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是世上最偉大的愛情故事
2024年11月05日
(作者 Brett Vanderzee)人們會為了愛做出瘋狂的事。
在古代,雅各為了娶拉班的女兒拉結,辛勤工作了七年。在拉班騙他先娶了利亞後,雅各為了拉結又再工作了七年。在現代,人們會為了愛而上《單身漢》這個戀愛節目。
然而,上帝的愛並不瘋狂(約翰福音第一章的「道(logos)」一詞也可譯作「理性(reason)」,祂的愛可說是極度理性的)。但上帝的愛是嫉妒的:自始至終熱烈且忠實地屬於一個子民,也就是以色列。
上帝對以色列堅定不移的愛,是貫穿神學家伊斯特(Brad East)新書《教會:上帝子民的指南》(The Church: A Guide to the People of God)的亮光。從開篇到結尾的祝禱,伊斯特向我們展示,教會之所以屬於上帝,是因為教會屬於亞伯拉罕的家族。他引用孩子們在主日學唱的歌詞:「亞伯拉罕有許多子孫 / 許多子孫屬於亞伯拉罕 / 我是其中之一,你也是。」
以色列有十二個支派,耶穌呼召了十二個使徒,伊斯特將這個故事分成十二個章節,涵蓋各種神學主題,勾勒出一個完整且易懂的上帝的形象、祂的計劃,以及祂子民在其中的核心角色。這就是保羅在以弗所書揭示的偉大奧秘:基督愛教會如同新郎愛新娘(弗5:32)。這本書闡述的內容正是我們時代所需的良藥。如同許多人聽聞的關於美國教會的近況,我們的教會充滿失落的愛。在《大離教運動》一書裡,戴維斯(Jim Davis)和麥克(Michael Graham)記錄了過去25年內,四千萬名美國人告別教會——美國歷史上規模最大且最快速的宗教轉變紀錄。如果有所謂的最適合提出「為什麼要去教會?」這個問題的時刻,那便是現在。
然而,伊斯特的回答中沒有任何為此焦慮的跡象。他從教會超越一切的神秘計畫開始,巧妙地將目光帶到教會之母身上:馬利亞。他寫道,透過神聖的領養,我們如今成為拿撒勒人耶穌的兄弟姐妹(弗1:5)。換句話說,我們是馬利亞的孩子,是教會的子民。對今日失去和教會連結的人,伊斯特給出經典傳統的建議:「打通電話給你母親吧。」
《教會:上帝子民的指南》一書以對馬利亞的反思開頭及結尾,其中有些令人驚嘆的神學反思。上帝的子民長期以來視馬利亞為「神之母」,因耶穌的人類肉身完全來自她。伊斯特說:「這世上沒有人比馬利亞,這位曾懷抱救主的女子,更親密地認識基督」。身為一名新教徒,伊斯特以這樣深刻且尊敬的方式描繪馬利亞,著實讓人印象深刻。
然而,在堅實的新教精神中,這本書更加專注於聖經整體的教導。伊斯特的博士論文研究了教會與《聖經》之間的關係,因此他在這本關於教會的書中充滿聖經的引用,幾乎每ㄧ頁都能看到對經文的註解。從本書的經文索引裡能看到他引用了聖經66卷書中的46卷。
但這不僅僅是形式上的引用:這些引用表明了上帝的話語和以色列的關係,因為「整本聖經的任務就是呼召一群子民」,兩者密不可分,伊斯特想確保我們不會忽視這一點。
但伊斯特提醒讀者,聖經的故事就是我們的故事。正如卡爾·巴特(Karl Barth)在他的《教會教義學》中所說:「全人類,無論自己是否意識到,實際上都站在聖經敘事中。」若上帝與祂子民的愛情故事是宇宙的中心情節,我們每個人都應殷切關注故事的結局。幸運的是,以色列的生命直直地指向耶穌,而耶穌邀請我們進入以色列的生命。伊斯特寫道:「上帝為了基督創造這個世界,在這意義上,也是為了以色列創造這個世界。因此,上帝為了教會創造這個世界,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在這個常常讓人感到迷失的世界裡,基督的身體將我們引回故事的根本。
