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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聖經教導 一男一女為婚姻之本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同性婚姻議題牧函 》

2017年02月02日

台灣國度復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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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61屆第5次總委會於元月17日在總會事務所召開,會中決議通過「長老教會需要再次向外界表達對於第59屆長老教會總會通常年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同性婚姻議題牧函』之信仰立場。」就此,本報特別專訪長老教會台南中會議長机嘉勝牧師,說明當天會議實況,以及介紹此牧函之內容,希望能讓更多人明白長老教會對於同性婚姻的教導。

會議當天長老教會台南中會議長机嘉勝牧師、高雄中會議長力宗暐、嘉義中會議長莊志堅、屏東中會議長謝智偉等人都明確表達反對同性婚姻,認為教會必須堅定地持守聖經上的真理;這樣的真理是以前、現在和未來都不會改變的,不能以人的思想和現代的潮流來解經和讀經,應該要回歸正確信仰價值。

而牧函開頭提到,「婚姻與家庭是人類社會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婚姻是指一男一女成人自願的結合,以共同生活為目的,並獲得社會和法律認可的獨特關係。在婚姻關係中,經由夫妻性行為,就有自然生育子女的可能性,因此婚姻關係可能發展成為父母與子女的家庭關係。因為婚姻具有生育與教養子女的功能,而生育與教養子女使得社會一代又一代地延續下去,所以全世界各國皆立法保障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


接著再提出以下六點指引,期望作為長老教會信徒之指引與參考:


(1)我們相信上帝按自己形象造男造女,性別乃是上帝的創造與攝理;在一男一女婚姻內的性關係才是上帝所喜悅及賜福。

(2)我們相信人有追求真神的心,但人因罪性而誤用恩賜,破壞人與神之關係,但靠著基督的救恩,不論人的性傾向為何,舊事已過,在基督裡,就是新造的人。

(3)我們相信聖靈賞賜力量,使人活出聖潔,因此,我們不可因為一個人的性傾向,拒絕其參與教會生活,而要靠聖靈使其活出盼望。

(4)教會與兄姊需接納同性性傾向者,建造尊重與安全的環境,與他們同行,在愛中扶持,陪伴成長而活出符合上帝心意的生活,經歷上帝更新的大能。

(5)對於處在「同性性行為」生活模式中的信徒,教會有屬靈的權責關顧與牧養,以求在愛中挽回,使他們在恩典與真道中成長。

(6)我們必須強調信仰型塑的基本場所是家庭,且再次提醒教會信徒重視家庭的宗教教育。平日在家中築「家庭祭壇」。全家同心讀經、祈禱,使家庭的成員一起建立親密關係,學習「...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廿四15)之信仰精神。

對於上述內容,机嘉勝說明,牧函在長老教會中具有高度指標性,是信徒信仰的根基。以往若有任何的問題和紛爭,一切都需要根據牧函來做為意見發表的主軸,以此平息爭端,若無新的牧函來重新解釋之前的發函,就該以第59屆通常年會中的函文做為唯一依據,就此期許長老教會總會能夠重發聲明,將信仰立於真理根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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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者

不要接納同性性性傾向者。又否定同性婚姻,聖經不是絕對真理。

發言日期:20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