別」(Distinction)被法律混淆為「歧視」(Discrimination)的時候。
法案提交後,CCK代表主席高慶煥(Koh Kyung-hwan)牧師21日發布聲明,反對《全面反歧視法》草案中的刑罰條款。CCK認為,這些條款是「具衝擊性的處罰規定」,並質疑立法者意圖藉此掩護同性戀合法化,恐讓教會內批評同性戀的講道或教育行為面臨法律制裁,形成寒蟬效應。他強調,現行個別法已禁止多數歧視行為,這次推動全面立法並非為民生補漏洞,而是為了推進同婚正當化並箝制反對聲音,因此呼籲立即撤回法案。
CCIK主席千桓(Cheon Hwan)牧師,亦向政府提交反對意見書。CCIK在聲明中警告,草案賦予「自稱受害者」過大的訴訟優勢,並設有高額民事賠償,這將嚴重侵害多數國民的契約自由及經濟活動自由。他指出,該法案最大的「毒素條款」在於過度保護特定群體,導致宗教機構與教會學校的辦學自由受到實質威脅,形同對多數人的「逆向歧視」
韓國教會界對此議題長期存在歧異,2021年9月包括NCCK人權中心等32個宗教團體,於共同成立「基督徒力挺無歧視與憎恨世界連帶」,公開支持設立反歧視法。NCCK當時強調,耶穌愛那些被視為不道德、罪人與弱勢的群體,並與他們共食,身為基督徒應支持立法以消除社會歧視。然而針對這次草案,截至今年1月23日,由總幹事朴承烈(Park Seung-ryeol)牧師帶領的NCCK表示,由於內部尚未達成共識,因此還未提出正式的回應。(資料來源:Christian Daily、Maeil Business Newspaper、The Korea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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