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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警方執法不當、同婚法議事有失公允 下一代幸福聯盟偕30位受傷公民按鈴申告

2016年12月30日

基督教今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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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政府不公!堅決守護家庭!」

29日上午,下一代幸福聯盟偕同1226當天於立院前集結的大會活動代表趙曉音,與翻越立法院圍牆等30位受傷公民,及當天在法制委員會上表達訴求、卻遭立委助理暴力制止的公民,共同於地檢署按鈴申告。

12月26日當天,為救護翻牆受傷公民的大會活動代表趙曉音,卻被警方非法限制其行動,此外,立法院更縱容立委助理使用暴力,對付不同訴求的民眾。

趙曉音憶及活動當天情況表示,12月26日眾人在中山南路上集會,上午10時46分,其得知有公民朋友翻牆進立法院時受傷,即在警方許可下,帶領原先已待命就緒的耕莘醫院陳俊煌醫師及2名護士,從立法院青島東路的入口進入,救護受傷的陳情民眾。當她抵達立法院大門時,發現傷者龍大智帶著氧氣罩被推出來,並得知還有一位公民正等待救援。

當發現進入立法院的公民,全都被警方違法使用束帶扣留,她立即拍攝存證,並藉對講機告訴主辦人員,現場需有律師陪同。當其正要拍攝一位被綁公民流血受傷的手時,卻被保六編號1301的員警綁上束帶,限制行動,她立即表明自己是負責醫療組的活動主辦人,但警方置之不理。該員警見其身上的對講機與手機,還誣指她是指揮公民衝撞的代表,甚至沒收對講機與手機,並非法未將它們放在證物袋或她眼睛所及之處。

「我是活動的申請人,我是趙曉音,我是來救人的,你憑什麼逮捕我?」不論趙曉音當時如何向員警解釋,仍遭非法拘禁,直到維持秩序的員警在立法院外以大聲公呼喊其名,她才找機會靠近欄杆、向員警表明身分,而得以被釋放。

現趙曉音依刑法第302、304及307條,對該名非法拘禁的員警提出「妨礙自由及非法搜索罪」的告訴。

此外,另一名民眾龍大智在翻越立院圍牆時不慎墜落,當場顱內出血、意識昏迷、抽搐、兩眼翻白,當時趙曉音與醫護人員在立院外待命,卻遭警方延遲,以致龍大智延誤送醫,目前其雖已脫離險境,但意識尚未清醒,趙曉音也將依刑法第294條,替龍大智提出告發,並請求「保全證據」,向保六警隊調閱錄影資料,並向立院調閱監視器勘驗。

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祕書長游信義沉痛表示,26日活動當日的支持者皆手無寸鐵,只以肉身爬上立法院,卻被警方強壓在地,非法以束帶捆綁,限制自由者共達159人;相較之下,太陽花學運當時,參與者占領議場,破壞設備、現場酗酒,卻被蔡英文讚許,前後態度明顯極為不公。

此次26日當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場內,主席尤美女宣讀通過同性婚入民法審查後,在場民眾僅是表達不同意見,竟遭陳志明、王信允及張欽智等立委助理「暴力壓制」,卻不見主席制止,默許外力圍事,足見議事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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