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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人:楊爸

2020/03/27


許信靖 牧師~

創 3:9 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

《上帝要我們出來面對自己所作的事。》

當亞當對上帝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創 3:10)。然後上帝對他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創 3:11)?

上帝不只是問他是否吃了禁果,
他們要面對的是違背了上帝的命令,
他們破壞了上帝神聖的律法,
他們抬高自己,把自己當作神,就背叛了上帝。

這就是福音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我們明白罪的本質。
罪的本質就是得罪了上帝。
大衛深知這個道理,所以在詩篇51篇裡,也就是他認罪的禱告,
他說: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
大衛知道,他所犯的不單是姦淫殺人,更是得罪了上帝。他背叛了上帝的律法。
這是我們常常忽視的事。我們願意認罪,但是通常我們以為我們只是違反了某些道德規範,違背法律而已,但事實不是如此,更是得罪了上帝。

我們是上帝藉著自己的形象所造的人。我們的人生本是按照這個形象所設計的,按照這個形象活在世上,我們竟然用祂所賜的智慧、能力、上帝的形象來背叛祂。這也是撒旦天使堅持背叛的原因,罪的根源、罪的本質是一樣,就是:上帝把祂的形象給我們,結果我們背叛祂,背叛了上帝原先創造的心意,搶奪了上帝的榮耀,沒有活出上帝榮耀的生命。

我們本來應該和上帝有交通,並且以祂為樂。我們本應該是具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的性格。罪是什麼?就是遠離了這些上帝的形象。我們總是以為罪就是作了什麼壞事。但罪的本質其實是背叛了上帝原先創造的心意。我們搶奪了上帝,向祂吐口水。任何沒有活出上帝榮耀的生命就是罪了。上帝必須讓亞當夏娃看見這個罪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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