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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人:AAAfg

約1天前


我的目標,便是在這一生愛 神愛人,然後不下地獄,在天堂得到永遠的榮耀。

所以現在丟掉許多的事情,也無所謂。我知道如果再繼續以前那些拜偶像的事,我是活不下去的。其實也真的就如枯水的井一樣,看了都沒有感覺,也無法止渴。

我也知道我在拜偶像、在喜歡那些他人所造出來,或是我手所造的神的時候,其實得到的身分認同是很膚淺的。我也不是真的很喜歡那些東西,只是剛好比較偏好,但這樣的偏好似乎可以讓我知道自己跟他人有什麼差異,我好想知道自己是誰,好希望在他人眼中,或是在一個團體裡,有屬於我的位置、角色和定位。
也很喜歡透過心理測驗讓自己有個歸屬感,就是死命抓著很多很多的東西,來讓我自己和他人知道、定位我是誰。

可是在那樣的團體裡,他們並不是真的在乎你,也不是打從心底希望能認識你。而我在那樣的互動裡面也不是真的希望他們得著益處,也是為自己著想。所以根本沒有什麼意思。

我知道唯獨上帝了解我,祂知道我是誰。祂不是透過我的傷或是罪來定位我(即使我時常用這個方式來讓我能感受到我是誰)。但祂希望我活出的樣子才是真正的我,就是有 神的形象和樣式。

所以丟掉又怎樣,因為世上的情慾都要過去,唯獨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遠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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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fg

但看到他們期待我回去,或是他們還是認為我在他們心中有地位、定位的時候,還是會覺得想要。但我在那裡面的時候也沒有得到滿足與快樂。
還是乾脆都丟了,讓 神作我最好的朋友。


發言日期:昨天

AAAfg

我需要與 神建立第一手的親密關係。我需要去接受在關係中會被責備、光照的可能性。並且時常做討祂喜悅的事,這樣也有益無損。
但是還是會覺得怕和祂太靠近,但也只有祂有解答。
覺得自己很像以色列人,害怕跟 神太靠近的原因是怕被光照。


發言日期: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