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烈食物銀行提醒:台南震災災損減免 災後1個月內申請
2016年02月17日
2月6日的地震重創台南,造成許多家園毀損。投入此次震災慈善救援的「安得烈食物銀行」特別提醒,受災民眾可於災後1個月內,就近向國稅局或稅務局申請災害損失認定,以憑列報為「105年度災害損失扣除額」。
災害損失可列報為10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減項,若個人損失低於15萬元、營利事業損失低於500萬元,國稅局將採書面審核。提醒民眾需要保留相關證明(如拍照),個人部分也可以透過村里長提出證明。若個人損失超過15萬元、營利事業損失超過500萬元者,則需向國稅局申請實地查勘。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災損報備專區】: http://lkto.co/Gn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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