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性別者司法覆核挑戰男女分廁規例勝訴 彩虹之約:彰顯公義 性文化學會:極度遺憾
2025年07月28日
(報道:陳盈恩)【時代論壇訊】一位跨性別人士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食環署轄下公廁男女須分廁法例,指現行法例下,跨性別人士不能按其性別認同進入廁所,高等法院於7月23日裁定有關法例違憲,暫緩生效一年讓政府跟進。有教會團體分別表達歡迎及遺憾,歡迎者認為跨性別人士與眾生均為上主美好創造,反對者則擔憂傷害女性和兒童權益。
《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訂明男女須分廁。現時,即使跨性別人士獲發俗稱「廁所紙」的醫學證明,甚至完成性別重置手術,仍然不能按照其性別認同及新性別進入公廁。高院認為此例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宣佈「男女分廁」的限制及罰則無效。
香港性文化學會於23日對裁決表示極度遺憾,並強烈呼籲司法部門「停止繼續傷害女性和兒童權益」。學會指,男女分廁向來是保障女性和兒童的私隱和安全的重要原則,又表示無數案例證明在外國每當有地區放寬規管,都必然侵害女性和兒童安全及人權。他們表示,性別有生理上的客觀定義,跨性別人士固然有免受歧視的權利,但這類保護應在獨立法定框架中存在。學會又呼籲政府在暫緩執行法庭頒令期間,有智慧地採取措施,優先考慮保護女性和兒童權益。
「彩虹之約——共建同志友善教會行動」召集人卜莎崙牧師於同日對判決表示歡迎,促請當局按照法院命令,於12個月內廢除有關規定。她指,跨性別人士是上主美好的創造,其身心成長、掙扎與邁向滿全的軌跡,正好揭示著降生的奧祕與上主救恩的美妙。其性別認同並非單單個人喜好而作出的選擇,也是上主為其預備的特質,因此他們並不應該因其性別認同遭受差別對待,又形容裁決「顯然是上主公義的彰顯」。他們懇求上主讓政府官員盡快積極跟進裁決,廢除規例,又祈求上主保守香港盡快制訂合適政策,修訂明顯歧視跨性別人士的法例。
(7月29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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