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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成長

分享人:楊爸

2020/01/15


有意而公開地彰顯我們所事奉的上帝,是一個意味深遠的命令。
這表示根據聖經教導,上帝的兒女有責任將自己看作榮耀上帝的器皿,看作全能者揀選選的一面鏡子,來反映祂的榮光,看作一個管道,在世人面前將祂表明。
信徒根據這種眼光與責任來安排生活的內容、判斷輕重緩急、建立人際關係,並培養屬靈紀律,乃是必然。

很明顯地,這一切有個美中不足之處,那便是人類墮落的天性。
全知的造物主、宇宙的主宰要有限的人類頌揚祂,因祂本配得榮耀;然而,一切墮落的人類,得救也好、未得救也罷,人人都帶著亞當的罪性,渴望與上帝同等,並想篡奪那僅屬於上帝的榮耀與權柄。
儘管受造的人類本應以反映造物主耶和華的榮光為滿足(即使這麼作便承認了他們沒有屬於自己的榮耀),人並不樂意於此。正是這種墮落的本性,使人對於榮耀唯屬上帝的宣稱感到悻悻然,並且傾向高舉自己,選擇在自己的宇宙中作王。路西弗( Lucifer)的背叛,在亞當未獲重生的眾後裔靈魂中不斷重演,他們吟詠著墮落的終極渴望:
「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以賽亞書十四13、14 )
事實上,這種高舉自己的傾向可說就是罪的本質。正如Strong所言:
因此罪並不僅是一種負面消極的特質,或是缺乏對上帝的愛。它乃是一種主動的選擇,決定將自己放在上帝之前,成為生存的目的與情感的寄託。罪人捨棄了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不願意無條件降服在上帝面前,遵行祂的旨意;反之,他讓自己成為生命的中心,與上帝為敵,以自己的利益為終極目標,以自己的意志為最高原則。

正是這種屬肉體的本性,
使人(甚至包括信徒)的心與聖靈相爭(加五17);
正是這種驕傲自高,使人在基督面前高舉自己(林後十5);
正是這個老我,使人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腐敗(弗四22)。
而就在這樣一種道德價值瀰漫的世界裡,聖經輔導者推動著神國的事工…誠然,他必須有意識地扮演這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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