因為以色列的故事包含了教會,我們可在聖經的每一頁見到教會的存在。或許這就是為何伊斯特並不急著在書裡提及《使徒行傳》的故事。就像聖經本身一樣,《教會:上帝子民的指南》直到故事進行了80%後才提及五旬節。這是刻意反常的安排,因為思考關於教會的神學常是從教會「誕生」那日開始(五旬節)。但伊斯特表示:「我們(教會)並非在故事快結束時才出現,而是從故事一開始就存在。」
從僵化的思維模式中醒來,我們才能更全面地看到完整的真理。在這個許多人只渴望基督,卻不願與教會有關係、想要耶穌卻拒絕馬利亞、渴望亞伯拉罕的神卻不接受亞伯拉罕的家庭的時代,伊斯特揭示這些選擇是錯誤的選擇。這本書是伊斯特闡明我們為何不可分割以上這些關係的宣言。用弗萊明·盧特利奇(Fleming Rutledge)在《十字架》一書中的話來說,這就像試圖做一個火腿起司三明治,卻缺少火腿或起司。你要麼完整地做出這個三明治,要麼根本做不出來。也如保羅所言:「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15:19)。
在結尾章節前(在短短的祝禱前),伊斯特優雅地將我們引向回家之路。他更加鮮明地勾勒教會當前的特質及使命。教會是基督和祂救恩的先驅;教會傳講福音;教會是普世的(即大公的)並傳承自使徒;教會教授真理並履行聖禮;教會是個致力於公義及憐憫卻易於失敗的群體/共同體;教會的生活是種以敬拜及禱告為使命的群體——向聖父、聖子、聖靈獻上愛與敬拜。所有這些內容在前面的章節中已良好鋪陳並有所預期,但在最後一章關於教義的高峰上,這些核心音符響得更加清晰。
伊斯特為Lexham出版社的《基督教要義系列》增添了一本值得一讀的佳作。這個精心設計的系列既適合在講台上的牧師,也適合坐在教會長椅上的信徒。《教會:上帝子民的指南》並不像希爾(Wesley Hill)所著的《The Lord’s Prayer》中的牧養插曲,也不像邁爾斯(Ben Myers)的《The Apostle’s Creed》那樣節奏明快、令人飽餐一頓,但它在這些佳作中找到自己獨特的韻律。毫不誇張地說,這本書有點像奧古斯丁的鉅作《上帝之城》的縮影:它緊湊且色彩豐富地呈現上帝與祂子民的整體敘事——有如奧古斯丁的交響曲在Brian Wilson的單曲中濃縮展現。
那麼,我們再問一遍,「為什麼要去教會?」從上帝的角度來看,答案很簡單:愛。《申命記》7:8說,上帝揀選以色列並非因為他們是最強大的民族,而僅僅因為祂愛他們。支撐所有空間與時間的邏輯正是上帝在基督裡的愛。當我們在教會的洗禮中沐浴,在她的桌上用餐,我們便以宇宙的奧秘來安排我們的生命。這奧秘就是三一上帝對祂子民的愛,再沒有比這更根本的真理了。伊斯特明確指出:「愛本身就是它自己的解釋,是它終極的根基。」
每晚,當我哄孩子上床睡覺時,最後一件事就是唱歌。許多夜晚,我選的歌是一首以《雅歌》6:3為基礎的搖籃曲:「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屬我——祂的旗幟便是愛。」伊斯特在本書第一章的結尾引用這節經文,並加上一段評論和一個邀請:「這節經文就是整本聖經故事的奧秘,」他寫道。「前來一探這個故事吧。」
布雷特·范德澤(Brett Vanderzee)是位於奧克拉荷馬州埃德蒙市泉水基督教會的音樂和講道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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