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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修法初審通過 待朝野協商

2016年12月26日

台灣國度復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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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於12月26日早上召開。會議中審查並通過立法委員尤美女所提「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六案。在宣讀各版本條文、逐條討論後,將通過法案送交朝野協商;決議附帶條文,後續所提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婚姻平權相關草案,均送交朝野。

朝野立委對於婚姻平權法案依舊持有不同意見。正方意見代表尤美女、段宜康、許毓仁說明,天賦人權,因此無法以公投方式來決定他人是否能享有此種權利。且若以「尚未取得全民共識前,重大爭議法案不宜通過」來作為反對意見;以美國為例,黑白族群融合必定成為難以達成的願望,執政者應有擔當,完成選舉時的政見承諾。

反方代表則有賴士葆、林為洲、廖國洲等人發言。賴士葆提到對於婚姻平權議題,正反方支持度各半,世代間對此的支持度也有很大差別,這樣的對立帶來不斷的鬥爭,政府應該提出「政院版」法案,作為讓社會安定的力量。

若是無法提出適當的解決辦法,則該交由公投,讓民眾行使直接民權,來表達對於家庭價值議題的看法。

林為洲同樣指出,婚姻平權的正反方支持度各半,除了造成嚴重對立外,也讓人彼此抹黑、標籤化,這都是不利於議題理性發展的阻力。

婚姻雖是人權,但同時也是社會制度的一種,有許多的限制和責任需要遵守。即或同性和異性之間的愛是沒有分別的,但最不同的核心問題在於,異性婚姻能夠自然生殖、養兒育女,這是同性婚姻無法達成之處,因此在這樣的差異下,應該另立專章來保障同性婚姻。林為洲也期許,雙方能夠嘗試理解彼此,去看到同性和異性婚姻本質差異,進而營造可以對話的空間,讓衝突有消弭的可能。

廖國棟則說,法案的推行不能罔顧社會大眾觀感強硬闖關。據此再次呼籲,政府與立委們要傾聽沉默大眾的心聲,在尚有反對浪潮的時候要停止修法,改立專法,也讓法案交由公投,以全民決定的方式定案。

法案逐條討論時,法務部與司法院提出幾項意見,一是法務部針對「平等適用」有所疑惑,認為若要創設新的法律名詞,必須重新理解適用範疇與要件。其二,法務部也指出本次修正案中部分涵括特別法,其性質可能無法一體準用,仍有待商榷之處。其三,司法院表示,修正案中用詞涉及「法定位」、「法效果」的差異,這些立法技術同樣是要多加留心。

對於初審通過的結果,審查現場反對同性婚姻修法的民眾群情激烈的高喊「停止審查,交付公投!」做出回應,表達不滿。下午開始有守護婚姻家庭制度的白衫軍們從立法院步行到總統府靜坐表達訴求,在五點半府方接受陳情後宣布散會,籲請大家繼續最新動態,關心法案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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